《神诡民国,摸金校尉》 第1章 团灭 滴答。 液滴落在脸上又凉又痒,韩鑫伸手將其抹去,缓缓睁开眼睛。 朦朧的视线里,前方已经倒下了许多身躯,空气中夹杂著诡异的甜腻味,地上血跡未乾,仿佛才爆发过一场大战。 韩鑫看向右手,掌心处有一片刺目的鲜红——原来这是血? 再抬起头,头顶有两条长腿耷拉下来,穿著黑色高帮皮靴,上半身被塞进了屋顶,血蛇逶迤而下,顺著脚尖滴落。 “死了……都死了!” 韩鑫反应过来,悚然一惊,下意识往后退,结果后脑又撞到墙上,眼前一黑,隨即闪过走马灯般的画面。 “……我是韩鑫,昌南大学中文系学生……不,我是振武新军九协六营正兵,隨同薛哨长进山倒斗发財,结果撞见了怪物……呃!” 两股相互衝突的记忆开始融合,韩鑫头痛欲裂,耳旁传来响亮的蜂鸣,过了片刻才停下。 他的神情分明镇定了下来,摸了摸后脑勺上的肿包,脸上透露出老兵痞的狠辣果决,又隱约有几分书卷气。 “现在是大兴民国二年冬,一个妖魔鬼怪真实存在的世界……与近代稍有些相似,只是末帝已经退位,兴国政府的政令难出首都,各地军阀拥兵自重。” 理解了自身的处境,韩鑫扶著墙站起身来。 他低头看去,三道狭长的血痕撕破了衣物,露出颈间一块护身符,黑漆漆的,稍有些锋锐,像是什么动物的爪子,表面刻有篆体的“摸金”二字。 这是韩鑫家中一位长辈传下的东西,也正是它从那白毛粽子的口中救了韩鑫一命。 当时的情况十分紧急,若非白毛粽子在看到这护身符后晃了晃神,韩鑫也来不及將枪塞进对方口中。 虽然斜向上的那一枪打中了白毛粽子的头颅,但它临死前的反扑还是將那杆汉阳造打断,把自己也给拍飞出去……韩鑫后怕地回忆道,整一队人马,险些都折在那一个白毛粽子的手上。 话说回来,白毛粽子怎么样了? 韩鑫继续向前去看,远处有一口已经打开的棺槨,旁边不远处坐著个穿著前朝官服的身影。 双腿绷直,低著个头,利爪从袖中探出,手背覆盖著坚硬的白色针毛,官帽上一颗红宝石顶珠闪烁著微光,单眼孔雀花翎下拖著条灰白的鼠尾长辫,官服补子上绣著一只孔雀。 这是一只白僵,或者说,白毛粽子。所谓粽子,指的就是保存尚好的尸体。 韩鑫舔了舔乾燥的嘴唇,“还是孔雀补子……老粽子他娘的是个三品大员?” 若换作以往,这种大官甚至是大头兵不能仰视的存在……可如今毕竟已经是兴国了。 韩鑫如今所在的地方,正是这位大官坟墓下的地宫,传闻墓主生前曾参与了平定东南,剿灭了食菜魔教总舵,抢得无数珍宝。 而他们一队人马就是为了钱財而来,谁知半个铜钱都没见到,撬开棺材就惊动了这白毛粽子,结果迎来一场屠杀。 “官帽子上的那颗红顶珠,成色好像还不错?” 都死了这么多人,不能白来这么一趟……韩鑫咬咬牙,正打算去摘对方官帽上的顶珠,谁料那白毛粽子的手忽然动了一下,利爪在地上轻易划出几道细沟。 老粽子还没死透?赶紧结果了它! 韩鑫当机立断,將身旁一桿枪抓在手中,眼中露出狠辣之意,正要动手,眼前几行讯息闪过。 【缘起物:廿八年式虎蹲连喷】 【泵动式枪械,弹仓3/5发,膛內1/1发。由汉阳兵工厂製造,少量装备于振武新军军官,是某位哨长的爱枪。】 【替那位倒霉的长官报仇,枪械的使用技法可有进益。】 身后那被嵌进屋顶的两条腿,正来自於薛哨长这倒霉长官,他那一双高帮黑靴,底下的人一天就要给他擦上三、四次。只要有半点灰尘残留,便要吃他一顿老拳。 吃空餉、喝兵血、敲诈勒索、贩卖烟土……韩鑫所在的军队可说是五毒俱全,说是振武新军,和以前糜烂的官兵並没什么区別,甚至更差。 “……” 韩鑫沉默片刻,走上前,一脚將白毛粽子蹬翻,只见对方口中一团血肉正有生命般的翻动,创口居然已经癒合了將近一半! 杀心顿起,韩鑫两眼一眯,將枪口再度塞进了对方嘴里。 “……去你妈的!” 砰! 霰弹喷出,粽子头颅猛地一颤,官帽高高地飞向空中,红白混杂的液体四处飞溅。 韩鑫身体轻颤,仿佛有一股记忆正自虎蹲连喷中流出,匯入他的体內,双手登时变得稳了许多,对於枪械更感到无比熟悉。 不假思索,他熟练地收回枪枝,將前护木后滑退壳,又前滑上弹,枪声接连响了三遍,直到再也没有新弹出膛方才停下。 再看那白毛粽子,除却脑袋像西瓜一样被轰散外,上身已支离破碎,官服变成一块破布掛在残躯上——似乎这玩意失去了头颅,也就失去了那种邪异的能力。 官帽早就成了碎片,不过那一颗红宝石顶珠仍然完好,在一地的红白之物中闪闪发光。 除此之外,还有一根质地如玉、指头长短的骨头完好无损,好像是来自白毛粽子的体內。 韩鑫从一地血肉中拿起红宝石顶珠,擦了擦塞进口袋,迟疑了片刻,还是將那玉骨拿起,眼前又是一花。 【缘起物:凶骨】 【阴气凝结所化,用途不明。】 不明就不明吧,也许日后有用…… 收下了这两样东西,韩鑫本想著安葬了弟兄们的尸身,可现在他还有其他事做,而且性命攸关。 低头看向胸口,胸前的三道爪痕的边缘已经有些发紫,麻木之余还透著一股奇特的痒。 尸毒。 韩鑫早就听家里那位长辈说过,粽子的指甲是带毒的,若是被其抓伤,便需要儘快以糯米敷住伤口,將毒素吸出来。 他原先只以为是故事,谁知道……可惜那位长辈没能教导韩鑫多久,只相处了三四个月就吐血身亡,临死前身无长物,只留下这一块说是能辟邪的摸金符。 “哥几个,小弟还要赶著去救命,先借你们点钱来使使,以后逢年过节都不会忘记给你们烧纸的,日后若是发达了,家中亲人也由我照应……我看这大官坟的风水似乎还不错,你们几个生前在一起,死后乾脆也凑合著过吧。” 絮叨中,韩鑫先从其他人身上解下了三条弹药带、一支短枪,从內衬暗袋、鞋袜底部搜出臭烘烘的几块大洋与铜板,再披上较完整的一件外衣,將帽檐压低。剩余的枪械子弹,拿不动,也不好藏,时间紧迫,只能丟在这里。 临去之前,还不忘顺手从薛哨长怀里摸出个金怀表。 將能带上的都拿走后,韩鑫去墓外拎来一桶煤油,在地宫中浇上一遍,走到门前,擦亮一根火柴,反手丟入。 背后火势骤然升腾,韩鑫也不回头去看那烈焰,大踏步地走进了黎明中。 第2章 米铺 逐渐明媚起来的阳光,照亮了安河镇石板路上的坑坑洼洼。 混杂著鱼鳞与烂菜根的污水肆意横流,街道两边的小贩在摊位上奋力叫卖。头上插著草標的女孩因飢饿而哭泣,旁边的爹娘衣不蔽体,双眼无神,只顾著低头念叨:“买回去做个丫头吧!只要半个大子,不,一袋糙米也行啊!” 嘈杂声里,巷尾驶来一辆黄包车,车夫口中喷吐著热气,肩上搭著块白毛巾,神情萎靡,仿佛正拉著一个煞星。 到了米铺前方,车夫稳稳噹噹地停下车,走至一旁后弯腰鞠躬,脸上硬挤出个笑容。 “老总,地方到了。” “……嗯。” 韩鑫將盖在脸上的帽子取下,揉了揉双眼,打了个呵欠后跳下车,怀中不经意间露出枪械的一角,阳光底下明晃晃地泛著冷光。 车夫打了个哆嗦,头埋得更低了。 噹啷一声,面前落下两个铜板,车夫惊讶抬头,见到刚才那位老总已走进了米铺,赶忙伸手將铜板塞进怀里,低声道:“他娘的邪了门了,这年头当丘八的还有给钱的?” 韩鑫昂著头,大踏步走进铺子。 店內各色粮食齐全,明码標价,最前方的米袋后方立著標牌——三斤大米一块现大洋,谢绝还价。 见到有人上门,在铺子门口閒坐的伙计立刻站起身来,他生得极为壮实,故意解开了上衣的纽扣,露出块垒分明的古铜色肌肉,两侧太阳穴微微鼓起,显然气血极盛,无疑是个练家子。 “你要买粮?” 壮实伙计瓮声瓮气地道。 “这还用问?” 韩鑫转过身,望著他拍了拍腰间的鼓鼓囊囊,一扬下巴:“去,叫你家掌柜的出来。” 话音未落,实木的柜檯后头已滚出个胖乎乎的肉球,灵活地小跑到韩鑫面前,作了个揖,道:“哎哟,军爷,不知您都要些什么?小店的粮食种类齐全,明码標价,童叟无欺啊!” 这掌柜的穿著上好的长袍马褂,紧勒著一身肥肉,黑缎子上绣著铜钱纹,说话时脸颊不断颤抖,鼻樑上架著片时髦的单片镜,镜片下方有一小段金炼子垂落。 “先不急著买粮……”韩鑫笑了笑,故意用响亮的嗓门道:“有人说你这里囤积居奇,有没有这回事啊?!” “怎么会呢?” 单片镜后的眼睛稍稍睁开,闪烁著狡黠的光,米铺掌柜竖了个大拇指,拍拍胸脯道:“我这间米铺,那是振武新军王营长都夸讚过的本分商家。” “你他娘的少拿王营长来压老子!” 本就是兵痞的韩鑫根本不需要演,唰的一声便將腰间的短枪抽出,顶住米铺掌柜的脑门。 这是一支汉阳造驳壳枪,又称匣子炮,弹仓共有十发,是少见的连珠快枪。 “老子说你在囤积居奇,那你他娘的就是在囤积居奇,三斤粮食要一块大洋,军爷我一个月的粮餉才两块大洋,还不够塞牙缝!” “军爷有话好说,有话好说啊!”胖掌柜惊叫一声,眼神忽闪著笑道:“军爷若是没钱使,小的这里还有那么几块大洋孝敬……” “你倒挺识相的。” 韩鑫笑了笑,突然像是背上长了眼睛一般,將枪口调转向后,一声枪响,正中已经绕至后方偷袭的米铺伙计。 高大汉子握著手臂粗细的木棍,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闷哼,便仰天倒下,眉心处花生米大小的伤口冒著轻烟,血流如注。 “军爷,这不干小人的事啊!” 胖掌柜见对方敢在闹市里开枪,一个哆嗦,两条腿有些发软,终於明白眼前人並不好惹,颤抖著道:“这笨货想冒犯军爷,著实与小人无关……您要多少大洋?我这就去给您凑!” 说完,胖掌柜扭头便想跑,背心又被韩鑫用驳壳枪顶住。 “回来!想去报信?老子叫你走了么!” 韩鑫冷冷地道:“方才要是中了那小子的暗算,我还能討得了好?这是你不仁在先,可怪不得我了!” 胖掌柜仿佛预料到了什么,一个哆嗦,转过头惊叫道:“你不能杀我!这铺子……这铺子是王营长家的买卖!” 枪声毫不迟疑地响起,胖掌柜双眼失神,软软地倒在地上,金丝单边眼镜滚落进街边的泥水。 “说了別拿王营长压我……” 韩鑫当然知道这间铺子的幕后主人是谁,不仅如此,他还知道王营长挤兑关门了镇上其余几家米铺,又在交通要道设卡,使得其他运粮的人无法进来,最后只剩下这唯一一家铺子还在镇上,赚得盆满钵满。 呸……什么东西? 在这时,米铺里的其他伙计早跑没了踪影,韩鑫也懒得去追,自己上柜檯拿了个口袋、取了一只小锅,往口袋里装进满满的糯米,顺手又抓了两把大洋塞进袋子,扛在肩上快步走出了门。 街上,听到枪声后的人们,正惊恐万状地四散奔逃。 韩鑫又往天上放了一枪,大叫道:“各位乡亲父老!今日的粮食任拿任吃不要钱啦!手快有,手慢无!” 眼见得人群不再逃窜,反而爭先恐后地衝进米铺,韩鑫仰天大笑几声,找机会摸进个无人的小巷,七拐八折溜出了镇子,躲到了一间破庙里。 他到附近捡来了些柴火,挖了个行军灶,用隨身的火镰子生好火,將糯米丟进锅中用水煮开。 望著咕嘟咕嘟冒泡的小锅,韩鑫想著,整整一队人马折了进去,无论责任在不在自己,振武军的营房是绝对回不去了。既然如此,与其被抓住枪毙,不如索性劫了那黑心铺子跑路,也叫狗日的王营长出回血…… 正思考著今后该何去何从,胸前的麻痒感越发严重,韩鑫將半生不熟的糯米捞起,简单用凉水冲了冲,解开衣领,咬牙按在了胸前伤口。 “……嘶!” 韩鑫倒吸了口凉气,忍受著疼痛的煎熬,一只手下意识地握住颈间的摸金符,手背青筋暴起。 片刻后,直到糯米凉透,韩鑫才鬆开了手。 皮肤有些发红,胸前爪痕边缘的紫色已经暗淡,反倒是接触伤口的糯米有了变黑的跡象。 “没这么快,至少还要再孵上个三四次……” 熄灭了灶火,韩鑫將有毒的糯米挖坑埋了,起身將衣服穿好。 就在刚才,因为疼痛而握住摸金符的瞬间,韩鑫眼前又有新的讯息出现。 【缘起物:摸金符】 【以穿山甲利爪为材,经巂腊浸泡四十九日、地脉滋养八百天而成,通体乌黑透光,刻有“摸金”二字,辟邪通灵,是摸金校尉的身份象徵。】 【祭拜摸金符的原主,或有所得。】 “看来……是时候回老家一趟了。” 第3章 回乡 那位將摸金符传给韩鑫的长辈,按照辈分,韩鑫应该叫他九叔。 九叔与他的父亲是堂兄弟,自小离村,旁人都以为他早就死了,谁料有一天忽然重伤回村,被彼时仍健在的韩父韩母收留,不到半年就翘了辫子,韩鑫是跟著他学的认字。 旁人认字都是什么三字经、千字文,唯独韩鑫与眾不同,且时至如今仍然倒背如流。 “寻龙分金看缠山,一重缠是一重关,关门若有八重险,定有王侯埋此间。唐半山,宋湾湾,汉墓出在山尖尖……” 默念著顺口溜,韩鑫循著记忆中的路线走。 好在沿途並无多少变化,只要再过了眼前的那片田,就到了村里。 秋日的稻米已经收穫,新种的小麦也开始冒尖,纵使有些寒冷,田里也绿油油的。 韩鑫自家的田地已给人代种,靠近田埂边缘处的一座孤坟里正躺著九叔。 这人生前放著山上的祖坟不进,硬是早早地將墓安在田边,无论谁说也不听,像是回家就专门为了等死一样。 但该说不说,自打立了这座坟,村里田地的收成一直不错,从来没有遭过大灾。 时光如梭,一晃眼,韩鑫也有五、六年没回过家了。 自打离了安河镇,他一路上先坐车、后坐船、然后又坐车……总之换了四、五次交通工具,反侦察意识极强。 早在前些日子,他就挖坑把军服埋了,至於军中的籍贯也不打紧,因为他本来就报了个假的,为的就是日后溜號不被抓著。 走到田埂边,韩鑫立了个正,衝著孤坟弯下腰来,权当是打个招呼,等日后再正式祭拜。 一个年轻后生,打扮得光鲜亮丽,头髮油光水滑,还穿著一件上好的花鸟纹素色立领对襟长衫,站在田边很难不引起注意。 就这么一会的功夫,田里便站起来个人影,裤管挽到了膝盖,头上歪戴著顶草帽,直愣愣地瞅著韩鑫。 “三金子,几年不见,你这是发达了?” 讲话的人是韩鑫家邻居,同样也是本家,排行第五,因为比韩鑫的父亲大,所以韩鑫叫他五伯,家中的田地正是托五伯代为照看。 自父母双亡之后,韩鑫一直借住在五伯家中。 不过,自从韩鑫加入振武新军以后,他就再没回过乡了。 韩鑫笑了笑,脸上完全没有劫米铺时的凶煞气,竟然还显得有点忠厚。 “五伯,忙著呢?好些年没回家了,村里还好吧?” “好个屁!” 五伯吐了口唾沫,伸手就去摸腰间的旱菸杆,被韩鑫抬手阻止,从口袋里摸出包老刀牌香菸。 “五伯,抽我的,这玩意劲大,压得住事。” “几年不见,你小子长行市了哈?从前回家没见你带过东西。” 五伯点燃香菸,菸草在火光中微卷,散发出独特的烤制香味。 五伯贪婪地吸了一大口,微眯著眼道:“別说,洋菸確实不错。” 接著,五伯又道,“你是不知道,咱们村的收成虽然好,可架不住县里天天来人啊!又是纳捐又是收税,几个月前来了个许大帅,提前收了三年的税,被打跑后又来了个吴大帅,这位倒没那么狠心,又收了两年……可这一来一回,把咱们村的税都收到五年以后啦!” “……这些当兵的,就不把我们这些穷鬼当人看!他奶奶的……”五伯狠狠地骂了一句,见韩鑫面色不对,赶忙道:“三金子,五伯不是说你哈,莫往心里去。” “没事,我也不当兵了。”韩鑫笑了笑,“这次回来,打算去县里找些什么事做,不想再干脑袋捆在裤腰带上的差事了。” “那就好。” 五伯长舒一口气,“当兵打仗嘛,哪有不死人的,你能全须全尾回来就是好事……五伯还要翻翻土,你自己往家里去,晚上咱们爷俩喝两杯。” “行。”韩鑫提起手中的油纸包,“我买了五伯最爱吃的烧鸡,还有一瓶洋酒。” “这孩子,花那么多钱干嘛?” 五伯是侍弄庄稼的一把好手,却不怎么会伺候女人,他成家较晚,结果媳妇生了两个娃后就跑没了踪影,只好独自將两个儿子拉扯大。 大儿子叫宝寿,和韩鑫同龄,小时发了次高烧,自此以后脑子就不大灵醒,十一二岁时还在村口捅牛屎玩。 小儿子叫常福,生得虎头虎脑,乌溜溜的眼睛一看就有聪明劲。 韩鑫提著礼物还没进门,常福就欢叫著三金哥哥冲了过来,一把搂住大腿。 將油纸包放下,韩鑫將常福抱起,笑道:“上次来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襠裤、露著个小雀雀哩,怎么还记得我?” 常福害羞地將头埋进他的怀里,没有说话。 门帘一掀,里头走来个魁梧的身影,身高近乎两米,长得极为粗壮,繫著个围裙,鼻子下方掛著两道青鼻涕,眼神呆愣地看著韩鑫,目光发散了好一会,像是对他有些陌生,好半天才道: “……哥哥。” “嗯,宝寿,你怎么又长高了?哥给你买了丁丁糖,自己去拿……对了,先把你鼻涕给我擦了!” 魁梧汉子正是宝寿,他点了点头,用围裙擦了鼻涕,便伸著一对脏爪子將包了糖的油纸包拿走,转身又向里屋走。 韩鑫有些无奈,你说这人傻吧,他偏偏能精准地在诸多油纸包里头找著糖。 人还没进屋,宝寿已將糖块塞进了嘴——丁丁糖其实就是麦芽糖,需得含化了才能吞下。 走到门帘前,宝寿半转过头,含糊不清道:“哥哥,你总算回来了……九叔等你很久了,你再不回来,他可就要撑不下去了。” “……” 韩鑫的笑容僵在了脸上,背上的汗毛都已竖起,被他抱著的常福好奇地道:“三金哥哥,九叔是谁啊?” 夜间。 家里的饭食由宝寿做,只能说吃不死人,韩鑫只好与五伯就著烧鸡下酒。 吃饱喝足后睡到床上,半夜时韩鑫正在安歇,迷迷瞪瞪之间,只感觉有人掀了自己的被子,身上一凉,紧接著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。 “臭小子,我叫你十八岁的时候回村一趟,你是不是忘记了?!” 韩鑫睁开眼,只看见一道月光下的瘦削身影,酒意顿时消散,一翻身跳到地上,结结巴巴地道:“九……九叔,你没死啊?” 面前那个气呼呼的身影,眉间还长有一颗黑痣,面白无须,模样俊俏得像个娘们,样貌十分熟悉。 ——不正是韩某人亲爱的九叔么? 第4章 醒炁 炁,也即气、真气,《关尹子·六匕篇》曰:以一炁生万物。 ———— “我早死了!” 九叔怒气冲冲地道:“可你如果不回来,老子咽不下这最后一口气!我临死前怎么跟你说的,千万记住十八岁时回来一趟,你当时又怎么答应我的?你自己说,你现在多少岁了?!” 韩鑫低下头,略有些羞愧:“……二十一。” “你让九叔我多等了三年!三年啊!” 九叔的声音越发愤怒,震耳欲聋,自知理亏的韩鑫不敢说话——谁叫前身把这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? “嗯?” 正在训斥韩鑫的九叔忽然皱了皱鼻子,“什么味道?你身上如何会有尸气?” 韩鑫听到这话,赶忙从怀里取出那块凶骨,乖巧地道:“九叔,前些天我毙了个白毛粽子,这是从他身上掉下来的。” “行啊你小子。” 九叔脸上怒气渐消,凑到凶骨跟前闻了闻,“好傢伙,带劲,这东西差一点就要变成不化骨了……没人教你,你能自己拾掇得了白凶,可见你的確有些天分。” “这不是您老人家教得好嘛……” “少废话,別拍马屁!” 九叔两眼一瞪,韩鑫只好闭嘴。 “我时间有限,就长话短说了。咱们家门槛底下有我藏下的几样东西,你去將它们取出来,好好学一学上头的本事……唉,若是你十八岁时能赶回来,我还能亲自教一教你,如今却是不成了……” “我拼了这最后一口气,借用这凶骨给你开窍醒炁……等你有能耐了,记得替九叔报仇,好歹把那大斗给我平了!” 韩鑫正想答应,却见九叔化作一道黑影直衝著自己飞来,顿时一个激灵,睁开眼时,发现自己还好端端地躺在床上。 棉被盖在身上,后背则被冷汗浸透,手里握著个坚硬的物事,当然就是白毛粽子的凶骨,此刻已失去了玉石一般的质地,生出了龟甲般的裂纹。 “……” 韩鑫隨手一扔,凶骨在脆响声中碎了一地。 他抬起手,发觉自己好像能够看到皮肉下一道道闪闪发光的物体,似乎便是传说中的经络,体內更是隱约有暖流在运动。 九叔最后是怎么说的来著? 开窍? 醒炁? 这……就是炁? 韩鑫回过神来,不顾外头寒冷,光著脚跑到院里,远远地看著田埂边的那座孤坟。 圆盘一般的满月掛在天上,从里到外透著一股妖异。 宝寿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了出来,静静地站在韩鑫身后,瓮声瓮气道: “哥哥,你別看了,九叔已经走了。” ———— 一夜惊魂,令韩鑫根本睡不著觉,將长短两条枪压在枕头下面一直熬到了清早。 然后,他立即便去外头清理了九叔坟上的杂草,又请来了法师超度,同时花了几块大洋,雇了个戏班子,吹吹打打地在村里摆了三天的流水席。 在这期间,韩鑫又带著宝寿、常福,带著香烛纸钱,去祖坟的山头上祭拜亲爹亲娘。 一来二去,足折腾了好几天,这才有閒工夫去祖屋將九叔说的东西挖出来。 韩鑫特意选了半夜三更动手,才出门扛起铁锹,背后宝寿又阴魂不散地跟了过来。 算了,跟就跟吧,反正是自家兄弟,也没什么好隱瞒的。 自打韩鑫醒炁之后,直觉比之前变强了许多,隱隱察觉到了宝寿身上的不对劲。 他猜测,自家这位兄弟大概也是醒了炁的,只是不知哪里出了岔子,才显得跟常人不同。 进了四面漏风的祖屋,在门槛后头掘地三尺,果然挖出一个黑色的铁匣子,翻出来一看是三本线装书与一个罗盘。 书分別是《撼龙经》、《沛然诀》、以及一本记录著江湖黑话、奇人异事的杂记。 先说这《撼龙经》,乃是古时一位名叫杨筠松的奇人,窃天地之造化,结合禁中玉函秘术与一身所学的著作,尽得阴阳风水、地理形势之妙。 而《沛然诀》则简单许多,是一位无名氏所著的炼炁內功,里头记载著吐纳与行功的要诀,並附有经络走向图。 九叔交代韩鑫要做的事,就记在最后一本笔记之中,暂且不表。 將三本书匆匆放下,韩鑫又去取那罗盘。 罗盘只有巴掌大小,入手之后感觉沉甸甸的,分布著天干地支之类的字符,一碰触立即有讯息出现。 【缘起物:七十二龙盘】 【此物由陨铁铸就,可窥阴阳八卦、五行六合,观星寻龙无有不利。】 【找到发丘铜印,可进一步解开罗盘的秘密。】 这些就是九叔的遗物了,韩鑫將所有东西放回铁盒,藏到了在五伯家的床底下。 整个过程,宝寿就这么直勾勾地在旁盯著,也不说话。 解决了这一桩心事,韩鑫终於能睡个好觉。 这日清早,韩鑫睡得正香,房门忽然被人拍得“砰砰”作响。 往窗外看去,天才蒙蒙亮,连鸡都还没开始叫,他合衣走到门前,推开门,便见到一张面无表情的大脸。 “哥哥,该练拳了。” 宝寿沉闷地道:“九叔交代过,你挖出那几样东西后,就要教你练拳……他本来想自己教你的,可惜等不了了,就先教给了我。” “原来如此。”韩鑫明白过来,“所以你晚上才要跟著我,就是为了亲眼看见我把铁匣子挖出来?我说,现在天还早,哥再睡个回笼觉,你自己去边上先玩会,听话……” 说完打了个呵欠,便想关门。 结果,手臂却被宝寿一把拉住,也不知这小子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,居然力大无比,韩鑫拗不过他,被生生拉到了院子里。 宝寿將架势一摆,居然还挺有模有样,接著自顾自地开练。 动作一板一眼,缓慢之余又另有玄机,手指探伸如摸鱼,脚步趟地似踩泥,收功时更是吐气如箭。 韩鑫看直了眼,心道与自家这位弟弟相比,振武新军的教官那就是个生瓜蛋子,於是索性用冷水洗了把脸,拋却困意,跟在后头学了起来。 宝寿演练了三遍后,就站在韩鑫身旁,不断地更正后者身上的错误。 “哥哥,不能光照著样子学,还要让炁沿著经络走。” “……这套拳一定要在日出时分打,一边打一边吐纳,吸收日出时的天地精华……” 第5章 勾魂口 接下来的几天,韩鑫每日早起练拳,然后下地干活,晚上在房里点一盏煤油灯读书。 日子过得简单,倒也充实。 这天夜里,韩鑫又在看九叔留下的那本杂记,里头记载了不少江湖秘密。 说实话,比另外两本书要攒劲多了。 “所谓摸金校尉,最早是魏武帝所设立的军职,用於发坟掘墓,筹集军资,后来也泛指倒斗者……” 煤油灯的光芒有些昏暗,韩鑫穿著单衣,披著棉被,正聚精会神地看著,不时用一支笔做些標註。 这时门外轻轻地响了,一条身躯有鸡蛋粗细、长约五尺的黑眉锦蛇悄摸地钻了进来。 黑眉锦蛇熟门熟路,一路来到韩鑫身下,顺著凳子腿向上爬,体形虽壮却极为灵巧,接著抬起头,稍稍蓄势,便朝著韩鑫的脖颈处咬去。 咔。 韩鑫將书一合,將这黑眉锦蛇夹个正著,隨即伸手摩挲著那个圆滑的小脑袋。 “三眼,你又想嚇唬人?” 黑眉锦蛇轻轻摇著头,似乎很享受韩鑫的抚摸,顺势將整个身体都盘在了他的身上,很是亲昵。 蛇之所以叫三眼,是因为双眼中间有块眼形的黑鳞,它算是五伯的家蛇,有一天忽然在这间房里安了家,平常大多呆在房樑上,与一家人秋毫无犯。 平日里,三眼靠著捕食田地里的硕鼠为生,偶尔也吃些家中剩饭。但不知为何,养著养著,不仅个头变大了,灵性也比一般家蛇强得多。 “好傢伙,又变沉了不少……”韩鑫掂了掂蛇尾,开玩笑道:“田里的老鼠不会被你吃光了吧?” 回来后好几天没见著,韩鑫还以为三眼找了个地方猫冬去了,谁知今天忽然钻了出来。 “早知道你还醒著,我就给你也带几只小鸡崽来尝鲜。” 韩鑫一边抚摸著三眼,一边道:“正好,明天县里赶集,去看看有什么新鲜玩意儿。” 见时候也不早了,韩鑫便將三眼放下,吹熄油灯后进入梦乡。 翌日早上,照例是雷打不动的练拳。 快要过年,地里的活已经不多,吃罢了早饭,韩鑫乾脆带上宝寿、常福,三兄弟一起去了县里。 临走时,五伯说路上近日有些不太平,让几人买了年货就赶紧回家,不要在外逗留。 冬日暖阳,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很是舒服。 常福已经许久没有出门,穿著一身洗得发白的棉布衣裳,裹得像个小粽子——不是墓里的那种,在路上乐得蹦蹦跳跳。 宝寿则跟在后头,不时就要蹲下来闻一闻田边的野草,有时还拔上两根塞进口袋。 进了城,先给一家人订做了新衣裳,又去集上转了转,结果与先前区別不大,不过是些耍杂技、说书、卖吃食的。唯一的新鲜玩意,是从北方传下来的冰糖葫芦。 一人买了一串尝鲜,然后拎著油盐酱醋等年货踏上归路。 五伯家在大溪村,距离聚贤县有四、五里路,路上会经过一处勾魂口。 之所以这样叫,是因为这条道呈“卜”字形,路边有个岔口,通往一处早废弃的乱葬岗。 晚归的路人经过这里时,不知为何,总是莫名其妙地拐上通往乱葬岗的岔路,像是被勾走了魂似的。 久而久之,就有了这么个名號。 据传闻,这是因为乱葬岗中冤魂不散,在寻找替身,而附近的人对此都有些忌讳,每次都是匆匆赶过。 三兄弟出来得早,如今也才过晌午,途径勾魂口时,韩鑫的心中忽然生出警兆。 “?” 他猛地停下脚步,如鹰隼般锐利的目光四下看了一圈,最后紧紧盯向道路左侧,衝著足有半人高的杂草丛喊道: “干什么的?出来!” 簌簌声响,草丛深处动了动,从里头钻出一个包著头巾的高大汉子,满身草屑,手中持著一桿锈跡斑驳的长枪,赫然一副土匪的打扮。 他向前几步,朝著地上吐了口唾沫,眼神一横,面色得意地道:“此路是我开,此树……” 这土匪一副拿腔作势的模样,不像是在抢劫,反倒像在戏台上唱戏,滑稽之余又有几分怪异。 “宝寿。” 韩鑫懒得听土匪废话,简短地道:“把眼睛闭上。” 宝寿闻言,立即闭上了眼睛,同时不忘將常福的双眼也蒙住,后者在视线骤然变暗之前,只见韩鑫將手中的杂物向空中一拋…… 接著便是一声枪响,乾净利落。 “……” 韩鑫將冒著热烟的驳壳枪塞回腰侧,手腕一翻,恰好接住掉下来的油纸包。 转头再看那土匪已经倒地,眉心处有著一道枪伤。 他拧了拧眉,一副不大满意的样子。 “……几天没开枪,手有些生了。” 正想上前去查探土匪的尸首,韩鑫又觉著有些不对——地上那人居然还没断气……这怎么可能呢? 果不其然,虽然眉心处还在往外淌血,但那土匪竟又爬了起来。 他拋下枪,转过身,四足著地,手脚並用的样子就像野兽,一溜烟逃进了通往乱葬岗的岔口,身上的炁也变得越发妖异…… 有猫腻。 韩鑫想要追上去,回头看了看自家两位兄弟,又有些迟疑,最后道:“宝寿,你跟常福带著年货先回去,路上不要贪玩。” 宝寿愣愣地点了点头,然后一拉上衣,怀里冒出个椭圆蛇头。 “哥哥,让三眼跟著你吧。” “你怎么把三眼藏身上了?” 韩鑫一愣,“我说量衣服的时候那裁缝面色不对,原来是嚇的……正好,你把三眼交给我,再留两个鸡蛋下来。” 宝寿听话照做。 待两兄弟走后,韩鑫蹲下身,捡起了地上被拋弃的那杆长枪,查探了一番。 在这期间,三眼则在他脚边盘成一团,昂著小巧的脑袋,一副十分期待的模样。 韩鑫將枪背上,转过身,打开一个鸡蛋,將蛋液与蛋黄一同倒进了三眼口中,被后者仰头吞下。 农村人家也养鸡,蛋的味道却远比不上黑毛芦花鸡的好,一颗黄里透红的鸡蛋餵下去,三眼显然变得更精神了,衝著韩鑫嘶嘶地吐著蛇信——毕竟芦花鸡蛋,是它最爱吃的东西。 “把刚才逃走的找著……”韩鑫晃了晃手上的另一个芦花鸡蛋,“剩下的这个也给你。” 三眼极为通灵地点了点头,隨即兴奋地吐著蛇信,化作一道黑影窜了出去,一眨眼便消失在了草丛间,发出窸窣的声响。 韩鑫顺著声音紧跟在后,不时停下来四处打量,慢慢地来到了乱葬岗的边缘。 明明才过午时,这里却起了一阵薄雾,到处透著说不出来的阴森。 韩鑫只是靠近,就已经觉得身周微凉。 第6章 乱葬岗,棕皮子窝 “什么鬼地方……” 韩鑫將枪端在手上,缓缓向前搜索前进,周边除却荒废的坟墓外,偶尔还可见到一些新鲜的白骨,有乌鸦停留在其上,啄食著残留的血肉。 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,无言地诉说著曾经发生的故事。 从墓碑间隙中,可见到那个先前逃走的土匪,此刻正跪倒在地。 他低垂著头,面目深陷在阴影中,一副在参拜著什么的姿態,正前方是一个小土包似的坟塋,墓碑已不知所踪。 “……” 韩鑫见状,压低呼吸,放轻脚步,將收缴自土匪的长枪举起,用准星瞄向大个土匪的背心。 三眼从他的脚边向前爬行,不一会就消失在了坟堆间。 这是一支林明登中针枪,採取老式的闭锁机构,由江南製造局仿造,年纪已与韩鑫差不多大,一次只可射击一发,且久疏保养、枪身多处有著锈跡。 相较於腰间驳壳枪而言,它唯一的长处在於射程。 因为今天进城,他没把虎蹲连喷带上,驳壳枪的子弹又很金贵,如今也就只有凑合著用了。 砰。 很可惜,弹轨仍旧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,未能击中目標背心,反而向下偏了三寸。 就在大个土匪向前栽倒的瞬间,一个棕褐色的影子从胸腹位置猛然跃出,跟著就要往坟包里钻,却被偷偷埋伏在旁的三眼截在半途,一口咬住后死死缠住。 仓促间,只听得几声尖锐的叫喊。 韩鑫快步上前,前方一对招子忽然亮起,令他微微失神,仿佛魂魄差点被勾了去。 这时他脖子上的摸金符忽然一阵火热,令韩鑫回过神来,立即用枪托砸碎了那颗脑袋。 “呼……我说是什么精怪,原来是一只老棕皮子?” 被三眼捉住的是一只黄腹鼬,又称松狼、棕皮子,这东西跟黄鼠狼有些类似,却比一般黄鼠狼更邪性,因为它最喜欢在坟墓中打洞筑穴,传闻是为了吸食死者的阴气,因此一身皮毛除柔软的腹部外,都呈暗沉的棕褐色。 这一只棕皮子的年纪不小,额前的毛髮已经变白,牙口也有著明显磨损。 说实话,韩鑫也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这邪门玩意,当他在九叔留下的那本杂记中读到时,还以为这只是个传说。 方才亮起的双眼,应当就是所谓的“摄魂术”,一种用於迷惑、控制人心志的幻术,也是山精野怪的常见手段。 老棕皮子只有猫崽般大小,却极凶猛,才这么一会,三眼的身上已经多出了好几处牙印、血痕,看得韩鑫有些心疼。 “没事吧?” 他摸了摸三眼的脑袋,后者摇摇头,將老棕皮子叼到韩鑫面前放下。 韩鑫先將剩下的那个芦花鸡蛋也赏给对方,又道:“你自己吃吧,正好补一补身子。” 於是,三眼毫不客气地將嘴张开成一个夸张弧度,將棕皮子一口吞下,修长的身躯顿时多出个明显鼓包。 韩鑫这才去查探大个土匪的尸首,翻过来一瞧,对方上衣已在棕皮子逃窜时扯开,露出腹部一道竖著的狭长伤口。 挑开一看,肚子里头的內臟已被啃了个乾净,被刨出一个用以藏身的空腔。 再细看那大个土匪的面色,苍白间透著青紫,皮肤表面有点点尸斑浮现,儼然已死了不少时间。 “明白了,是棕皮子躲在土匪体內操控身躯,所以脑袋吃了一发枪子还能动弹……” 韩鑫默默想道,“怪不得行为怪异,如今剪径的哪有这么多废话……怕不是从哪个戏台子上学来的。” 这么说,眼前的坟包可能就是棕皮子的老巢? 將土匪身上的东西搜走,韩鑫上前查看,果然在坟包底部一处不起眼的地方,找到个拳头大小的出入口。 闭目倾听了一阵,隱约从洞口听到些细微声响,三眼盘在他的脚边,衝著洞中不断吐著蛇信,嘶哈著作威嚇状。 ……不必说了,这坟包的確就是棕皮子的巢穴,而且里头还有一窝。 与黄皮子一样,棕皮子也是拖家带口地四处活动,且报復心极强,若不一次性將其打疼了、打怕了,日后就等著永无寧日吧。 像这等狡猾的畜生,绝不会只留下一处洞口,韩鑫细心地转了一圈,果然又发现了另外两处隱蔽的出入口。 今日自己打死的这只,在这群棕皮子中的地位必然不低,若不將这一窝妖物连根拔起,將来必生祸患。 想到这,韩鑫面上一改近日来的和煦,再度浮现出强烈杀意。 不过,眼下凭他手上的东西,纵使再加上三眼,也不好將这一窝棕皮子全端了。若是回去叫人帮手,难免这帮狡猾的畜生趁机逃跑…… 有了。 韩鑫灵光一闪,拉开裤腰带,痛快地绕著坟包淋了一圈,再將染著老棕皮子血跡的土壤堆到各处洞口。 野物对气味最为敏感,如此足够震慑它们一段时间。 韩鑫又將三眼留在附近看守,自己趁机赶回村中叫人。 还没到家,远远地便见村口蹲著一个高大的人影。 见到韩鑫回来,宝寿站起身就迎了上来,还未来得及开口,韩鑫便將那一支林明登丟了过来,说道:“背上枪,跟我来。” 韩鑫回到房內,將藏在床底下、用布包著的虎蹲连喷取出,在腰间系好了弹袋,又拿起两把铁锹,与宝寿一人一根,结伴出门。 五伯赤著脚坐在门槛上,一只手搂著常福,另一只手静静地抽著旱菸,脸上的皱纹仿佛田间的沟壑,他全程也没过问韩鑫要做什么,只在二人出门前淡淡地嘱託道:“……小心著些。” 韩鑫答应了一声,带著宝寿直奔乱葬岗。 两人腿脚奇快,沿著道路一阵小跑。 来回赶了几里路后,韩鑫稍有些气喘,宝寿却连面色也没变。 现在不是惊讶这货体格的时候……韩鑫稍歇了一会,带著宝寿来到坟包前,三眼此时仍尽职尽责地在原地看守,见到二人便主动来打招呼。 韩鑫摸了摸三眼的脑袋,勉励一番,隨即便招呼宝寿一同挖起了坟包。 两个壮汉一齐动手,尘土飞扬,只一会儿就將坟头削去小半。 忽然,韩鑫感觉铁锹下方一松,他意识到已然挖通之后,看也不看,顺势將铁锹一拧一挥,恰好从侧方拍中一道从坟包中窜出的身影。 啪的一声,新的一只棕皮子被拍飞在地,还未起身,就被等在一旁的三眼飞身上前,一口倒鉤状的蛇牙死死咬住其喉管。 韩鑫將铁锹拋下,从背后解下虎蹲连喷,一手托著护木,一手扣住扳机。 每有一道身影从坟包当中冒头,立刻便会被虎蹲连喷的霰弹打成烂泥,而若是想从其他地方逃窜,又会被宝寿与三眼驱赶回去……这是一场无情的围猎。 第7章 聚阴地 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,总共五只棕皮子按著体型大小一字排开,加上三眼已经吞下的那一只,巢穴里的棕皮子大概都在这了。 一家子,就是应该整整齐齐。 只是在虎蹲连喷强悍的火力下,除却被铁锹拍死的还算完整,剩下几只棕皮子都只是勉强残留个形状,派不上什么用场。 韩鑫又等了一会,见確实已没有动静,才跟宝寿一起继续清理著眼前坟包。 又向下挖了一阵子,发现了一口薄木棺材。 过去,各村各姓都有自己的坟地,唯有外来者,或因为各种原因进不了祖坟的人,才会被隨意地扔在这乱葬岗。 相较於其他曝尸荒野、或者只是用草蓆裹起来的尸身,这口薄木棺材已可算是豪宅。 韩鑫毫不客气,一脚蹬在那口棺材上,只听得里头哗啦啦的响,似乎藏著不少好东西。 按理来说,这开棺便算是倒斗,九叔曾在笔记里头告诫过,说摸金校尉是“鸡鸣灯灭不摸金”,开棺时需在东南位置生门处点一盏灯。如果见到灯灭了,还得把摸到手的东西放回去,再恭恭敬敬地衝著墓主磕上三个响头…… 但这不是天还没黑么? 如此,既不需要点灯,更不可能听到鸡鸣,这么一来,当然也不算坏了规矩。 “宝寿。” 韩鑫重又將枪背上,对自家兄弟道:“把这棺材打开……” 撬开棺材板,先得將上头的钉子先取下,本是件挺费功夫的事,但宝寿一手把住棺材盖的边缘,赤手空拳只是一掀,便將棺盖翻开,显露出內部的情景。 ——被棕皮子啃噬得仅剩白骨的尸身下,有薄薄一层白花花的大洋,在夕照中闪耀著鱼鳞般的银光。 粗略数去,大洋的数量至少有数百枚,在如今这年头,可谓是一笔不小的横財。 除了钱以外,还有些金银首饰、两盒中型子弹(林明登所用),也都隨意地扔在棺材里,与墓主身上那件满是破洞的麻衣形成鲜明对比。 棺材的一角,同样也破了个拳头大小的洞,想来是棕皮子进出棺材、存放东西的通道。 “这些棕皮子,把这棺材当箱子用了……不过,墓主的衣著如此破烂,这些大洋绝不可能是他的陪葬,数量、年头都对不上。” 韩鑫推测道,“要说是棕皮子附在人身上抢来的,也不大可能,就凭这一人一枪,怎可能做得下这么大的买卖?” 他细细思索,凭藉著当兵吃粮时的剿匪经验,揣摩出这样一种可能。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体验佳,101??????.??????超讚 ,提供给你无错章节,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“多半是这蟊贼私自抢了山寨里的钱財,逃下山来。借著勾魂口乱葬岗闹鬼的传闻,想要將钱藏在这里,结果反而撞上了这窝棕皮子。那个会附身的棕皮子晓得了钱財的好处,又学著干起了剪径的勾当……” 说到这,韩鑫看向对面的宝寿,只见对方一脸皱眉思索的样子,也不知到底听懂了多少。 “哥哥……”宝寿忽然开口,抬起头,十分认真地道:“这些钱,能买几串冰糖葫芦?” “……”韩鑫沉默了一会,还是耐心地道:“那可不好说,至少够你吃上几年了……不过这笔钱不能全用来买吃食。” “我懂。”宝寿认真地点了点头,想了一会儿,伸出脏兮兮的两根手指,眼神期待地道:“一个月,两串。” 看著对方一本正经的样子,韩鑫失笑道:“行,都依你。” 將那具墓主的尸骨取出埋了,三眼又吞下了尚算完好的小棕皮子,身上多出一大一小两个鼓包,仿佛肚子里藏了个葫芦,撑得几乎无法动弹,被宝寿项炼般掛在胸口。 韩鑫打算再等一会,趁著夜色將整个棺材连同里头的財物一齐抬回去,在村外隨便找个地方埋下,等到需要用钱时再取,以避免他人起疑。 虽说韩鑫抢了这倒霉墓主一口棺材,但也帮他从棕皮子的巢穴中解脱,若是这人在九泉之下有灵,想来也能瞑目。 决定好后,两兄弟就將棺材从乱葬岗抬出,藏在了不远的草丛里,打算等到天黑再走,以儘量避开路人。 同时,韩鑫总觉得一个土匪做不了这许多事,却又確实只见到了一具尸首,怀疑还有漏网之鱼,也正好再等等看。 至於那具土匪的尸身,则是直接丟弃在了乱葬岗上餵野狗。 左右閒来无事,韩鑫乾脆在草丛里教起了宝寿怎么使那支林明登,奈何他这位弟弟虽然人高马大,脑筋却实在不怎么灵光,仅仅只是退弹上膛就学到了日落。 眼见得天色逐渐黑了下来,韩鑫就適时地停止了教学,问道:“刚才教你的都记住了么?” “嗯,记住了。” 宝寿瓮声瓮气地回答,“除非是要打人的时候,否则绝不能將枪口对准別人……对准自己也不行。” 正说著,前方星星点点的亮了,却並非萤火虫,而是一团团眼珠子大小的荧绿色鬼火,在韩鑫面前沉浮不定,见周边雾气越来越浓,韩鑫眉头一皱,將怀中的七十二龙盘取出,只见其上罗针正如风车般转动不停。 “坏事了……想发个横財还真不容易……”韩鑫望著前方的鬼火,攥紧罗盘道:“白日起雾,冤魂不散,原来这里是一块聚阴地?” 毕竟韩鑫才得到撼龙经不久,不算熟悉,在白天並没能將眼前的乱葬岗,与书上的聚阴地联繫在一起。 如今夜幕降临,阳气退去,阴气又匯集在这一小块地方,与残魂的怨气混淆,才造成了眼前的灵异现象。那一点点鬼火,便是死者尚未消散的怨气。 正当韩鑫思索的时候,宝寿又回过头,衝著某个方向低声道:“哥哥,那里又来了个什么东西……” 二人低下头隱蔽,果不其然,雾气中缓缓显出一个朦朧身影,走得跌跌撞撞,像是喝醉了酒一般,边走边以一种尖细的嗓音哼道: “伸手摸姐冒毛湾,分散外面冒中宽;伸手摸姐小眼儿,黑黑眼睛白白视~” 这是十八摸,一首在振武新军中也算流行的荤调子。还未靠近,韩鑫已从对方身上闻到一阵浓烈的酒臭。 这“人”与韩鑫他们不同,分明是直勾勾地衝著乱葬岗来,目的明確,行为却有些怪异,难免不令人多想。 第8章 摄魂的眼球 韩鑫向宝寿使了个眼色,后者会意,立即用蒲扇般的双手捂住口鼻。 “炁”的强盛与否,实际与人体本身的气机有关,而最简单的压制方法,便是屏住呼吸。 躡手躡脚地,两人从后方悄悄向那道人影摸了过去。 “终於到家了……嗝儿……” 人影晃晃悠悠地走至乱葬岗的边缘,还未进去,就打了个响亮的酒嗝,顺势提起了手中的油纸包,喊叫道: “爹,娘,老二老三老四,快出来,我给你们带了烧鸡回来!” 夜晚,一个汉子站在坟堆里呼爹喊娘,看上去多少有些渗人。但韩鑫一个兵痞,早已不知害怕为何物,宝寿对此同样是面无表情。 “爹啊?” 那酒鬼见半天无人响应,有些疑惑,继续朝著白日里被韩鑫他们挖过的坟包走去。 忽然,斜地里躥出两道黑影,一道身影將他死死按倒在地、捂住口鼻,另一道身影的手则闪电般捅进了腹部,从肚子里又抽出一只醉醺醺的大棕皮子。 那只棕皮子已完全醉倒,身材尤其肥硕,已有了大猫般的块头,只是此刻神志不清,被韩鑫捉在手上几乎没有挣扎。 “果然有个落网的……还喝了不少,你倒是会享受。” 害怕中了摄魂术,韩鑫特意没有对上棕皮子的眼睛,將其背对著自己。 他嘴上打趣,眼神却极为冰冷,手上猛地用劲,捏碎了这只棕皮子的脖颈,鲜血混合著腥臊至极的尿液流了一地,气味刺鼻。 这时,韩鑫的眼前又有讯息闪过。 【缘起物:摄魂的眼球】 【居住在坟墓中的精怪,借著汲取阴气,双眼中拥有了不可思议的力量。】 【將其吞下,或许能有发现。】 原来眼珠子,也能成为缘起物? 这是什么道理? 就在韩鑫因为新出现的讯息而有些错愕时,旁边宝寿忽然道:“哥哥,我们把这只怪猫带回去燉汤吧。” “这是棕皮子,也叫松狼,不是猫……” 韩鑫回过神来,望了宝寿一眼,说道:“它身上洒了尿,味道太冲,拿它一对招子也就够了。” 说罢,他伸出手指,毫不犹豫地將大棕皮子的一对眼珠生生抠下,交到宝寿手上。 用铁锹挖了土將尿盖住,稍稍缓解了气味,再看那被棕皮子附身的人,穿著一身考究的棉布大褂,腰间还別著一把摺扇,脑袋上抹了头油,隱隱泛著光。 韩鑫在其腰间一阵摸索,取走了摺扇及一些財物,还找到一块木製腰牌,上头以简陋的笔画刻著个虎字,似乎是什么信物。 再一看其手中的油纸包,仍残留著几分热度,隱隱散发出诱人的香气,似乎是县城里有名的百花烧鸡,味道堪称一绝。 这只大棕皮子,显然是借了人类的身子跑去县城里花天酒地,这才与韩鑫等人错过。 若它当时就在这乱葬岗上,恐怕韩鑫灭起门来不会那么顺利。 就冲这缘起物,对方使出的摄魂术,便不会是好抵挡的,也就是趁其酒醉背后偷袭,方能一击得手。 ———— 两兄弟分食了那棕皮子送来的烧鸡,又喝了几口酒,稍稍补充了些体力,此刻已是月上中天,周边的雾气越来越浓,一点也没有退去的意思。 既然如此,索性也不等了。 二人抬起棺材,径直在雾中穿行,艰难地辨认著方向。结果走了半天,不仅没有回到大路上,反倒兜了个大圈子又回到了乱葬岗。 眼见得大大小小的坟包再次出现,韩鑫立马明白过来,这是碰上鬼打墙了。 按理来说,人要是撞上了鬼打墙,应对方法无非是两种:要么,辨认出方向全身而退;要么,留在原地保存体力以待日出。切忌如无头苍蝇般四处乱窜,否则,要是真耗尽了体力,又碰上什么妖魔鬼怪,便连逃跑也难了。 但这乱葬岗毕竟荒废已久,虽被棕皮子一家给占据,却並无什么正儿八经的强大鬼怪。 之所以会將韩鑫他们困住,只是因为阴气积聚,与那些无意识的残魂一同混淆了周边的气场,令得身处其中的人失去了方向。 如果不是极为熟悉此地的人,多半要被困在这墓地里一整晚,胆子小的话,嚇也嚇死了。 “……” 韩鑫不是个喜欢等的人,他抬头望了望夜空,便咬破中指指尖,以鲜血擦在了七十二龙盘的背面。 中指之血由心包经所过,与心臟相连,而心主神明,所以这心阳之血可用来辟邪。 人体中,阳气最盛、灵性最强的便是所谓“三尖血”,也即“指尖、舌尖、心尖”,三种血液的威能与损耗亦是逐步递增的。 尤其是心头热血,没了也就死了。 原本还乱转著的罗针,受韩鑫指尖精血一激,竟就这样缓缓停了下来,精確指出了南北朝向。 於是,韩鑫一手握著七十二龙盘,一手牵引著薄木棺材,凭藉著罗针的指引,成功走回了大道上。 再回头看时,乱葬岗连同整个岔口都陷入了神秘的浓雾之中,伸手不见五指,仿佛隔绝了世间。 在村子外找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,挖了个深坑將东西埋好,当韩鑫带著宝寿回到家时,已经接近后半夜。 整个大溪村中只有一处还亮著灯光,自然便是五伯家,他老人家就坐在院子里等著二人,见韩鑫与宝寿回来,便叫他们去换下脏衣裳,自己去灶上热起了饭菜。 一天下来,將韩鑫折腾得够呛。 待他藏好枪械,擦了把脸,换上乾净的衣物,来到院里吃饭时,宝寿却不见了踪影,也不知在折腾些什么。 方才虽然用烧鸡垫了垫肚子,但一只鸡怎么可能够两个大男人吃? 回来时抬棺材又费了不少气力,韩鑫早已饿得飢肠轆轆,也不等宝寿一起,自顾自地开始了吃喝。 五伯在旁抽著烟,不时为韩鑫夹上几筷子菜,叮嘱道:“慢些吃,別噎著。” 正当韩鑫吃得差不多的时候,只见厨房的门帘一掀,宝寿端著个碗走了过来,往桌上一放,道:“哥哥,该喝汤了。” 韩鑫只是往桌上瞧了一眼,面色顿时一绿,险些將刚吃下去的饭给吐出来。 只见宝寿熬得这一碗不晓得叫什么名字的汤,正在氤氳热气里呈现出一种十分复杂的顏色,除却有不知名的野菜漂浮在上头,还有两颗圆咕隆咚的东西在其中沉浮不定。 若换做以前,即便是自家兄弟做的,韩鑫也打死不会喝这玩意儿,可今日毕竟不同。 他唯有咬咬牙,在五伯惊讶的眼神中端起碗来,捏住鼻子,也不品尝味道,只一股脑都灌了下去。 入口之后五味杂陈,除了酸甜苦辣咸以外,还有种说不出来的刺激味道从喉咙直衝天灵盖,令得韩鑫浑身一颤,两眼一翻,紧跟著失去了意识…… 第9章 鹰头山土匪 昏暗房间里,忽然亮起了两点幽绿的光芒,仿若野兽的双瞳。 韩鑫睁开眼,从床上坐起,不知自己睡了多久,但醒来后仍感觉有些噁心,脑袋昏昏沉沉的。 他穿上衣服走出门,却发现五伯正在院里等候,面前还摆著那块虎字令牌。 老人家面色愁苦,正吧嗒吧嗒地抽著旱菸,脸上皱纹变得越发深刻。 韩鑫赶忙打了声招呼,“五伯。” “嗯,醒了?” 五伯点了点头,放下烟杆,衝著身边示意:“坐。” 韩鑫见五伯面色严肃,似乎有话要说,便上前坐下,只听对方道:“三金子,你老实跟我说,你在外头是不是干了犯法的勾当?” “这话从何说起?” 韩鑫闻言一愣,隨即目光警惕地向四周打量,先是看向一旁厨房里的人影。 是宝寿? 不对,自家兄弟啥也不知道,就算知道,也不会出卖自己。 劫米铺的案子事发了?也不可能啊,府县里那些个酒囊饭袋什么时候有这种本事了? 有没有追兵?要不要杀出去,这样会不会连累五伯他们…… 韩鑫心中闪过无数思绪,而五伯却重重地一拍桌子:“我一直说,咱们穷归穷,却穷得坦荡,穷得问心无愧……可是你、你怎么能去做土匪呢!……怪不得你突然阔起来了,我还道你是得了长官的赏识,谁知道居然是不义之財,这叫什么事嘛!” 说到这,五伯痛心疾首,甚至忍不住红了眼眶。 韩鑫沉默了片刻才道:“五伯……这话从何说起啊?” “这块牌牌,不就是鹰头山赤面虎那群人的嘛?” 五伯恨铁不成钢地道:“你莫要不承认!他们隔几个月便跑来借粮,每次腰上都掛著这么个牌牌,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!” “五伯……”韩鑫鬆了口气,笑著道:“你误会了,这是昨天路上碰见个土匪,叫我给宰了,这牌子是从他身上搜来的……我纵使是再浑蛋,也不会去做土匪祸害咱们乡亲。” “真没干土匪?” “真没干。” 五伯脸上的皱纹这才鬆快了一些,他长出一口气,又拿起烟杆:“五伯相信你,我也不问你究竟在外做些什么,只牢记一条,莫要做伤天害理的事!” “放心吧,五伯,我记著呢。”韩鑫话锋一转,又问道:“鹰头山上什么时候来土匪了,我怎么不知道?” “你五、六年没回家,能知道才有鬼……”五伯吐了个烟圈,“也就是你去那什么新军之后,鹰头山上忽然冒出一群土匪,神出鬼没,快马快枪,周边县里都遭过劫,为首的便是那个什么双枪无敌赤面虎。” “鹰头山不远便是省城,新来那个督军难道就不管土匪?” “管!怎么不管?”五伯磕了几下菸袋锅,又道:“大帅的警卫队长亲自带队,都剿了四、五遍了,还收了几回捐,可连人家寨子在哪都没找著。赤面虎手底下数十號人马,每次上山后就那么凭空消失,跟会飞似的。” “你说……”五伯纳闷道,“鹰头山统共就这么大点地方,那帮土匪会躲在哪呢?难不成会飞天遁地?” 韩鑫没有回答,低头皱眉,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。 天才蒙蒙亮,鸡还没叫,五伯这时才见韩鑫一对眼睛泛著幽幽的绿光,不免纳闷道:“你这双眼睛怎么跟狼一样……是不是生病了?莫不是宝寿那碗汤害的?” “没呢,我挺好的。” 韩鑫抬起头,细心感受了一番,察觉体內的炁比之先前有明显的提高,似乎还领悟了某个將炁聚集於双眼的用法。 下意识地,他遵循著体內那说不好是衝动、还是本能的感觉,將炁匯聚於双目。 瞳光一闪,与对方四目相对,好端端坐著的五伯忽然就跟中了邪似的,一手端著烟杆,坐在那里一动不动,浑身僵硬得像块木头。 韩鑫忽然间有这样一种感觉,对面坐著的人就是自己的提线木偶,自己要他生便生,要他死便死,只需简简单单一个念头,就可以让对方自我了断…… “不对!” 韩鑫忽然反应过来,赶忙上前按住五伯的人中,忙活了好一会对方才回过神,茫然道:“我……这是怎么了?” “呃……”韩鑫不便直说,只好道:“五伯是不是没睡好?天色还早,要不你再去歇会?” “確实。”五伯放下烟杆,拍了拍身上的灰尘,径直进了屋:“你小子倒是睡了十多个时辰,我被你这块令牌折腾得整宿没睡好。今天田里也没有事干,你就在家老实呆著吧。” 送五伯进了屋,韩鑫又找到了宝寿,后者今天又在捣鼓他的乱燉。 话说,宝寿隔三岔五就会用四处搜集的材料燉成一锅汤水,只是韩鑫以前大多没吃,所以多半都落进了宝寿他们的肚子里。 如今回想起来,宝寿能生得这般高大,莫不就是因为那顏色神秘的药汤? 若真是如此,就算味道再怎么古怪,韩鑫以后也只能捏著鼻子认了——实在是不可不品尝啊。 一晃眼,就到了大年三十的晚上。 这几天韩鑫都极为安分地没有外出,只在家打拳炼炁,刻苦攻读那三本书,像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。 有赖回乡时带来的钱財,一家人难得地过了个肥年,桌上有鱼有肉有美酒。 换上新衣后,一家人要么闷头吃喝,要么推杯换盏,隨著夜色逐渐深了,远方忽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爆响,在空旷的夜里尤其清晰。 “呼……” 五伯仰头干了一杯,满面红光地道:“看来今年村里的收成不错,两三年没听见有人放炮了……” 韩鑫也喝了些小酒,不过並没上头,只是稍有些燥热,他將衣领解开了些,露出微凹的锁骨,面色却忽然一沉。 他是当过丘八的人,太清楚远方传来的並不是什么鞭炮的响声。 “宝寿,把你爹跟常福带进屋,关好门窗。我若没喊,你们就不要出来。” 五伯本有话想问,却见韩鑫面如寒霜,便將话头按下,在宝寿的强行搀扶下不情不愿地进了屋,回头叮嘱道:“千万当心啊!” 第10章 赤面虎 马蹄声声,踏碎了夜间的寧静。 明月被乌云遮住,空中仅余几点微弱的星光,田间小路上,一队人马前呼后拥地奔来。 风驰电掣间,他们已经杀到了村口。 看也不看其他民居一眼,这群人调转马头,直勾勾地朝著五伯家中赶来。 为首的是一名彪形大汉,腰间別著双枪,头戴一顶包住双耳的狗皮帽子,右边脸上有块覆盖半张面孔的赤色胎记。 来到篱笆外,赤面大汉勒停了马,手指塞进口中打了个响亮的呼哨,身后二三十人也跟著顺势停下,动作整齐划一,甚至赛过了新军。 “小子!“ 赤面大汉看著坐在院中自斟自饮的韩鑫,声音洪亮。 “你是谁?韩五那老狗呢?叫他出来!” 韩鑫將酒杯放下,桌上烛光轻轻一晃。 “五伯年纪大了,酒量浅,眼下已经去睡了。” 韩鑫转过头,目光冷冽,他披著棉衣,月白色的绸衫一尘不染。 “你有什么话,可以跟我说。” 后方屋內,五伯用手勉强扒开了窗缝,目光惊讶地看向赤面大汉,他万万没想到今次是赤面虎亲自带队,要是没应付好,全村都要遭殃! 五伯努力地想要出门,奈何宝寿得了韩鑫的指示,愣是捉住他不放,一个年老体弱的老人家,又怎能挣脱这铁塔般汉子的束缚? 就算是想要张口呼喊也不行,因为宝寿那张宽如蒲扇的大手,正按在他老父亲的嘴上。 “唔唔唔唔!?” “爹,哥哥已说了……你要呆在屋里。” 宝寿麵无表情,只闷闷地道:“那你就不能出去。” 二者撕扯间,外头的赤面虎忽然放声狂笑,后方的手下互视一眼,也跟著笑了起来。 笑声短暂地持续了一会,赤面虎忽然面色一正,將马上掛著的一个头颅取下,隔空丟过篱笆,精准地砸在韩鑫面前。 “听说韩五家里有个出外当兵的侄儿,想必就是你吧?倒也有些胆色。” 赤面虎囂张地道:“既然如此,跟你说也无妨……听好了,老子这次来是借粮的,限你们大溪村今夜交出一千斤粮食,二百现大洋,一百斤肥猪肉……若敢说半个不字,就別想见到新年的太阳!” “你小子既然是大溪村的人,桌上这颗人头,想必也认识吧?” 韩鑫默默低头看去,那颗血肉模糊的人头仍保持著临死前的绝望,花白鬍子被鲜血染红,眼神空洞,半张著嘴,像是在求饶,又像在哭诉。 此时此刻,想必邻村已经血流遍地了吧? “……我確实认得他。” 仿若不忍直视,韩鑫微闭上眼,道:“这是隔壁桐树村的村长,今年差不多有七十三岁了。” “你说的不错。” 赤面虎狞笑著舔了舔嘴角:“七十三八十四,阎王不叫自己到!可惜了,本来过了今天,他就算是过了这道坎。奈何这老儿自己不爭气,十分吝嗇,不过他的孙媳妇嘛……那可是润得很吶!” 一句话才完,身后眾匪徒又爆发出一阵鬨笑。 借著这些人点的灯笼看去,几十號人竟是个个背枪,浑身浴血,仿佛是一群从地狱里杀出来的煞星。 “……晓得利害,就快去召集村民,我只给你半个时辰。”赤面虎扬了扬下巴,“奶奶的,你在这里好吃好喝,爷们几个可还是饿著肚子……” 忽然,赤面虎从腰间抽出一支尾端繫著红缨的驳壳枪,如同闪电般的出手,精准地將桌上摇曳的烛火射灭,而又不伤蜡烛分毫。 “还不快去!” 赤面虎催促道。 相隔一、二十米,光线还如此昏暗,仅这次出手,赤面虎已经显露出了极精湛的枪法。 “……” 韩鑫低著头,站起身,似乎被嚇破了胆般缓缓走出门,却又在经过赤面虎的身前时,小声地道:“……不知,大当家手底下,近日是否有两人逃走?” “你说什么?” 赤面虎的面色终於一变,拧起眉头,喝道:“……你都知道些什么,给我过来说话!” 韩鑫顺从地靠了过去,低著头,一副极为恭敬的姿態。 赤面虎大马金刀地坐著,居高临下地望著面前的韩鑫,眼神十分不屑。 ——像这样的年轻人他见得多了,只是看上去硬气,稍稍一嚇唬便连骨头都软了。 不过,这人毕竟是当过兵的,手下最近正好缺人,要不就让他纳个投名状? 步伐缓慢而坚定,韩鑫此刻终於走到了马前。 “?!” 赤面虎忽然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,那是亡命之徒独有的直觉,常年在生死之间徘徊,令他对於危险比常人敏感百倍,两只手重又按向腰间的双枪。 忽然,面前的韩鑫猛地抬起头,露出一对绿莹莹的眼眸,黯淡星光下显得尤其妖异! 猝不及防之下,赤面虎与韩鑫恰好四目相对,隨即双眼一阵茫然。 可不过只是微微失神了片刻,赤面虎眼神一凝,竟自己挣脱了摄魂术的控制,身上杀机毕现,满脸煞气地抽出了腰间双枪。 “你这……” 话才出口,已有枪声更快一步响起,韩鑫瞬间完成了拔枪射击,而赤面虎眉眼之间已然多出个冒著热烟的小孔,就这样仰头摔下马去…… “大当家的!” 眾匪徒反应过来,立即將枪口对准了韩鑫,剎那间响起爆竹般的枪声,却被顺势滑进马腹之下的韩鑫躲过。 只可怜赤面虎骑著的那一匹高头大马,瞬间被射成了血葫芦。 韩鑫趁机捡起掉在地上的双枪,反手射翻了最近处的一名土匪。 土匪们所骑著的马匹,在近在咫尺的乱枪下受了惊嚇,嘶鸣著猛烈挣扎,几名马术不够精熟的土匪登时便被甩下,又被另外几匹马来回踩踏,伤口处冒出白森森的骨茬,叫声十分悽惨。 眾匪徒原本还算整齐的阵型,就这么陷入了混乱。 韩鑫顺势游走在人群之中,不断借著马匹来给自己掩护,双枪每次响起,必然带走一条性命。 枪声极有规律,坚定又毫不留情,仿佛一曲充满节奏感的打击乐。 在近距离下,匪徒们所用的长枪反而容易伤到自己人,束手束脚下一通忙活,竟没能伤到韩鑫分毫。 在短短十余息不到的时间里,地上又多出了十几具鲜血淋漓的尸身。 忽然,枪声一止,发出清脆的卡壳声,匪徒中立即就有人放声高呼。 “那小子没子弹了,併肩子上啊!” “宰了他,挖心剖腹,为大当家的报仇!” 第11章 火併 已无子弹的驳壳枪裸露出冒烟的枪管,韩鑫顺势將其拋在地上,伸手到腰间换枪。 就在这短暂空当,距离他最近的那名土匪已狞笑著將林明登举起。 他正想扣动扳机,却见那身影如狼一般回头,露出一对妖异的幽绿眼眸。 一时失神,土匪竟鬼使神差地,將枪管塞进了自己的口中。 他满脸惊慌,却怎么也管不住自己的双手,浑身颤抖著道:“不……不……” 可那一根手指,还是毫不迟疑地扣下了扳机。 砰。 碎肉与鲜血从后颈处迸射而出,又带走一条鲜活的生命。 明月好不容易从乌云后方露出一角,立马又缩了回去,仿佛连它也不愿目睹地上的那场廝杀。 足足三十余名匪徒,连同其首领赤面虎一起,此刻已全部倒在地上,星光下只剩下韩鑫一人还站著,月白色的里衫已被鲜血染成緋红。 黯淡的光辉映照著韩鑫刀削般的下頜线,这时,倒在附近血泊里的一名土匪忍著痛楚、哆嗦著將手中长枪举起。 不知背负了多少血债,对鬼怪也毫无敬畏之心的悍匪,此刻眼中却满是恐惧,但本能还是促使他瞄准了场中那魔神般的血染身影。 他从未觉得扳机有这么坚硬,仿佛扣下去要耗尽全部气力。 “去死吧……你这……怪物!” 就在这名土匪鼓足勇气,將要扣下扳机的前一刻,那道血色身影將手一扬,横空飞过一个打著旋的物事,重重地砸在他的头顶。 重击之下,匪徒瞬间失去了神智,枪口也下意识地一偏,子弹从那道身影侧方划过,只留下一道轻微擦伤。 再看击倒那匪徒的事物,原来是一把枪管已经变形的驳壳枪。 血色身影僵立了片刻,见再也没有匪徒能动作,这才身形一晃…… “呼……呼……” 韩鑫无力地单膝跪倒著,胸口剧烈地起伏,汗水混合著血液自面上滑落。 【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海量好书在 101 看书网,101??????.??????等你读 】 刚才发生的事,无疑是一场豪赌。若在几十天以前,有人告诉韩鑫,未来他能单枪匹马收拾三十余个持枪土匪,他只会当对方是在放屁。 即便,他已拥有了精湛的枪法;即便,他现在有超越常人的直觉与反应;即便,他已掌握了炁的运用…… 但还是太险了。 韩鑫眼下实在已耗尽了体力,而为了保命,他已使用了几次摄魂术,同时也將他的炁几乎榨乾。 此刻,韩鑫心跳得极快且毫无规律,只觉得呼吸也成困难,身体几乎失去了最为基础的生存本能。 若不是这段时间他勤於內外功的修行,恐怕地上还要再多出一具尸身。 饶是如此,已然快要力竭的韩鑫也花了足足一刻半的时间,才稍缓过气。 他能动之后,立即捡起匪徒的一桿林明登,给那个被驳壳枪砸昏过去的土匪又补了一枪。 用来砸昏那匪徒的,正是他从振武新军处得来的那把仿製驳壳枪,汉阳造质量到底差了些,眼见得枪管都弯了,显然不能再用。 幸运的是,他虽然失去了这一把,却从赤面虎那里得到了两把新的,且是原装的普国货,有著如同镜面般的枪身,尾端还繫著一抹红缨。 將红缨双枪重又插回腰侧,预想中的讯息却並没有到来,韩鑫只得放下掌握对方枪法的念头,跌跌撞撞回到了院中,扶著膝盖道: “行了,宝寿,你带五伯出来吧!” 门吱呀一声开了,五伯匆忙跑了出来,见到血人般的韩鑫嚇得面色苍白,最钟爱的旱菸杆掉在地上也毫不在意。 几步赶上前,五伯將韩鑫紧紧搂住,哆嗦道:“三金子……孩子……你,你怎么样了?可不要嚇五伯啊!” 面如金纸的韩鑫勉强笑了笑。 “没事,只是擦了道口子,身上的血基本都是別人的……剩下的,就交给你们了……” 说完,他终於支持不住,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。 当韩鑫再次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大年初三了,消耗过度的他仍然体虚乏力、精神萎靡,不得不在床上继续躺著。 一眾匪徒的尸身,都被五伯领著其他村民藏在了山上。 而他们所骑的马则按照不浪费的原则,成为了如今这个年头难得的肉食,未来整整一个正月,大溪村家家户户都能闻到肉香。 至於三十几条林明登中针枪,按著韩鑫的想法,是交到村中青壮的手中,未来教导他们使用。 毕竟守护家业,当然不能只靠一人。在这乱世,唯有全民皆兵,將枪桿子抓在手里,才能保护家业。 那夜激战,四处飘飞的子弹不知留下了多少弹痕,整个村子都能听到枪声,无数人躲在被窝中瑟瑟发抖,唯恐下一刻就有悍匪破门而入。 当知晓屡屡上门抢粮的土匪被消灭时,村里人自然是喜出望外,可若说是韩鑫独自完成的这一切,未免又显得太过离奇。 在这个世上,太受人瞩目並不见得是件好事。 五伯善於耕种,很受村里人敬重,本身已几乎等同於大溪村的村长。 故而,在韩鑫失去意识,村民们前来询问情况的时候,五伯为了解释那一夜的血战,绞尽脑汁地编造出了一个故事。 “所以,五伯你是跟大家说……” 刚甦醒的韩鑫喝下一口热水,苍白的脸上总算有了些血色。 “赤面虎那伙人,是在咱们村口撞上了另外一伙土匪,双方发生火併,这才叫人打死的?” “可不是嘛。” 五伯抽著旱菸,有些不敢看韩鑫的眼睛。 “……三金子,你固然是个英雄好汉,是水滸传里林冲、鲁智深一般的人物……但咱们毕竟还要在村子里生活,能耐显得太过其实不是好事,咱们心里有数就行。” “五伯说得对。” 韩鑫点点头,却是十分同意对方的看法。 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……何况,又多出一伙神秘的土匪,村里组建民团也就有了名目,这是个好办法。” “那就好。”五伯长舒一口气,欣慰地看著韩鑫,“三金子,你这次回来,不仅本事有长进,似乎还聪明了不少……对了,还有件事。” 说著,五伯放下烟杆,坐在韩鑫床头道:“省城里的吴大帅,一直张贴告示要通缉赤面虎,还悬赏了两千大洋……赤面虎那颗脑袋,我已经叫村里人砍了下来,拾掇好了,你看看啥时候带著去县里领个花红?” 第12章 黑老虎 挣钱不积极,脑子有问题。 韩鑫还没有完全康復,但在听到赤面虎的人头值两千现大洋后,伤势好像痊癒得更快了。 一颗人头的价值,已超过了他这段时间的全部收入。 诚然,正常情况下,一个土匪头子绝不可能值这么多大洋,可谁叫赤面虎是在省城周边作祟,丟的是那位督军大人的顏面? 要这么说,其实两千大洋都算少了。 韩鑫本想著赶早不赶晚,趁早去將钱领了,奈何如今的府县仍秉持著前朝的“封印”旧习,也就是从腊月二十至正月二十之间,府衙不会动用大印。 即停止办公,平常只处理些俗务。 所以,想要去领花红,最快也要到正月二十一。 为了消磨时间,韩鑫在养得稍微好了些后,便带上五伯、宝寿去村外练枪,將常福托给村里的槐花婶子照看。 五伯身为一个老人家,眼力虽有些不济,但在经由韩鑫点拨后,也很快就掌握了枪械的基本操作。 宝寿虽早就在韩鑫教导下掌握了基础,却在瞄准时总出岔子,他似乎根本无法理解何为“三点一线”,要么姿势不对,要么准星偏到了天上。 纠正了好几遍,宝寿始终学不会,气得五伯踮起脚用旱菸杆砸他的脑袋,而韩鑫的头上也已经流下汗珠。 他也知道勉强不了,將五伯拉开后,选择退而求其次,往枪膛里塞了颗子弹。 “既然如此,宝寿,你也別管什么姿势不姿势了,先胡乱放一枪听个响吧。” 宝寿仍牢牢记著韩鑫的教导,不敢將枪口对著人,只將林明登背在身上,询问道:“哥哥要我打哪里?” 韩鑫心想,反正自家兄弟连瞄准都不会,在这荒郊野外的只要不伤人就行,管他打哪呢? 在四下查看一番后,韩鑫鬼使神差般地指向百步开外的一个蜂巢。 “看到那蜂窝子了没,你就打它。” 宝寿答应了一声,將枪从背后取下,也不端起来,就隨意地握在腰间,姿势像是在抓著一桿红缨枪。 见他这副模样,韩鑫心道看来今天是白教了,练枪之路还漫长得很吶。 宝寿自打解下枪后便两眼放空,仿佛忘记了接下来要做什么,久久地站在原地不动,似乎是出了神。 “……” 韩鑫等了十几息,见宝寿纹丝不动,无奈之下刚要出言指点,忽见对方扣动扳机,一声枪响,竟真將百步以外的蜂巢击落! “这是什么鬼?” 韩鑫眼见得远处蜂巢破了个大洞,掉在地上,下意识道:“宝寿,你不是没瞄准么?” “我瞄了啊。” 宝寿將林明登重新背好,面无表情道:“……我瞄住了那蜂巢的炁。” 瞄住了……炁? 韩鑫若有所思,旁边五伯却是面色大变,一把捉住兄弟两个。 “你们还在这扯什么淡,那是黑老虎的巢,它们现在追过来了!” 大溪村附近,偶尔会有一种浑身漆黑的蜜蜂出没,体型比寻常蜂种大得多,且性情凶猛、毒性强烈,与外敌作战时奋不顾身,曾有人见到一头偷吃蜂蜜的狗熊被群蜂活活蛰死,所以得名黑老虎。 在蜂巢坠落於地之后,附近的黑色蜜蜂先是像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转,隨后也不知怎地,莫名就锁定了韩鑫等人。 成群结队,仿若一张黑色大网在天上徐徐铺开,蜂群气势汹汹地直奔著罪魁祸首们袭来。 韩鑫有些头疼,他虽然带了枪防身,却也无法阻挡住这铺天盖地的黑色蜂群,就算他枪法再准,一梭子弹下来又能打死几只? 他真的只是凭藉直觉隨便指了个蜂巢,並非是故意招惹这群煞星。 但蜂巢挑都挑了,眼下说什么都晚了,吩咐宝寿背起了五伯,一声扯呼,三人立即朝著山下逃窜。 只是上山容易下山难,道路崎嶇,沿途又有树木挡道,速度实在快不起来。 听得后方的嗡鸣声越来越近,韩鑫一咬牙,主动站住脚步,回过头来,运炁至目,两眼再度发出幽绿萤光——摄魂术他只对人用过,如今对这群黑蜂使用,也不知效果究竟如何。 一只普通的黑老虎约莫有两个指节大,有一些在背上还生有老虎般的褐色条纹,复眼就像由无数面镜子构成,有著远超常人的广阔视野、以及数倍以上的灵敏度,此刻,复眼內部正映出数千个眼冒绿光的身影…… 稍有些意外,韩鑫原本打算只是用摄魂术阻挡一下蜂群的攻势,结果一眼看过去,竟让追过来的蜂群通通坠地。 一时间,蜂群如同下雨般散落,只见这些个“黑老虎”,此刻正耷拉著翅膀,浑身僵硬地躺在地上,唯有腹下的虫足偶尔抽搐。 就……完事了? 韩鑫鬆了口气,隨即双眼一黑,感到眼底一阵剧烈的胀痛感,头也有些晕眩,不得不扶住一旁的树木稳住身形。 虽然摄魂术对这些黑蜂极为有效,但一口气对付这么庞大的数量,还是令尚未康復的韩鑫颇感吃力。 休息了一会,韩鑫再回过神来时,蜂群並没復甦,反而成了周围鸟雀的一顿大餐。 宝寿早背著五伯跑没了踪影,此刻应该已经到家了,韩鑫的这位兄弟向来对他的话说一不二,只是有时不大会变通。 “这么说……”韩鑫眼前一亮,面露喜色,“倒是可以趁机將黑老虎的窝子带回去……这玩意是大补啊。” 黑老虎的毒性固然凶猛,但產下的蜂蜜却是世上难寻的甘美滋味,外表呈一种清澈透亮的琥珀色,质地十分浓密,可补气益血、润肺排毒,据说还有令白髮转黑的效果。 在过去,曾有不少人重金求购,也有人冒著生命危险上山採集。只是这奇蜂的攻击性的確太强,踪跡也的確难以寻觅,所以很少被人得手。 误打误撞之下,韩鑫就这么捡了一个大便宜。 他沿著原路返回,找到了那个坠地的蜂巢,就在这么一段极短的时间里,四周已经多出了不少尸体,无不是贪图这一口蜂蜜,结果被留守的黑老虎活活蜇死。 所谓人为財死,鸟为食亡,便是如此了。 其中甚至还有一头体型不小的野猪,结果混合了松脂、硬若鎧甲的毛皮最终也抵挡不了毒蜂的针刺,若非肉里残留著蜂毒,不然韩鑫也將其扛回去了。 黑老虎的大部队已经在韩鑫面前全军覆没,留守的几只更是不在话下,轻而易举地料理了之后,韩鑫撕下一块衣襟,將那蜂巢垫著提在手中,踏上归途。 第13章 蜂王浆 將菜刀磨得鋥亮,刃口几乎能映出人的倒影,韩鑫一刀落下,將西瓜大小的蜂巢切下一小块,旁边五伯手脚麻利地收集起了其中的蜂蜜。 除了蜜,蜂巢本身也是一味药材,晒乾后磨成粉便可煎服入药,其中残留的蜂蛹更是只需简单炒制,便是上好的下酒菜。 韩鑫正从蜂巢中挨个將还未孵化的蜂蛹取出,偶尔往口中丟入一个——这玩意只要还未破壳,就不会有毒,生吃的滋味也十分脆爽清甜。 每吃上几只,便能感受到体內的炁又稍稍增长了些许,只是吃得越多,增长的效果就越微弱,好像这种东西也有耐药性一样。 “给我一个,给我一个!” 见旁边常福蹦蹦跳跳地吵个不停,韩鑫便分了一个给他,叮嘱道:“你还小,这玩意儿可不能多吃,不然晚上要流鼻血。” 一圈圈地分解著蜂巢,共收集了两罈子清香扑鼻的黑蜂蜜,在用菜刀切开蜂巢的核心区域后,从中冒出的蜜不再是棕褐色,而是如乳汁一般的洁白。 这即是黑老虎所產的蜂王浆,营养价值更胜过寻常蜂蜜数倍,是唯有蜂王才能享受的美食。 黑老虎中的蜂王,这时也被韩鑫从蜂巢里剜了出来,其身体被一颗子弹打成了两截。 宝寿能隔著一百多米,连巢穴带蜂王一齐命中,似乎比传说中的百步穿杨还要了得。 韩鑫心想,宝寿当时瞄住的炁,大概便是来自这蜂王……虽然耗费的时间长了些,但这个技巧似乎很有用处。 不依靠双眼,而是用心去锁定炁的变化么…… 暗自记下这事后,韩鑫继续处理著蜂巢,过程中手指难免沾染上了一点蜂王浆。 就在这时,他的眼前又有新讯息闪过。 【缘起物:蜂王的玉浆】 【神秘黑蜂所分泌的生命精华,其中蕴含不可思议的力量。】 【直接服用有些浪费,或许有更好的方法处理它,儘量用瓷器来存贮。】 找遍了五伯的家,韩鑫只发现一个先前用於装蛐蛐的小瓷罐,用清水细细地洗净擦乾,这才將蜂王玉浆小心倒入,最后也只收集了罐子的三分之一不到。 有了这么些补物,韩鑫的身体自然是恢復得更快。 一转眼,就到了正月二十一。 这是府衙开门的头一天,韩鑫特地起了个大早,照例在练完拳后带上宝寿,向村里人借了辆驴车赶赴县城。 虽说不出正月都是年,但城里却显得有些萧条,街道上没见多少行人,反倒有不少穿著制服的黑皮(巡警)两两一队。 一见这样子,韩鑫便知道,多半过年期间又发生了什么案子,而且必然与达官贵人有关。 很简单,若是平民百姓出了事情,这些只知吃拿卡要、平日里懒得要死的黑皮,才不会这么勤快地出来巡街。 韩鑫无意去掺和眼前的事,因为如今的中州正陷入前所未有的动盪,各地案件的数量激增,相比起来,他更愿意帮助那些不受黑皮重视的人。 幸运的是,卖糖葫芦的人还在城中,为了实现先前的诺言,韩鑫一次性给宝寿买了六串,让后者边走边吃。 来到差馆门口,这里是一栋独院的两层洋楼,围墙上刷著白漆,上头写著各色標语,门前还贴了不少布告。 洋楼位於十字路口上最为显眼的位置,左右可將两条街道的局势一览无余,据说曾是前朝某位大官养老的地方,后来才被兴国政府徵辟。 韩鑫走到门前,看著那几张通缉布告,首先映入眼帘的当然是赤面虎那张丑脸,底下的標註也確实是两千大洋且不计死活。 而更吸引他注意的,是与赤面虎並列,甚至还要隱隱高出一头的另外一张布告——重金悬赏安河镇米铺劫犯,知情人提供线索可获一百大洋,生擒案犯者可获三千大洋…… 三千,比赤面虎还要高上一千? 韩鑫有些奇怪,不过是劫了间铺子,怎么忽然就有了如此高的身价?那王营长开的黑心铺子,卖得只是普通粮食,也不是什么金米银米,哪里值得这么多的花红,其中必有猫腻…… 韩鑫正思考,门口站岗的卫兵见他久久不动,便端著枪上来赶人了,语气极不耐烦。 “去去去,乡巴佬,这里不让閒杂人等进入,快滚一边去!” 宝寿见状,將剩余的两串冰糖葫芦往口中一擼,丟下木籤子,抬手便捉住卫兵的枪管扭向一旁,高大身躯的阴影隨即將对方笼罩。 “……別拿枪对著我哥哥!” 卫兵嚇了一跳,暗骂这人怎么生得如此雄壮,隨即便想要將枪抽回,可任凭他使出吃奶的力气,甚至涨红了脸,宝寿铁钳般的手掌依旧纹丝不动。 迫於无奈,卫兵只好將胸前的哨子塞进口中。 伴隨著刺耳的哨声,数十名荷枪实弹的黑皮与探长,尽数手持著枪械,从差馆的各个犄角旮旯里冒了出来,將枪口对准了韩鑫兄弟两人。 “你们是什么人?怎么敢在这里闹事!快將他放开!” 洪亮的声音中,穿著一身手工裁剪的笔挺西服,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中登场,他唇上有一抹在上流社会时兴的牛角胡,鬍鬚末端朝上捲曲,正伴隨著话语微微颤抖。 对方说了什么,宝寿並不在乎,仍旧死死抓著卫兵的枪管不放。 “这位长官新年好啊……”韩鑫拱了拱手,全当是打了招呼,“不瞒几位,我们兄弟二人这次是来领花红的……” 说完,韩鑫又扭头对宝寿道:“行了,放开他吧。” 韩鑫的话,在宝寿这里就是比皇帝老儿的圣旨更加管用。 宝寿轻轻一鬆手,那名卫兵就摔了个屁股蹲,隨即恼羞成怒地一拉枪栓:“他娘的,老子今天就毙了你这傻大个!” “混帐!” 牛角胡男人的身旁,一位身材略瘦削、面容阴鷙的中年制服男上前就给了卫兵一脚,呵斥道:“你要在朱县长面前开枪?还不快滚!” “……哦?原来是县长当面,幸会了。” 韩鑫一脸从容地从驴车上取下一个木桶,当著眾人的面打开。 “鹰头山匪首赤面虎的首级,就在此处。” 第14章 差馆 木桶开启之后,首先散发出一股刺鼻的石灰味道。 没办法,虽然是冬日,但若將首级放著不管,时间长了还是难免腐败,因此不得不用石灰抹上一遍,好方便保存。 这样一来,即便稍稍会有些形变,也不妨碍辨认首级的真假。 朱县长给了那制服中年一个眼色,后者会意上前,捏著鼻子往桶中看了一眼,面色一变,凝重道:“……这真的是赤面虎!” 听到这话,周边荷枪实弹的黑皮们也顾不上包围韩鑫二人了,纷纷凑过去看向木桶,然后被嚇一跳。 確实有些唬人,赤面虎死时的表情已经足够狰狞,再加上石灰导致的脱水,令其五官越发扭曲,就像是插画里的恶鬼。 朱县长用一方绣著牡丹花的手帕捂著口鼻,只是看了一眼,就如触电般地將头偏开,弯著腰一阵乾呕。 “……行了,赶紧把它盖上。” 阴鷙中年站到韩鑫面前,以居高临下的口吻道:“赤面虎是怎么死的?是你们杀了他?” “……” 韩鑫並没有急著回话,不卑不亢地与其对视。 见状,旁边立即有人道:“明白回话!这是本县警察署的胡署长!” “……原来阁下就是署长?”韩鑫这才懒洋洋地道:“失敬了……赤面虎不是我杀的,除夕那天晚上,他们与另外一伙土匪在村口火併,一伙人全给对面毙了。” “是么?” 胡署长深深地看了韩鑫一眼,道:“赤面虎还与一件案子有关,就请你们留下来协助调查吧。” 说完,他比了个手势,嘴上说是请,可旁边一大群黑皮端著枪的架势,摆明了是要扣人。 被数十个黑洞洞的枪口指著,换作普通泼皮早嚇得腿软,韩鑫只是若无其事。 他早知道领赏不会这么容易,也知道这些黑皮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,即便自己带著宝寿这么个铁塔般的汉子,也不会被放在眼里。 一……韩鑫默默数了个数。 这时,旁边忽然传来一个明媚的声音,“住手!” 有一人身披长款风衣,露出里头挺翘的棕色洋服马甲与长裤,胸前扎了个红色领结,脚蹬长筒皮靴,头戴一顶猎鹿帽,双手插在口袋里,正款款走来。 她腰细腿长,胸口微微隆起,原来是一名男装丽人。 瓜子脸,柳叶眉,样貌七分秀美三分英气,稍稍抿起的薄唇隱含著倔强,双眼间微微浮出几道血丝,似乎有些疲惫。 带著淡淡薰衣草的香气,她站在了韩鑫等人的身旁,对胡署长道:“胡叔叔,把枪收起来,我有话要问这两位大哥。” “……好吧。” 男装丽人的话似乎很有用,皱著眉头的胡署长扬了扬手,所有黑皮乖乖把枪放下,朱县长则屁顛屁顛地跑了过来,衝著那位丽人道: “希贞,乖女儿,你都几天没怎么睡觉了,还是再去休息一会吧,这里有我和你胡叔在呢。” 朱希贞没有答话,冷著脸上前。 她用手中的马鞭挑开木桶盖的一角,低头往內看了一眼,只是稍稍皱起眉头。 就这一点,已经强过她父亲许多。 接著,朱希贞又望向韩鑫,客气地道:“请问,赤面虎真是除夕那天死的?你们为什么这么久才送过来?” 被一对凤目紧紧盯著,韩鑫伸了个懒腰:“这还能有假?我倒是想早些送来,这不是听说县里封了印么?” “……本县今年正月並未休假。” 朱希贞有些遗憾的样子,“你若是早些来就好了……就在腊月二十八,荣昌海贸的少东家在城外被人劫走,但县里至今没收到任何音讯,也没有任何人前来索要赎金。前几天我们才找到线索,而直到今天,才知道原来赤面虎已经死了。” “荣昌海贸?” 韩鑫闻言眉头一挑,稍有些意外。 “是那位状元大商名下的荣昌海贸?这等大人物家的少爷,怎么会到这小县城来?” 荣昌海贸,是中州东南沿海最大的海运公司,其创建人钱启敬本是前朝状元,却辞了翰林之位,转而下海经商,结果真叫他做出了一番大事业。 如今荣昌海贸名下有三条可以横渡远洋的货轮,且全部都是蒸汽铁甲舰,其下还有大小船只无数,財力雄厚,人称“状元大商”、“海运大王”。 难得的是,虽然成了豪富之家,钱启敬却不改清廉风骨,只住在老宅,家中並没有什么奴僕,且仅有一妻一子,被世人传为佳话。 朱希贞凝视著韩鑫,见后者始终镇定自若,才缓缓地道:“……我与钱公子是布国艾登堡大学的同学,他是来找我的。” “……那就糟了,眼下都过了快一个月。” 韩鑫嘆气道:“土匪可不知道什么荣昌海贸的公子,劫了肉票,如果没来索要赎金,只怕多半是……” “呸呸呸!少在那胡说八道!” 朱县长在一旁急得跳脚,嘴上的牛角胡因此一歪——原来是个假的。 “钱公子吉人自有天相,是一定不会出事的!” 他能不急么? 一名县长的份量,如何顶得上海运大王家的独生子! 钱公子没出事还好,若真出了什么事,他姓朱的这县长也就算是做到头了……原本,还指望著靠如花似玉的闺女傍上对方,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呢! “好,那就祝钱公子逢凶化吉吧。” 韩鑫无所谓地道,“不过,在这之前,希望县长能將赤面虎的花红交予在下。” “县府现在亟需人手与经费,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。”朱希贞简短地道,“要么,你从我这里先支走三百大洋,其余的钱以后再给;或者,你留下来帮我將人找到,以后这笔花红翻倍给你。” 这话说得倒是气势十足,好像她才是这聚贤县的县长一样。 “只有三百么?”韩鑫道,“水缩得未免太狠了吧?” “少废话!”胡署长在旁呵斥道:“大小姐这是抬举你,你还想讲价?给脸不要脸是吧!快选!” 二……韩鑫的面色始终淡然,伸手一摊:“行吧,三百就三百。” 朱希贞似乎有些失望,她回过身,对朱县长道:“爹,那就支三百大洋给这位大哥吧。” “且慢,大小姐!”胡署长冷笑道,“我看这人有可能与土匪有染,是来冒领赏金的……你们两个立即束手就擒,否则莫怪枪弹不长眼!” 胡署长一抬手,周边黑皮们又將枪械举起,再次將韩鑫二人围住。 “怎么?想出尔反尔?”韩鑫临危不惧,环视左右道:“说翻脸就翻脸,你们到底还讲不讲王法了?” “少废话,给我老实点!”胡署长一脸戾气地道:“你们俩个小瘪三也配跟我讲法?在验明正身前,都给我进牢里呆著!” “唉……” 韩鑫长嘆一口气,却说出了一句令所有人都感到莫名其妙的话。 “没有三了……” 第15章 挟持 “胡叔!”朱希贞皱起眉头,在旁劝阻:“別这样,我们应当遵守信用。” 但胡署长这时已经对朱希贞的话充耳不闻,只狞笑著让人上前去將韩鑫两兄弟绑住。 朱希贞劝阻不成,又去看一旁的老父亲,这回大腹便便的朱县长也不再顺著女儿,面色尷尬地转过头,躲避著对方目光。 恰在此时,本怒视著韩鑫、与对方大眼瞪小眼的胡署长在微微愣神之后,竟发疯般地跪倒在地。 他的口中发出癲狂的喊叫,然后当著眾人的面,左右开弓地抽起了自己的耳光。 一下又一下,仿佛感觉不到疼痛,更没有丝毫留手,將全部气力用上,不过一会,胡署长竟活生生將几颗牙齿从自己的嘴中扇出,眼耳口鼻紧跟著渗出鲜血。 “头这是怎么了?” 中邪般的场景唬住了在场眾人,眾黑皮一时踌躇不前,愣在原地大眼瞪小眼。 这时,朱希贞忽然赶到胡署长的身边,她当机立断,从胸口掏出一根前端繫著银制十字的项炼,將那微型的十字架举向对方,口中嘰里咕嚕地念起了洋文。 阳光在此刻仿佛受到某种牵引,落在了十字架上,泛起了圣洁的光辉。 “哦?” 韩鑫眉头微微一皱,眼神再度一凛。 在十字光辉的照耀下,胡署长本已逐渐安分了下来,他停止了扇自己耳光,双臂无力地垂下。 忽然,不知又哪里来的力气,他一把抽出了腰间手枪,打开保险后塞进嘴里,抵住上顎。 “不要!”朱希贞见状,瞳孔微缩,惊呼道:“等等!” 低著头的胡署长仿若未闻,决绝地扣下了扳机。 砰。 沉重的身躯倒在地上,笔挺的黑色制服染上了血跡与灰尘,脑后鲜血迸射而出,其中有几滴溅落在十字架上,令那神圣之物染上了点点緋红。 “头……死了?” 周围顿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,眾黑皮惊疑不定地看著韩鑫,一时有些束手束脚。 “……唉,为什么好端端地想不开,非要自寻死路呢?” 韩鑫微微闭目,感觉眼內有股酸涩的胀痛,儘量轻鬆地道:“这还是正月里呢,多不吉利。” “你!”朱希贞警惕地看著韩鑫,“你到底做了什么?” “我什么也没做啊……大小姐说话要讲证据,怎么能诬陷良民呢?” 韩鑫摊开手道:“你们都看到了,是姓胡的自寻死路,跟我没有一毛钱的关係。” 说著,韩鑫又睁开眼,目光所及之处,眾黑皮无不瑟缩地后退,唯恐对方又盯上自己。 朱县长满脸畏惧地盯著韩鑫,胖胖的脸上流下一滴豆大的汗珠,“你、你到底想怎样?” “是你们想怎样才对……” 韩鑫一副十分诚恳的模样,“大家也都看到了,我只是想来领个花红的普通民眾,是这人疯狗一样地咄咄逼人,然后又无端端地发癲,把自己给崩了。说句难听的,县长你跟这样的疯子在一起,又怎么能搞好本县的治安呢?” 朱希贞忽然深吸一口气,一把握住胸前的十字,眼神坚定地朝著韩鑫走来。 韩鑫立即反应过来,瞬间从腰间掏枪瞄准了对方。 “別动。” 朱希贞被韩鑫用枪指著,虽然面上不见有多害怕,却也暂时停下了脚步。 “慢点,別著急。” 韩鑫举著枪道:“朱小姐气息悠长,行进间颇有章法,显然是有些功夫底子……不过,如果我是你,就不会想著做傻事。我是个胆小的人,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开枪,所以还是请你將手举起来吧。你这么年轻又这么漂亮,死在这里太可惜了。” 这人不是在开玩笑……他真的会开枪。 朱希贞已经感受到了韩鑫的杀意,面色微变间缓缓举起双手,道:“好吧,今天的事,到底是姓胡的冒犯在先,我向你致歉……局势演变成现在这样,大家都不想看到,不如各退一步?” “我为什么要退?我也没做什么啊。” 韩鑫笑了起来,“不过,若那姓胡的有你一半识时务,或许今天也不会自杀了。” “县里这几天花了不少钱,一时的確凑不出两千大洋。”朱希贞淡淡地道:“我先前的话依旧算数,而且绝不赖帐……接下来去营救钱公子需要人帮忙,你有这么好的身手,为什么不与我一起去呢?你若不放心,我愿意向主起誓,绝不会伤害你们。” “我知道你是信洋教的。”韩鑫將头一歪,淡淡地道:“不过,我与姓耶的不熟,也不信对他发誓那套。我敬你朱小姐是个有胆有识的人物,比那姓胡的腌臢玩意强上百倍。其实,若换做其他人被掳,救也便救了……” 韩鑫顿了顿,又道:“……可唯独富家少爷、达官贵人,那些以为全世界是围著他们转的蠢货,我偏喜欢看著他们自生自灭!” “……若是那位富家少爷,能帮助成千上万的平民百姓呢?” 朱希贞诚恳地看著韩鑫,“你可知道,那个钱公子来本县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游玩,也是为了在本县境內开矿採煤,为荣昌的海船提供燃料。如果真能促成这一件事,將会有无数人因此受益。” 听到这话,韩鑫眼神有些闪烁。 他想起了田间起早贪黑的无数忙碌身影,还有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,那些瘦骨嶙峋的路边饿殍若能有更多的工作机会,也不至於那么悽惨。 眼见韩鑫似乎意动,一旁朱县长心想,像这等凶悍的人物,比之胡署长不知强出多少倍。 像那种没用的废物,死也就死了吧。 若有眼前这人相助,未来又能多上几分把握。 於是,朱县长赶忙在旁应和:“这位好汉,小女说的千真万確!与钱公子一起来的还有个叫作劳伦斯的洋人,据说还是个什么矿物专家,也被那群土匪给一併捉了去。” “还有……” 朱县长急匆匆地道:“这姓胡的平日十分骄横,到处欺行霸市、贪污腐败,根本不把我这县长放在眼里,其实我早就想收拾他了!今后便由小女暂管本县警务,保证以后不会有人来找好汉的麻烦,你可以放心与我们合作!我、我愿意对玉皇大帝、三清祖师、佛祖菩萨发誓呀!” 嘿,这胖子信的神还挺多…… 韩鑫心道,这人真会变脸,好像一下子就变得与那姓胡的不熟了一样。 第16章 真君庙 “你们父女俩的嘴皮子確实利索。”韩鑫终於笑了,“但,我拒绝……钱和白条拿来,这颗人头归你们。如果敢报復,以后晚上別睡太死。” “好吧……” 朱希贞稍显遗憾,沉默了片刻,还是点了点头。 “既然如此,我也不强求了,你以后若想到本县谋个差事,可以隨时来找我。” 韩鑫低头轻笑,似乎有些不屑一顾。 其实,朱希贞也早想將胡署长这尸位素餐的绊脚石踢开。无奈对方是这县里的地头蛇,经营多年,势力根深蒂固,在没有外力干扰的情况下,实在难以改变。 今天倒是巧了,即便有些抱歉,但眼下趁著胡叔叔死去,她正好藉机取代对方,整合县里的武装力量。而面前这人虽然最终不肯合作,但明哲保身无疑也是正確的想法。 三百大洋与余款的白条很快就被送来,用一口小箱子装著,而韩鑫也確实信守承诺,没有继续发作。 带著宝寿回到家,韩鑫先去换了身衣服,將一柄铁锹与虎蹲连喷背上,身上缠著弹药袋,腰间系了个褡褳——里头藏著新准备好的几样工具。 推开门,面前站著个铁塔也似的背影,挡住了阳光。 “哥哥。”宝寿站在门口,声音沉闷地道:“果然还是要去救那钱大少?” “到底是自家兄弟。”韩鑫真心实意地笑了,“瞒过谁,也瞒不过你。” “我跟哥哥一起。”宝寿倔强地站在原地,自告奋勇道:“带上我吧。” “不行,那地方不知深浅,土匪们又都是挎著枪的。” 韩鑫摇头道:“出了事,我不一定能护得住你。放心,若有什么不对,我就跑回来,不会为了那个什么狗屁少爷拼命。” “你就老老实实呆在家,与五伯一起守著村子,至多七天我也就回来了,到时再带你去山上打枪,啊?” 韩鑫好说歹说,总算是將宝寿给哄了回去,自己则出发往鹰头山的方向走。 不是他多此一举,非要装什么孤胆英雄,这才不肯跟朱希贞合作。 事实上,大队人马出动实在束手束脚,有时还相互扯后腿,不如藏在暗中做事来得痛快。 其次,想要在乱世当中做个好人,那就要比奸人恶人更狡猾,在陌生人的面前,绝不能袒露真实意图与喜好,更不能显出任何软弱之处。 亲情,同情心,仁慈,都是容易被人拿捏的软肋,而弱点一旦暴露,难免被人吃干抹净。 老实人的下场怎样,韩鑫在振武新军里见得实在太多了。 出门赶了会路,走到一处密林里,韩鑫四下张望了一番,抽出两条红缨分別系在腰间双枪的尾端,又將脸也蒙上。 用的倒不是什么常见的黑巾,只是一块白色薄布,上下各有两条带子,交叉著系在脑后,布上还在双眼位置抠了两个孔用以视物,表面以油彩涂了个麻將里的“九筒”。 从此刻开始,他就不是什么大溪村的韩三金,而是新近毙了赤面虎的匪帮头子。 简单变装后的韩鑫放开手脚,继续在山林中赶路。 不一会,他来到了通往鹰头山的大路,地上残留著大量马蹄的痕跡,看上去很新,应该是刚过去不久。 於是韩鑫匍匐在地,侧过头,將耳朵贴向地面。 他仔细聆听了一阵,便確认有马队正在前方赶路,且是朝著鹰头山的方向疾驰,空气中还残留著淡淡馨香,似乎是香水味——醒炁之后,韩鑫的各项感官確实比之前强了许多。 “……是那位朱大小姐,看样子是迅速纠集了人马,与自己差不多赶了个前后脚出城,然后率眾直奔鹰头山。” 还算明智的决断。 毕竟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天,眼下若能早一步赶到,那位钱公子也就多一分生还的可能。 但是…… 韩鑫眉头轻皱,如果赤面虎老巢的情况与他猜的一样,那么,人多势眾真不见得是件好事。 可別到时候,他要救的人从一个变成了一群。 想到这,韩鑫不再耽搁,在路上飞奔起来。 他的速度虽比不上快马,却胜在气息悠长,后劲充足,跑个十几里也只是等閒。 若遇上什么低矮的山岗,也不必绕行,可以直接翻越过去,动作矫健如老猿。 中途再歇上一歇,至多今天傍晚就能抵达鹰头山。 而这,就是炼炁的妙用了。 照著九叔留下的书中所言,世上炼炁大体分为四个大境界,也即炼精化炁、炼炁化神、炼神返虚、炼虚合道。 各门各派以这四个大境界为基础,又自行划分出了诸多小境界与秘术,虽各有不同,但万变不离其宗。 世上的人大多都在前两个大境界,能修炼至出阴神、阳神的,已能算是罕见的高人。 还有一些天赋异稟的,即便只懂得寻常的炼炁之法,也能无师自通地运用些粗浅法术,譬如摄魂术就是如此。 韩鑫一边回忆,一边赶路,同时不忘调整著呼吸与步伐,跑了十余里也不曾休憩,反而越发精神,仿佛只是热了个身。 他只感觉体內畅快无比,似有道道热流不断奔涌,每一块肌肉、每一条经络都在这磨合中越发默契,对於肉体的掌控,也在这过程中缓缓提高。 每日早起时练的那套长拳,也有著类似效果,虽然感觉没有这么强烈,却胜在几乎没有消耗。 大概又过了半个时辰,韩鑫的炁尚且足够维持体力,但肚子却有些支撑不住了,飢饿感令他不得不在中途停下来补充食物与饮水。 幸好早上临出门时,他抓了一把干蜂蛹带在身上,这玩意表面还结有淡淡的糖霜,十分顶饿。 前方不远处就有个破庙,韩鑫乾脆停下来歇脚,盘腿坐在屋檐下吃喝。 他的后方是一座结满蜘蛛网的大殿,顶上破了个空洞,一缕西沉的阳光从中投下,照亮了神座上的无头塑像。 一条大概是银环蛇的东西盘在神像脚底,乡野破庙已然变成了蛇虫鼠蚁的乐园。 这座没有脑袋的神像已经很有些年头了,至少在韩鑫幼时便是如此。 据说,庙中供奉的是个在鹰头山上修道的仙人,曾经在战乱时广施符水、救治灾民,有个什么名字叫做“广泽真君”。 当时的百姓也不算阔绰,没有足够的钱財打造金身,所以只给神像的头颅贴了金箔、髹了金漆,结果没过几天整个头颅都被盗去,下落不明。 发生了这件事后,这座神仙庙也就逐渐断了香火,最后塌得只剩下一座大殿,还有殿前满是锈跡的铁香炉。 第17章 玄武垂头,龙虎环抱 隨便填了填肚子,歇了会脚,韩鑫又要启程。 这座真君庙距离鹰头山已经不远,天黑之前必然能够赶到。 大殿不知什么时候就要塌,还是不进去了,反正也没什么好拜的。 起身就要离开,韩鑫顺手又在香炉上敲了一下,出乎意料的,声音居然还挺清脆,接著眼前又有讯息闪过。 【缘起物:古老的香炉】 【生铁铸就,香火所系。广受爱戴的修士已经逝去,他的功绩也被遗忘。】 【寻找到失踪的神像头颅,重燃香火,或可得到指引。】 怎么又突然冒出个缘起物? 韩鑫皱起眉头。 时到如今,他仍然没有搞懂缘起物出现的规律,似乎不会有任何徵兆,而自己只能靠手去摸,纯粹是碰运气。 但可以確认的是,缘起物每次出现,除却其本身的不平凡外,必然还伴隨著某种指引,总之对自己没有坏处。 “……重燃香火是吧?我记下了。” 韩鑫到底还是转过身,双手合十举过头顶,对著无头神像遥遥一拜。 “不过,眼下救人如救火,这事只有以后再做。” 从香炉的讯息中不难看出,那一位广泽真君实际並不是什么“仙人”,也只是个掌握了“炁”的修士。 多揽了一桩差事到身上,韩鑫没有拖延,继续赶路,又过了半个多时辰,已能远远见到一座矗立在视线尽头的荒山。 確实是座丑陋的荒山,曾经有的树木已被砍伐乾净,不见半点绿意,四周都光禿禿的,唯一的点缀是山体缝隙间裸露出来的灰白岩石。 山形倒有些意思,尖尖的顶部如火苗般指向天空,高大之余,南侧还朝外凸出一个悬崖,悬崖边缘微微有个向下的弧度,远看上去像是老鹰的喙部,所以被附近的人称作鹰嘴崖。 鹰嘴崖下方,还有两座低矮的小山坡分列左右,同样也是光禿禿的,只剩下稀疏的杂草。 看到这么一座恶形恶状的荒山,寻常的风水相师多半会立即摇头离去,懒得再看上一眼——若是把谁埋在这座山上,搞不好后代是要倒八辈子霉的。 韩鑫兵痞出身,对於风水相术的涉猎本不算多,可他毕竟有后世见识的加持,再加上近来用心钻研过《撼龙经》,一看之下,还真瞧出点门道。 取出七十二龙盘,藉以判断来龙走向,韩鑫心道:“此龙向南方落脉,山形高大,多生怪石,遍布著裂痕,是典型的廉贞火星。” “……而那末端弯下去的悬崖,既可以说是鹰嘴,也可以看做是廉贞敛衽之所在。” 所谓敛衽,也就是古人低头环袖的姿势,这鹰嘴崖的形势,还有个更形象些的说法是——玄武垂头,龙虎环抱。 弯下来的悬崖好比垂头的玄武,而那两座低矮山岗,自然便是环抱的龙虎。 “附近除了鹰头山,再没有其他高峰,也即是廉贞独火气冲天,石骨稜层平处觅……山形与《撼龙经》中所言正好能对上,藏风聚气的宝穴,必然是结在玄武垂头下方的平地之中。” (请记住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,101??????.??????超方便 网站,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) 若將大地比作人体,將龙脉比作人体的经脉,那么风水宝地就是人体的穴位。 人体经脉之中有炁,地脉之中自然也有。 按照撼龙经中的记载,龙脉所结的穴场往往都具备有强大的炁,若是布置得当,就能发挥出种种妙用。 “赤面虎一伙盘踞鹰头山附近已久,官面上屡屡派人前来围剿,却始终不得建功……旁人以为这伙强盗会飞天遁地,其实很是荒谬。” 太阳已经落下,夜幕逐渐深沉,韩鑫蹲在地上,手托著下巴,望著远处的高山,心中闪过诸般念头。 “鹰头山上怪石丛生,却不见任何营寨,土匪必然是躲在地下。这座山如此高大,没有人当带路党的话,纵使是想把人挖出来也无从下手,何况山上全是石头……” “不过,却难不倒我。”韩鑫继续想著,“土匪没有开闢洞府的閒心,所以必然是占据了前人遗留下来的地方。传闻广泽真君曾在鹰头山上修行,或许这地方与他也有关连。而若地下真藏有东西,必然躲不开玄武垂头穴。” 思考到这里,韩鑫起身欲行,又见到一串蚂蚁大小的火光,出现在鹰头山的山腰位置,正在朝上方攀登——想来,就是朱希贞的那队人马。 她们虽然骑著马,到底也没有比韩鑫快上多少。 而在已经了解鹰头山形势的韩鑫看来,登山无疑是个浪费体力的无用功。 明確了目標的韩鑫径直绕向鹰嘴崖,天黑得极快,好在他那对幽绿色的眼眸,除却可以施展摄魂术以外,也有著近乎於野兽的夜视能力。 一路走来极为顺畅,忽然,远处传来一阵爆竹般的枪响,此起彼伏,隱隱还能听见夹杂著惊恐的喊叫声,一群被惊动的鸟雀自北边匆匆飞来,又从残月下掠过。 韩鑫停下脚步转过身来,很可惜,枪声所在的位置在山的另一面,现在什么也见不到。 “这动静是……交上火了?”韩鑫思索道:“既然土匪的余党还在附近,显然是不想散伙,为什么没来大溪村寻找赤面虎呢?” 此刻,枪声开始停下,逐渐地越来越稀疏,似乎战斗已经停止,也不知谁胜谁负。 韩鑫暂时压下心头疑虑,只顾著自己的目標,继续前行到鹰嘴崖的下方。 在近处看,鹰头山更显得荒凉破败,以至於韩鑫都有所怀疑——这种毫无生机可言的穷山恶土,真能养出一块风水宝地? 可又明明能与《撼龙经》上的描述对上…… 若论及拿枪杀人,韩鑫自是个熟手,但若说到摸金寻龙,他的经验毕竟不多。 事出反常必有妖,就算意识到了不对,韩鑫如今一下子也说不出个所以然,纸上得来的东西,到底还是需要结合实践来掌握。 选择相信九叔交给自己的东西,韩鑫转而寻找起了玄武垂头穴所在的大致范围——也就是所谓的太极晕。 太极晕,也即是行龙结穴的標誌,粗略看去,犹如一层层圆环,被视作穴內生气凝聚之后的灵光外显。 层数越多,越分明,圆晕中所结的穴位也就越贵重,在此之上,还有阴阳四象五行等更多的讲究。 第18章 地下宝殿 韩鑫站在鹰嘴崖的下方,面前就是如手臂般环抱的山岗——站在地上,自然是看不出什么太极晕的。 这时,新打造的工具也就派上了用场。 韩鑫从隨身的褡褳里取出飞虎爪,这东西在后头连著一条绳索,正是用来攀山的利器。 在手中转了数圈,將钢爪朝著上方丟出,恰好卡在两个凸起的岩石中间。 用力扯了扯,確认稳固之后,韩鑫借力向上爬去。 他用双手扯住麻绳,双脚在几乎与地面垂直的岩壁上蹬了几下,来到最高点后,又將飞虎爪解下继续上拋,直到距离地面三、四十米的高度时方才停下。 攀附在山壁上,韩鑫转过身来,居高临下,地势在面前一览无余。 “呼……” 他深吸一口气,將绳索缠在腰上,一手抓住身边的岩缝,隨即目光直直地看向地面,精神儘量放鬆。 片刻之后,韩鑫的眼神逐渐涣散,目光仿若失去了焦距,下方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,但相对应的,一些本看不见的事物反而越发清晰。 起伏的坡度,丛生的杂草,稀碎的岩石,异色的土块,微凹的浅坑……一圈又一圈,诸多事物在韩鑫眼中层层分明,共同形成几道圆圈一般的弧度。 “……照著来龙方向,左阳右阴,穴场就在此处……” 韩鑫眼前一亮,目光重又有了焦点,太极圆晕隨即消失,下方的情景重又变得清楚起来。 记住了穴场所在的位置,他借著飞虎爪降下,落在地上。 花了不少时间,月亮已经升得高了,皎洁的月光洒在地上,不需灯笼的照明也能看得清楚。 韩鑫来到確认后的地点,解下身后的铁锹,搓了搓双手,背对著鹰嘴崖挖起了盗洞,一时运锹如飞。 以炁强化身躯,他的体力远超常人,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疲倦,加之曾经挖掘战壕时积累的经验,仅一个小时不到的功夫,韩鑫就已经挖到了地下五米深。 周边並无树木,所以土中也没有树根阻拦,因此进展十分顺利。 “廉贞独火气冲天,石骨稜层平处觅……石骨也就是岩层,所以宝穴的位置应该在怪石稜层之间。” 忽然,铁锹挖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,发出当的一声脆响,锹头顶端隱隱擦出火星。 於是韩鑫停下手,伸手抹去表层浮土,果然是一块青灰相间的平整岩石。 “真挖到石棱了……” 希望就在眼前,韩鑫立即加快了动作,朝著水平方向继续挖掘,最后成功找到了石棱包围的缺口。 但凡藏风聚气之所必有虚位,若是生气不得入、死气不得出,再好的地方也变成了绝地、恶地。 继续往下挖了三、四米,因为要將挖出的土壤运出,速度不可避免地慢了下来,洞口也越来越狭窄。 在这时,铁锹又碰到了什么事物,拿起来一看,是一块残破的瓦片,质地坚硬似铁,却又有琉璃一般的外表。 屋顶上的东西,怎么会出现在地下? 除非…… 韩鑫重新將铁锹背上,这回只用手清理坑底,很快发现更多层叠在一起的琉璃瓦,正斜著向下延伸。 稍稍拓宽周边的洞,留足了发力的空间,韩鑫先是费劲地揭下了其中一块琉璃瓦,露出底下的灰泥。 再用带来的陈醋浇在泥上,稍缓了一会,將其挖开,露出下方的望板,用锹头塞进缝隙之中,一点点地用力將其撬松。 虽说是建在地底下,但这建筑採用的是十分传统的瓦梁结构,將望板再撬开了一条后,韩鑫总算能够透过密如网格的椽子,看到下方情景。 原来是一处十分宽敞、像是庙中大殿一样的地方。 见这里真有一座地宫,韩鑫从有限的视角四处看去,除却见到一些桌椅类的事物外,似乎还有些书架、案几,看上去像是某人的居所。 但这些都不重要,因为还有一个巨大的怪物正盘踞在这大殿之中! 只见其体型修长、不见首尾,唯独能分辨出覆盖在白色鳞甲上的黑色条纹。 站在距离地面十余米的位置向下看,躯干也有著接近成年人的手臂粗细,近前后只怕有树干那么粗。 “……好一条大蛇,它是將这地宫当成窝了?” 韩鑫趴在地上,不忘记在褡褳里取出个小罐子打开,用两根手指蘸了蘸其中的事物,在脸上横著划出两道黑线。 罐子中的是百草霜,也即草木灰,相传用其抹在脸上,可以遮掩活人的气息,以不被鬼怪发现。 然后,韩鑫又用手虚掩住口鼻,进一步压低住气息,取出一把背部留有锯齿的匕首,一点点地锯起了拦在面前的椽子…… 为了打造这些小工具,他这几天没少在村中铁匠那里花钱。 下方地宫里的白鳞大蛇,浑然不知头上已出现了一个侵入者,仍懒洋洋地打著瞌睡,一动不动。 白鳞大蛇盘著的身躯隱约也呈现为一个圆形,大概在圆心的位置有个身影,似乎是以盘腿的姿势,坐在一个蒲团般的黄色事物上。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,韩鑫埋头苦干、只发出些细碎的声响,这时,大殿前方的石门忽然开了。 吱呀的声响在空旷的环境中尤其清晰,然后,门的另一边有火光亮起,两道身影推搡著一个人走了进来。 “奶奶的,这小妞生得又白又嫩,却看得见吃不著,真叫人窝火……” “你要是不信邪,大可以自己试试,反正郑老三是已经被她踢断了两条骨头。” “这等货色,咱们消受不起,还是交由蛇神爷爷享用吧……嘿,那小白脸养了这么多天,费了许多粮食,都没拿来上供,反叫这新来的娘们插了队。” “我看啊,也是二当家看上了那小白脸子,这才好吃好喝地养著……” “不想活了?你还敢提这茬!” “又没有旁人听见,怕什么?可惜这小妞再过一会就是个死人了……唉,临死前也不能让弟兄们爽爽。” 交谈声中,白天才与韩鑫见过一面的朱大小姐被推进了大殿。 此刻,她的双手背在身后,被一根粗糲的麻绳紧紧缠住,腕部细嫩的皮肉被勒得通红,后方还有两桿长枪指著。 那顶猎鹿帽已经不见踪影,披散著一头如瀑般的黑髮,修身的猎装满是口子,遍布著灰尘与污垢,右小腿上还有一道正在流血的伤口。虽然如此,那张清秀的瓜子脸仍然倔强地抬著。 “小娘们还这么傲气,去你的吧!” 伴隨著囂张的叫喊,重重的一脚踢在了朱希贞的身上,將她踹向前方。 第19章 蛇口脱险 两个影子转身离去,石门重又被关上,隱约间有人遗憾地道:“……真是可惜……这娘们的屁股確实翘啊……” 即便双手被绑不好发力,朱希贞还是儘量调整身躯,让侧身先著地,以避免右腿伤势的进一步恶化。 然后,她借著地面不断摩擦手上的麻绳,以求儘快將其解开。 在被那伙土匪推进这里的时候,朱希贞就发现了那条在殿中盘踞著的可怕怪物。 此时,她只希望方才的动静没有將对方惊醒,能够再为自己多爭取一些逃生的时间。 越是身在险境,越要保持冷静,惊慌只会令人更快地滑进深渊。 但是……她本不该输的。 本以为胜券在握的奇袭,结果变成了一场惨败。 在鹰头山上搜寻土匪踪跡的时候,她遭遇了一场早有预谋的伏击,包围圈仿佛特地为自己这队人所设,整个队伍被直接打散,除却当场死亡者之外,剩下的所有人都被土匪捉进了山腹中的老巢。 即便如此,若是没有那种奇怪的紫色毒烟,她不会败得这么快、这么惨,最次也能从容撤退。 那究竟是什么东西? 只是不慎吸入了一丝,就令人头晕无力,几乎连站也站不稳。 还有白日那个怪人,也不知他做了什么,莫名其妙就能令人发狂…… 不知过了多久,手上忽然一松,麻绳终於在摩擦中鬆开,朱希贞看了看双手被绑的位置,嫩滑的皮肤已被划出道道血痕,有著轻微的疼痛感。 她抬头看向那可怕的白鳞大蛇,体內生出本能的恐惧,与由衷的敬畏。 再一次掏出胸口的十字架攥在手心,她闭上双眼,小声祈祷,只为了获得一丝丝的安全感。 “仁慈的主啊!” “噗呲噗呲……” 祈祷才刚刚开始,上方就传来一个声响,紧跟著一根木条摔在朱希贞的面前。 朱希贞抬起头,发现那声音是从殿顶的一个破洞里传来,那里正探出一张惨白的面孔,脸上似乎还绘著奇怪的图案——等等,那是……九筒? 好像不是鬼怪? 如果是人的话,那就意味著…… 朱希贞面色一喜,踉蹌著就要从地上站起,只见破口处的那道身影竖起手指,朝著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。 就在这时,地上那足有树干粗细的蛇身忽然有了动作,坚硬的鳞甲与地面摩擦,发出哗啦啦的声响。 巨大的威胁感袭来,朱希贞的身体僵在了原地,她的大脑一片空白,不敢有任何动作,清冷的脸上浮现出恐惧之色,轻咬下唇,攥住十字架的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。 但到底是没有发出任何声响。 人常说落水的凤凰不如鸡,可落水的凤凰到底还是凤凰,不会因为惊慌失措而自暴自弃。 非常幸运,那条白鳞大蛇多半是睡久了想换个姿势,並没有真正甦醒,鳞甲的摩擦声没过多久重又停下,周遭再度陷入寂静。 朱希贞这时才鬆了一口气,只感觉全身无力,几乎就要倒下。 破洞的上方又有了动静,只见一段绳索已从洞口拋下。 这绳索由三根麻绳交织而成,很是结实,此刻是朱希贞唯一的救命稻草。 她压抑住激动的心,一瘸一拐地来到绳索下方,咬牙拖著一条伤腿向上跃去,无奈实在够不到麻绳的末端。 明明只有两米不到的距离,却横隔了生与死。 就在朱希贞心生绝望之际,一道身影沿著绳索从上方滑下,披著一件反穿的棉袄,背著铁锹与长枪。 他回过头来,用来蒙面的薄布上正画著九筒,此刻一手抓住麻绳末端,又衝著朱希贞抖了抖脚,意思再明显不过。 “……” 朱希贞攥住十字架的手用力一握,仿佛从中汲取了新的力量,仅凭藉著一条好腿发力,原地跃起,自下方捉住了韩鑫的脚踝。 韩鑫感觉身上一沉,立即抓住绳索朝著上方攀登,心道这位大小姐看上去身材纤细,似乎还挺有料,体格並不比一个男人轻上多少。 其实韩鑫並不怎么愿意救人,毕竟白天才与这女人有过衝突,人家又有钱有势,要是能死在这里自然最好,他韩某人本也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风流种子。 只是心中来自学生韩鑫的那一部分,终究还是令他无法坐视。 一上一下的两个人影,恰似一条绳上的蚂蚱,共同为了逃出生天而努力。 確认朱希贞已经抓稳,韩鑫又低下头,用刻意压低的嗓门道:“把绳子系在腰上。” 这时,或许是受到生人味道的刺激,或许是被朱希贞方才失败的跳跃所惊扰,又或许是冥冥之中的某种感应…… 总而言之,那条沉睡许久的白鳞大蛇忽然醒来! 盘踞在这大殿里的每一段蛇身都开始了动作,坚硬的鳞甲在地面、石柱上不断滑行,擦出点点火星,速度越来越快,声响越来越激烈。 终於,足有牛头大小的蛇首自大殿一角升起,琥珀色的蛇瞳好似夜里的两盏灯笼,散发著寒光。 大半个头颅在条纹的匯聚下几乎变成黑色,唯有下頜处的一小部分还保持著雪白。眉心正中生有一个肉瘤,已经有了“角”的雏形。 白鳞大蛇醒来后,先是嗅了嗅四周,位於蛇吻两侧的小孔一开一合,分辨著空气中的味道。 然后,白鳞大蛇猛地抬起头,看向大殿顶部! 它愤怒地嘶了一声,收回长尾后稍稍弯曲了身体,紧接著如弹簧一般扑出,露出一口锋锐的蛇牙,其中更有两根獠牙內蕴毒液,足有三、四尺长。 察觉到大蛇甦醒之后,韩鑫也就懒得再继续遮掩,放开压制后浑身气机一震,手脚並用,迅速从洞口钻到了殿外。 只是腿上有伤的朱希贞就没有这么迅速了,即便她已用上了全力,伤腿终究还是成了拖累。 白鳞大蛇张著的大口呈现出一个略显夸张的弧度,眼见得就要將她一口吞下。 只是,纵使死到临头,朱希贞仍没有放弃挣扎,她双手抓住绳索向上攀登,此刻绳索另一头又有巨力传来,將朱希贞连带著绳索往上一提的同时,又朝著侧边一晃,竟险之又险地避过了白鳞大蛇的这一咬。 第20章 包扎 “呼……呼……” 狭窄的盗洞內,朱希贞风箱般喘著粗气,她感觉自己的心臟几乎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,至今仍感到后怕,身上起了无数鸡皮疙瘩。 实在太险了,要是再晚哪怕一点点…… 定下神来,朱希贞发现那张画有九筒的面具就近在咫尺,她几乎能够隔著那一层薄布感受到对方的气息。 面具下的眼神漠然冰冷之余,又令她感到有些熟悉——似乎是在哪见过? 正迟疑间,身下那人开口了,用的是刻意压低的嗓音,十分沙哑。 “还不赶紧下去?” 朱希贞这才发现自己与他的姿势有些曖昧,忙从对方身上滚下,慌张之余又牵扯到腿上的伤口,脑袋还不小心撞到了洞壁。 “唔……好痛……” 她一手捂著腿,一手捂著头,齜牙咧嘴了好一会,与白日里自信端庄的样子判若两人。 好不容易缓过劲来,朱希贞长出一口气,第一句话却是:“感谢仁慈的主……” “救你的是我,又不是那什么主,谢他做什么?” 戴著九筒面具,韩鑫冷冷地道:“你明明是个中州人,却跑去信什么洋人的主,不知所谓……” 朱希贞没有反驳,憔悴的脸上露出一丝歉意,又混合著感激。 “当然也要多谢大哥,你……” 话音未落,身下便传来一阵剧烈的摇晃,盗洞下方似乎在承受著什么猛烈的撞击,以至於尘土纷纷坠下,就像是发生了地震。 “……那条大蛇发疯了,先跟我上去。” 韩鑫立即起身收起飞虎爪,朱希贞隨后跟上,二者一路向上爬到了盗洞中段的拐角,有著下方石层的阻挡,那条大蛇撞击的动静这才小了些。 韩鑫与得脱大难的朱希贞一人占著盗洞的一边,背靠著墙壁休憩,后者不时偷偷打量韩鑫,目光偶尔停留在他腰间的两把驳壳枪上。 终於,她忍不住心中的好奇,询问道:“你……到底是谁?还有那缠著红缨的双枪,我记得好像是……” “与你无关……大小姐,少管閒事,就少惹麻烦。” 韩鑫的回答始终冷冷的,似乎还有些嫌弃。 “赶紧回家去吧,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。” 朱希贞咬了咬下唇,有些不甘。 她回想起刚刚几乎脸贴著脸时,对方也是极为冷漠,似乎十分轻视自己。 “……你腰间的双枪似乎是赤面虎的,就是你杀了他吧?你现在是要与这寨里的土匪火併么?我也会使枪,我也能帮上忙。”朱希贞咬牙道,“隨我一起来的人有些还活著,我不能就这么丟下他们!” “你太高估自己了,朱大小姐。” 韩鑫看了看对方的伤腿,眼神越发不耐,以毫不留情的语气道:“就你这样子还能做些什么?省省吧,早些滚回家去请救兵,少在这里碍事。” 伤痕累累的美人难免令人怜惜,奈何戴著九筒面具的人却是个铁石心肠。 “你拖著一条伤腿倒也不好赶路……算了,我就好人做到底。” 韩鑫又將装有百草霜的罐子取出,隔空丟给对方。 “你把这东西涂在伤口上,可以止血。” 朱希贞小心地捧住罐子,將盖子打开,发现里头装著一种黑色灰烬,闻上去隱隱还有股清香。 自小在西洋留学所受的教育,令她更倾向於用碘伏药棉来清洗伤口,但在这荒山野岭间已没有其他选择,眼前这男人虽然冷漠,却没有理由加害自己。 朱希贞也不敢问对方罐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,咬咬牙,將百草霜洒在腿上的伤口处,又因为疼痛而颤抖了一下。 说来也怪,这神秘灰烬的效果比她想像中的还好,伤口很快就止住了血。 又听得呲拉一声,韩鑫將身上的汗衫撕下乾净的一小块,递给对方:“自己包好。” “可是……” 朱希贞將头低下,强烈的羞耻感,令她的耳根在悄然间变得通红,她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道:“……我……不会包扎。” “……” 韩鑫手势一顿,又无奈地嘆了口气:“罢了,把脚伸过来吧。” 朱希贞有些磨蹭,在剧烈的心理斗爭下,將一条修长右腿伸了过来,这时她的脸也已经红透,只得將头偏过去,用黑色长髮遮掩著面容。 韩鑫仅用两根手指托著对方的腿,稍稍打量了一下。 不得不说,这条腿確实锻炼得恰到好处。多一分则肥、少一分则瘦,流畅的线条配合著紧绷的肌肉,再加上牛奶般白皙的皮肤,犹如雕塑馆中的艺术品。 ——前提是忽略那道如蜈蚣般的狰狞伤口,应该是子弹之类造成的擦伤,幸运的是没有弹片留在伤口內。 三下五除二,韩鑫迅速地完成了伤口的包扎,隨即又用两根手指將这条长腿轻轻推开,尽力保持著最低限度的肢体接触。 感受到这一切,朱希贞对於这尊重行为心怀感激的同时,心中也忍不住怀疑起了自己——她真有这么惹人厌么? “谢谢大哥,我……” 朱希贞又要道谢,却再次被韩鑫打断。 “行了,快走吧。”韩鑫將百草霜取回,催促道:“从这洞里爬上去,就是鹰嘴崖的底下……你应该认识回去的路,想救你的手下,就赶紧带著救兵回来,晚了可就不好说了。” 言罢,他再不管对方,又重新爬向盗洞的下方。 “大哥,你……” 回想起那条怪物一般的白蛇,朱希贞担忧地看著对方的背影,壮起胆子道:“……要小心啊,那伙土匪还会用一种古怪的紫色毒烟!” 然而韩鑫始终没有半点回应,也不知到底听没听见,径直消失在了拐角。 朱希贞见状,咬咬牙,不顾伤腿仍然隱隱作痛,伸手扒住洞壁,奋力地朝上爬——她牢记著韩鑫的吩咐,打算儘快回去找支援。 甩开了拖油瓶,韩鑫重又趴在了地底宝殿的顶上,而这不明材质的琉璃瓦的確结实,在受到大蛇的猛烈撞击后只是出现了些裂纹、还有轻微的形变。 洞口变得更大,反倒方便了他进出。 韩鑫又透过破洞向下看,只见那大闹了一场的白蛇伏在地上,口中喷吐著长枪般的红色蛇信,琥珀色的竖瞳仍死死盯著此处。 不要紧,蛇的视力很差,主要是靠著热量来感知物体。 而百草灰除却止血之外,更有遮蔽人体气息的作用,只要再屏住呼吸,应当是不会被这怪物发现…… 韩鑫正思考著,宝殿大门又一次被开启。 第21章 率兽食人 一左一右,两个扛著长枪的土匪第二次从殿外走了进来,四处张望。 其中一人看向大蛇,询问道:“蛇神爷爷,发生什么事了?”眼见得周边一片狼藉,四处都是碎石,他奇怪地道:“难不成,那个小娘们不合你老的胃口?” 韩鑫继续观察,只从洞口处露出小半个脑袋——听这声音,来的似乎还是先前那几人……是守夜的么? 两个土匪一边说话,一边小心地走了进来,见周围並没有什么异状,另外一人敬畏地道:“如果蛇神爷不喜欢先前那小娘们,小的待会再给你老送个新的来,这次抓的血食可多,一个个膀大腰圆,够蛇神爷吃上好几天的。” 韩鑫眼神微闪,血食……说得应该是那些被俘虏的黑皮吧? 安抚著白鳞大蛇,两个土匪走到了近前,忽然发现不对。 因为那条大蛇的腹部位置,根本没有什么明显的鼓起,受匪眾供养的这一位“蛇神爷爷”,每隔三天就要吃一个活人,被其吞下的人连皮带骨、由里到外都会被消化得乾乾净净,连个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。 可纵使大蛇的胃液再如何强悍,也不可能在顷刻间將一个完整的成人腐蚀乾净。 也就是说……这条白鳞大蛇根本没吃到供品,眼下还是饿著的! 意识到这一点后,两个土匪只感觉头皮发麻,腿肚子一阵打颤,立即转身朝著殿门外狂奔。 “……蛇神爷爷!我……我们马上就把血食带来!” 太晚了。 醒来后本就飢饿,方才还发了次疯、消耗了不少体力的白鳞大蛇可不管这么多。 陷入飢饿的它,见到了眼前有活物,也不会管什么是敌是友——毕竟吃什么人不是吃呢?先填饱了肚子再说。 坚硬的鳞甲只在地上一擦,身体便如离弦之箭般往前飞窜。 张开大口,往下只一扑,上下顎將一名土匪当头兜住,后者便连带著枪械消失在了蛇吻之中。 韩鑫亲眼见到一个人型鼓包从白鳞大蛇的喉间滚落至腹部,不知为何,忽然想起了三眼捕食田鼠的场景,与眼前几乎一模一样。 以同伴的性命为代价,余下的那个土匪已经逃到了大殿门口,手扒在了那扇沉重的石门上。 此刻他脸上並无同伴死去的悲痛,只有劫后余生的庆幸,可这笑容到底也未能持续多久。 他正想抬脚走出门,忽然脚踝处一紧,整条腿仿若灌铅般沉重,低头一看,一道顶端分叉的红色蛇信已然將脚缠住,稍一用力,便將这土匪倒著拖行回去。 “啊!!!” 显然,仅仅一人的性命,並不能满足此刻饿得发狂的白鳞大蛇。 “救、救命啊!” 那名土匪在挣扎时,手忙脚乱地取下身上的林明登,瞄向白鳞大蛇,扣动扳机。 枪声响起,子弹精准地击中了目標,能在这么仓促的时间里完成瞄准,他的枪法也算是不错,只是运气不好。 白鳞大蛇並非是能够凭藉普通枪械杀死的怪物,那颗花生米大小的弹头不过只是在鳞甲上擦出点火花,便跳飞出去,在远处墙上划出个弹痕。 相类似的痕跡还有许多,令整一面岩壁都显得坑坑洼洼…… 作出了这最后的抵抗,剩下的那名土匪也毫无悬念地被白鳞大蛇吞下,在蛇腹之中与先前那名同伴再度匯合。 一连吃了两人,白麟大蛇总算稍稍有些满足,也不再表现得如先前那般极富攻击性,它打了个饱嗝,蛇吻的缝隙间喷出道紫色雾气,其中隱隱夹杂著某种特殊的炁。 作为旁观者,韩鑫完整地看到了白鳞大蛇生吞活人的过程,此刻也打消了偷袭的心思——像这样的坚硬鳞甲,自己这两把小短枪派不上任何用场。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书库多,.??????任你选 ,提供给你无错章节,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与此同时,他还注意到一件事。 那具被白鳞大蛇护在中间的身躯,在方才的衝突下完好无损。即便大蛇在方才追击时发狂地四处乱撞,也都下意识地將其避开。 纵使饿得再狠,白鳞大蛇也没有像吃那两个土匪一样,將那身躯一口吞下。 直觉告诉韩鑫,那具身躯似乎有些秘密,但眼下並不值得冒险接近。 蛇类有一个共同的特徵,便是在吃饱后容易犯困,它们往往会寻找一处安全的地方,进入接近假死的休眠状態,以將全部精力用在消化食物上。 果然,白鳞大蛇又將身体盘成一个圆圈,將蒲团上的身躯护在了圆心位置。 它將尾巴枕在头颅底下,又將末梢反搭上来盖住双眼,陷入了休眠。 好机会。 韩鑫等了等,这才又利用飞虎爪从洞口下来。 他吊在半空中,將飞虎爪的绳索绑在腰上,侧身往旁边轻轻一盪,搂住大殿內的一根石柱,將解开的绳索缠在了上头,自己则顺著柱子滑下。 动作轻巧敏捷,像只猫儿一般,几乎没发出什么声响,背对著沉睡的大蛇,韩鑫躡手躡脚地来到殿门前,探出半个脑袋朝外看。 前方是一条向上的甬道,大概有三米宽,两侧墙上每隔几米便点有一对火把,一直延伸到二、三十米开外,而通道尽头处似乎並无其他人影。 韩鑫心道,这甬道虽然不宽,却也足够白鳞大蛇爬出去了,占据了这地方的土匪却没有多派些人来把守……看来是因为大蛇要守护那身躯,不会轻易离开的缘故。 他拿出怀中的金表,低头看了看时间。 如今正是凌晨两点,一个人睡得最死的时候,方才枪响都没有引人前来查探,一时半会应该碰不上其他人…… 打定主意,韩鑫又从褡褳里摸出一把锯齿匕首防身,侧身从殿门的缝隙处钻了出去。 寂静的甬道里,唯有浸透了油脂的灯芯偶尔响上一下。 並不算长的一段路,却耗费了韩鑫接近一分钟。当他从甬道中走出后,才发现面前的道路分成了两条,通往不同方向。 正当他犹豫该选哪条的时候,其中一条路上传来了脚步声,继而一点火光出现在道路尽头,在地上照出一个身背长枪、用手举著火把的影子。 第22章 夜间袭杀 世上的土匪大多是乌合之眾,懂得放枪的不少,知道巡夜的却不多,而就算是振武新军里,夜哨在多数情况下也是形同虚设。 这一名背著枪的土匪,眼皮惺忪,还不住地打著呵欠,显然困意深重。 但刚才蛇神殿里分明传来了枪声,令他不得不过来巡视一番——这毕竟是二当家立下的规矩。 在大多数兄弟看来,二当家人长得漂亮、功夫也好,且不似其他女人那样婆婆妈妈,但有时还是小心过了头。 蛇神殿是他们这山寨的最深处,一路要经过七、八处哨点,怎可能会有人直接侵入到那里,而不被发现呢? 要么,是底下那俩值夜守殿的白痴走了火。 要么,是蛇神爷又狂性大发,將供品连带著守殿的人一起吞了——这事虽然少见,也不是没发生过。 无论怎样,正常情况下,吃了两三个人以后,蛇神爷多半也就消停了。 若真发生这样的事,也只能怪轮值守殿的人倒霉,毕竟蛇神爷是这座寨子的倚仗…… 话又说回来,好像下个月就要轮到自己去值夜了? 想到这里,土匪满是络腮鬍的脸上浮现出复杂神色,敬畏中又夹杂著恐惧——面对那样的非人之物,又有谁会不感到害怕呢? 如果可以,他真不想干这差事。 墙边的阴影里忽然探出一只手,捂住了这络腮鬍土匪的口鼻,紧接著一截闪著寒光的利刃就抹开了他的咽喉。 “呃!” 动作奇快,快到络腮鬍还没反应过来,他的生命就伴隨著血液一同从伤口快速流逝。 他想要呼救,想要鸣枪示警,然而已经失去了力气,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咽。 手中的火把被接过,络腮鬍土匪自后方被人托住,又轻轻放到地上,他终於得以见到那个暗中偷袭的人——惨白的面具上画著九筒,眼中闪烁著幽绿的光。 “……” 韩鑫用死去土匪的衣物擦了擦匕首,顺手摸走了对方身上的子弹。 然后,他举著火把,逆著络腮鬍土匪前来的方向继续前行。 据他估计,此刻自己所在的位置,应该已经到了鹰头山的底下——也即是说,这土匪窝就建立在山腹之中。 將一座山的內部挖空,如此鬼斧神工的手段,也不知是人为,还是天生如此。 向前的路没有照明,地面与墙壁都由坚硬的石板构成,被岁月磨平了稜角。 时不时,就能看到墙上掛著块布料,揭开一看,却是一种形状古怪的浮雕,模样像是一对朝外发散光芒的眼球。 韩鑫尝试著用手去触碰,眼前隨即有讯息闪过。 【缘起物:?】 【神秘的符號,似乎藏有什么秘密。】 【???】 “不是……怎么全都是问號啊?”韩鑫眉头一皱,心中暗骂:“这跟什么都没说有区別吗……为什么要將这玩意遮住?” 没奈何,他又尝试著去揭开其他的遮挡物,结果底下盖著的都是同样浮雕,得到的也都是完全一致的谜语人讯息。 更新不易,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再往前走,道路一侧开始有石室出现,有的敞开著大门,有的则用木柵栏隔开,偶尔还会有尸骨残留在其中。 更前方有火光在石室外头亮起,內部传来一阵鼾声,且隱隱散发著汗臭味。 韩鑫走到石室门口,探头往里面看,只见几个光著膀子的汉子躺在地上,衣物隨意丟弃在一旁,下方垫著兽皮褥子,身上盖著薄毯,睡得正香。 就在这几人的不远处,数杆林明登长枪正相互支在一起。 於是韩鑫又拔出匕首,静步走进,蹲下身,將这几人在睡梦中挨个抹了喉咙。 漫出的血液很快將兽皮褥子染得通红,赤条条的身躯逐渐失去了温度。 不得不说,在某些时候,刀子確实比枪械更好用。 宛如死神般收割著性命,韩鑫手握著染血的匕首,朝著石室一间间探了过去。 每当他从石室中离开,后方必定再无鼾声响起,寧静的夜晚,成为了这场杀戮的保护色。 已数不清割断了多少人的咽喉,可那把匕首仍然锋锐,不愧是花重金打造的好物件。韩鑫的心中並没有任何负担,他毕竟是扛过枪、上过战场,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物,对死亡实在是司空见惯。 何况吃土匪这碗饭的,又有谁没纳过投名状,谁手底下没有血债? 直到来到一间大型石室前,情况终於有所变化。 在沉重的木柵栏后方,有个孤零零的人影背靠著墙,双手抱膝,坐在地上也不知在想些什么。 他的这间石室非常乾净,卫生条件比土匪居住的环境好得多,脚边托盘里还有没吃完的饭菜,主食是白面馒头,配菜中还有一碟黄澄澄的炒鸡蛋。 身上的西服虽然皱皱巴巴,却仍然整洁,明显不是寻常料子。 凌乱的胡茬遍布在那张年轻的脸上,稍长的头髮与刘海一同梳拢在耳后,露出高挺的鼻樑。 韩鑫看著这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,已然猜出了对方的身份,於是深吸一口气,將杀意压住。 “谁?” 察觉到外头的人停留了许久,钱大少警觉地抬起头,看到了一个极为陌生的身影。 狼一般的双瞳闪著绿光,浑身血跡斑驳,几乎遮盖了身上衣物的顏色。 见到浑身浴血的韩鑫,钱大少先是嚇了个激灵,然后忽然意识到了什么,面色瞬间变得狂喜,正要叫嚷出声,却见那对绿眼光芒一闪,隨即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。 “……先老实呆著吧。” 用摄魂术放倒了钱大少,韩鑫继续向前探索,通道已经到了尽头,前方一处拐角连接著某个灯火通明的所在,却诡异地没有任何动静。 心中忽然生出警兆,韩鑫在面具下皱起眉头,手托著下巴,站在原地陷入了思考。 “……” 被破布紧紧塞住的嘴巴发不出任何声响,往日在县城大街上飞扬跋扈的黑皮,此刻一个个都变成了垂头丧气的落水狗。 他们正跪倒在地,双手背到身后,与其他人的手绑在一起,而这种绑法俗称“莲花扣”,被绑的人会如花瓣一般相互牵扯。 老巢中剩下的其他土匪,虽没被声音吵醒,却都闻到了强烈的血腥味,如今都聚集在这聚义厅里头,端著步枪瞄准了前方拐角,手指扣著扳机,只等击发。 这时,忽然有一个影子从拐角里头飞出,霎时间,所有枪口立即跟了过去,同时开火,將那个影子在半空中打成了蜂窝。 密集的枪声过后,匪眾们定眼看去,这才发现他们打中的是一桿套著破布的长枪。 真正的韩鑫则在此刻才出现,他唰的一声从地面滑了进来,身体还未停下,一对驳壳枪已然瞄准了前方人群。 第23章 崔四娘 林明登是老式步枪,需要打一枪装一发,就在匪眾们忙著拉大栓换弹的功夫,驳壳枪喷吐著火舌,已將一梭子弹全部射了出去。 两秒不到的时间,韩鑫的面前就倒下了成堆的尸体。 將枪管冒著热烟的驳壳枪往腰间一塞,韩鑫又將背上的虎蹲连喷解下,在满地弹壳中进行了一个標准的战术翻滚。 然后他站起身,一枪把不远处想拔枪射击的土匪轰得倒飞出去。 韩鑫的手极稳,而虎蹲连喷的霰弹喷出去就是一大片,在近距离下,眾土匪即便只是擦著个边也要重伤。 一边射击一边移动,在韩鑫来到大厅一侧堆成小山的酒罈后方时,手中虎蹲连喷的子弹也已耗尽。 於是韩鑫背靠著掩体,顺势將弹仓打开,重新上弹。 两把驳壳枪加起来总共要上二十发子弹,速度太慢,此时此刻,虎蹲连喷无疑才是好的选择。 枪声不时响起,土匪仍没放弃反抗,不时有酒罈被子弹打得粉碎,烈酒因此洒了一地,酒香瀰漫在整个厅堂,几乎將血腥味盖住。 上好弹的韩鑫再次闪身出来,每当有人用枪锁住他时,总会见到一双狼一般的幽绿眼眸,然后枪身不自觉地便会朝著一旁偏移。 先前与赤面虎的那一场火併,令韩鑫掌握了摄魂术的新用法,他大可不必完全控制住对手,只需要在对方开枪时稍稍干扰,便能抢占足够的先机,且能极大降低自身的消耗。 又是一轮枪林弹雨,很快,韩鑫面前最后一名土匪的脑袋,也如西瓜般被轰碎。 他以尸体为盾,捡起一支还未来得及使用的林明登,对准了不远处端坐在虎皮凳上的雄壮身影。 那是一名魁梧的光头巨汉,怀中搂著个衣著暴露的浓妆女人,见韩鑫用枪指著自己,巨汉立即將女人挡在身前,一手掐住后者纤细的脖颈,狞笑道: “好身手,一眨眼的功夫连杀近三十人,不知阁下尊姓大名……” 话音未落,韩鑫已经扣下扳机,子弹精准地越过女人的头顶,命中了巨汉眉心。 “哪来那么多废话。” 韩鑫手上响起清脆的拉栓声,他又往林明登的枪膛里填入一颗子弹。 在场被绑著的黑皮们嚇得冷汗直流,下意识地拼命挤向后方,唯恐对方下一刻便用那支枪对著自己。 被光头大汉挟持的女人摔在地上,她紧了紧衣裙,惊魂未定地抬起头,有著修长睫毛的双眼闪著泪光,朝著韩鑫楚楚可怜地道:“好汉饶我性命!我……我是周边农户家的女儿,是被这群土匪抢来的,这帮傢伙简直不是人,没日没夜地欺负我……” 说著说著,悲从中来的女人就哭了起来。 或许是被眼前场景嚇得双腿发软,她无力起身,乾脆用双手在地上爬了过来,求饶道:“这位好汉,求求你放了我吧……我,我想回家,我想爹娘了!” 其实,这女人倒也有几分姿色,是走在街巷上能令路人眼前一亮的那种。 凌乱衣襟间隱约露出一抹饱满的浑圆,慌乱失措的样子仿佛一只受惊的小兽。 本书首发 追书认准 101 看书网,101??????.??????超方便 ,提供给你无错章节,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可是,面对这可怜的人儿,韩鑫却是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枪,对准眉心处就扣下扳机。 而那看似柔弱的女人早在子弹射出之前,就未卜先知一般提前偏过头,竟正面躲过了这一颗子弹! 接著,她鬼魅一般地从地上跃起,將手掌探入怀中,紧接著就有几道寒光直取韩鑫面门,被后者及时举枪挡下。 叮叮叮,三枚柳叶鏢呈“品”字形,牢牢地钉在了林明登枪管下方的护木上。 这时再看那女人,已经又回到虎皮凳上架起了脚,她脸上的泪水虽然未乾,却再也没有半点柔弱之色。 翘起一只小巧的绣花鞋,女人冷笑著对韩鑫道:“一句话不问便痛下杀手,你还真是不懂风情……既然那两把镜面匣子落在你的手上,想来赤面虎就是你杀的?” “不错。”韩鑫扔开林明登,又端起了虎蹲连喷:“……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能躲子弹,你就是这山寨的二当家?” “……你倒是不笨。” 女人继续娇笑道,“但你却说错了一点,本人崔四娘,如今已接任这山寨的大当家,坐第一把交椅……本想著安安稳稳过完年,再去找人算帐。这下倒好,除了城里的黑皮狗,你也主动找上了门来,倒是省了我不少事…… 只是,鹰头山上各处地道的入口,我都派了人守著,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?” “无可奉告。” 韩鑫冷冷地答了一句。 他能感觉到,如今这崔四娘身上的炁已经强过自己,与先前判若两人。 “九筒……” 崔四娘看著韩鑫的面具,用手指绞著腮边的秀髮,绕了个圈。 “既然你脸上画著九筒,我就这样称呼你好了……我鹰头山正要重新招兵买马,你若有意,不如来我这坐第二把交椅,我对你既往不咎,也好过今日白白丟了性命。” 韩鑫不语,只是默默地给虎蹲连喷装弹,才將一发霰弹塞进枪膛,又有柳叶鏢破空飞来,令他不得不停下动作闪避。 崔四娘足尖轻轻点地,如同大鸟一般腾跃而起,竟站到了旁边的一根石柱上,身体几乎与地面呈平行的两道直线,又取出几支柳叶鏢夹在指缝。 面对著虎蹲连喷的枪口,崔四娘毫无惧色,只以嘲讽的口吻道:“你们这些没出息的,成天就知道摆弄这些洋人的玩意儿,將祖宗留下的东西都快丟光了……省省吧,这东西在老娘面前就是根烧火棍。” 韩鑫没有理会对方的嘲讽,抬手便射。 结果,枪声还未响起,崔四娘就如鬼影般一晃,眨眼间已躲到石柱后方,而射向她的霰弹尽数嵌进了石头。 是个硬茬…… 眼见对方有如此了得的身手,仿佛能预判自己的动作,韩鑫回忆起了曾在九叔留下的杂记里有记载的——壁虎游墙功。 掌握此法的人只需运炁行功,双脚踩在墙面上也能如履平地,是只有飞贼当中的高手才掌握的高深技巧。 “看来那本杂记里的记载很是可信……”韩鑫默默想到:“也对,既然妖魔鬼怪在这世上都是真的,有轻功也没什么好稀奇的……如今,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同样掌握著炁的对手……” 第24章 花拳绣腿 崔四娘往怀中一掏,指间夹出个弹珠般的紫色小球,手掌一翻便朝韩鑫的位置丟去,同时借势向后空翻,拉开距离。 韩鑫不敢怠慢,侧身避开之后正要举枪追击,心中忽然生出不安。 他回头看去,只见那一颗弹珠般的小球已在地上摔得粉碎,从中瀰漫出深紫色的雾气。 “……毒雾?” 紫色雾气瀰漫的速度极快,不一会儿就到了韩鑫身侧,他只得用手捂住口鼻,飞扑逃出雾气范围。 但他因为屏气,气机不免减弱,体能也就跟著受到影响。 韩鑫还没来得及站起,侧面就踢来一只套著绣花鞋的小脚。 匆忙之下,韩鑫只得举枪格挡,只觉虎口一麻,那杆虎蹲连喷便被踢得脱手而出。 好在他这次没有握实,否则这枪多半就要断了。 紧接著,另一只脚又踹了过来,丝毫不给韩鑫喘息之机。 这一次,他只好双手交叉护在胸前,硬生生受了一脚。 没想到,身材娇小的崔四娘竟爆发出极强的力量! 韩鑫被这一脚踢得倒飞出去,后背重重地撞到石柱上,背后铁锹应声而断! 他只觉得喉头一甜,似乎五臟六腑都在翻腾。 但至少还能动,这就够了。 將炁聚集在部分位置,可以大幅增强肉体能力,这是韩鑫如今已经掌握的技巧。 若不是他这阵子一直努力练功,背上的铁锹又帮忙挡了一下,骨头早就断了。 忍受著强烈的痛楚,韩鑫扶著石柱站起身来,背一时无法绷直,於是弯腰喘著粗气。 “嘻嘻……” 见到韩鑫的狼狈模样,崔四娘捂嘴轻笑,娇媚的面容中暗藏厉色。 “你虽运炁护住了肉身,但手上却没了洋枪,又该怎么对付我呢?……你別看赤面虎是这寨子的大当家,可他在我手底下,一样走不过仨回合。” “……你有这样的身手,先前又何必惺惺作態,假装什么无辜的良家女子?” “怎么,想用缓兵之计?也罢,就让你喘口气又如何……” 崔四娘已经看破了韩鑫的用意,但满满的自信还是令她回答道:“这些个酒囊饭袋死便死了,至少能帮我探探你的底,耗去你几颗子弹……还有,你似乎会些迷人神智的邪术,不过,对我却无甚用处……不信的话,你大可以试试。” “……” 见崔四娘站在那里不动,双目毫无畏惧地与自己直视,韩鑫当然没理由放过这个机会。 他默默运炁,眼底闪过一道幽光。 崔四娘眼神一凝,只是轻轻抖了抖肩,便衝散了韩鑫使出的摄魂术。 进而,她继续笑道:“怎样?你这伎俩也就欺负些凡夫俗子,碰上稍有些手段的就失灵了……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,现在跪下来舔老娘的鞋面,我就放你一条生路。” 韩鑫不语,忍住眼球的酸涩感,默默摆开了架势,正是每日清晨习练的长拳。 “哟,太祖长拳?还挺有模有样……” 声音骤然冷了下来,崔四娘將裙摆塞进腰带,隨即大步向前,咬住腮边的一缕秀髮。 “来,看看你成色如何。” 迫於对方越来越近的压力,韩鑫逐渐按捺不住,只好先行出手。 结果,才与对方交锋,韩鑫便明白自己在拳脚方面,与对手的差距实在不是一般的大。 近身相搏,讲究的是隨机应变。 韩鑫平日里只將三十二路太祖长拳从头练到尾,根本没有尝试过如何变通。 所谓“练、打、演”三法之中,只占了个练字,尚不如江湖卖艺的花招多。 强凭著气力撑了三个回合,韩鑫便被崔四娘轻鬆地擒住了手臂,后者尚有閒心出言嘲讽。 “就这花拳绣腿,也好意思卖弄?” 韩鑫默然不语,忽然纵身向前,竟是主动脱臼了自己被擒住的那条臂膀,另一只手拦腰抱住了崔四娘,同时双眼再度亮起绿光。 崔四娘先是一惊,隨后冷笑道:“不到黄河心不死……知道这招没用,还……” 边说著,崔四娘轻鬆地挣脱了韩鑫的怀抱,抬脚便將后者又踢飞出去。 这时,后方忽然又有枪声响起,崔四娘瞬间像是被电打了一般,浑身一僵。 笑容瞬间僵在脸上,一对嫵媚的桃花眼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。 她颤抖著回过头,只见背后正有一个枪眼冒著热气,殷红的鲜血已经流到了纤细的腰身。 崔四娘竟是被一枪打中了背心! 更远处,一具明明已经倒在地上、气绝多时的尸体,此刻竟双眼冒著绿光,端著一支林明登,单膝跪在地上作射击状。 无论再怎么强大的武人,在心臟被击中、大量失血的情况下,也难以施展那一身本领。 躺在地上的韩鑫捂著肩膀,痛苦地喘著粗气,而崔四娘丰润的红唇逐渐变得惨白。 她双眼无神地看向前方,说道:“原来……你……这邪术……能控制尸……” 话未说完,崔四娘一头栽倒在地,衣裙被鲜血染得通红。 本来,棕皮子的摄魂术就能控制新死的尸身,而韩鑫从开始便留下了个较完整的尸体,先前的那次失败,不过只是在麻痹对手。 ——既然功夫高手能够躲开子弹,那么,想办法让她躲不了就是了…… 如今有了枪械,时代早就变了。 韩鑫捂著肩膀,晃晃悠悠地又一次站了起来。 目中闪过决绝之意,他主动將肩撞向一旁的墙壁,在清脆的咔噠声中,將脱臼的关节自行归位。 “唔!!” 忍不住痛哼一声,韩鑫头上冒出几粒豆大的汗珠,混合著血水一齐流下。 又缓了片刻,他才回过劲来。 虽然再一次遍体鳞伤,但那疯女人至少…… 韩鑫將不远处的虎蹲连喷捡回,检查后发现还能用,暗道这缘起物果然不一般。 然后,立即对准崔四娘又补了一枪。 见霰弹將那娇小尸身轰得四分五裂,他这才放下心来。 在这时,一根乌木髮簪从崔四娘的头髮上跌落,表面泛著冷光。 韩鑫伸手將其捡起,眼前一花。 【缘起物:飞燕髮簪】 【以上品阴沉木所造,质地坚硬,轻盈如羽,是某人的心爱之物。】 【將心神浸润其中,或许能有发现。】 “……” 韩鑫怔了片刻,小心地將飞燕髮簪收好,心道自己一路上抹了不知多少脖子,又在这聚义厅里火併半天,整个鹰头山上的土匪,差不多是被他单枪匹马做掉的,有些收穫也是理所应当。 但还没完…… 强撑著將一长两短总共三支枪的子弹上好,韩鑫端起一坛酒水,扯开面具一角便痛饮起来,不忘从旁边桌上捡起几个馒头匆匆咽下。 第25章 控尸御人 刺鼻的酒精味与甜腻的血腥味相互交织,很是提神醒脑。 韩鑫以沛然诀调息了一会,感觉身上好过了些,站起身,来到那几个被绑著的黑皮面前,取出一人塞在嘴里的破布,冷漠道: “你是聚贤县里的差人?抬起头来。” “不敢不敢,大王饶命!规矩我懂!” 那黑皮將头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,双眼紧紧闭著,没有一条缝隙。 “如果看见你的脸,我的小命也就没了!大王,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,下有三岁小儿……今天发生的事情什么也没看到,什么也没记住,您老人家就行行好,把我当成个屁放了吧!” “蠢货……”韩鑫有些无奈,“我蒙著脸呢,你怕什么?只管把头抬起来,我有话跟你讲。” 黑皮仍是死死地闭著双眼。 “大王有什么吩咐,直说就是了,至於睁眼,那是万万不敢的……” 面对黑皮的这副怂样子,韩鑫只好道:“……我待会放了你们,你们自己捡枪杀出此地,若能活著回去,替我跟那姓朱的问声好。告诉他,赤面虎跟这崔四娘都被我九筒扫了,老子送他一桩泼天功劳,他日后也该给些方便……记住了?” “小的记住了,小的一定把话带到!” 黑皮猛猛点头,脸上露出谦卑而討好的笑。 “大王还有什么吩咐?” “没了。” 韩鑫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子,塞到对方被绑住的双手之间,冷冷地道:“自己割去吧。” 韩鑫当然是不可能一口气將这些黑皮全部放走的,万一这几人逃脱束缚后先联手对付自己,又该怎么办? 先前的那一场大战,还有操纵死人开枪的术法,应该是嚇破了这些黑皮的胆子,他们多半是没有胆量跟韩鑫做对的。 但是就算可能性极小,也不能忽略其中的风险。 稍后,这些人往外衝杀时,也能替自己再分担些压力。 眼见得黑皮十分卖力地用刀蹭起了手上的麻绳,不时因为手脚酸麻而齜牙咧嘴,韩鑫便转身离开。 他顺手拎起一坛烈酒,控制著那具土匪尸身在前头开路,去往连著聚义厅的另一个拐角。 鲜血反映著灯火,令得大厅內的一切隱隱泛红,韩鑫的背影隱入黑暗,只留下尸首遍地。 与上来那条路不同,虽然这一条道路也是通往深处的蛇神殿,但沿途作为臥房的寢室並不多,大都只是用於堆砌杂物的库房,里头存放著日用品与眾匪劫掠而来的財物。 一条道上是臥房加牢房,一条道上是库房,这样的安排也算合理。 至於那聚义厅再外头,大概就是连接著鹰头山的各处地道,韩鑫对此不感兴趣,也压根不打算从那走。 在库房里,韩鑫搜刮到了一箱大洋,还有一小盒做工粗糙的金叶子,先让那土匪尸身帮忙拿著。 事实上,控制死人所耗的炁,比控制活人还要少些。韩鑫先前不用,只是因为没必要。 光那一小盒金叶子的价值,已远远胜过省城悬赏的花红。 无论什么时候,和平或者战乱,黄金都是实打实的硬通货。 韩鑫有伤在身,无心细细搜索,仓促间,只能將一些显眼的財物带走,不然应会有更多收穫。 至於那个叫劳伦斯的洋人,韩鑫转了一圈都没找到。 很可惜,这位专家或许是在他来之前,就被匪眾丟到了大殿,做了那蛇神的祭品。 想到这,韩鑫隨口调侃道:“……不赖,那条大蛇还开了次洋荤。” 在找到眾匪用於存储弹药的库房时,韩鑫停留了一会,將数百粒林明登步枪所用的中型子弹,装进了一个麻布口袋,塞得满满当当后將袋口封死,再让那具被摄魂术操纵的尸体背上。 这个袋子,將会是他对付那条大蛇的利器。 韩鑫並不打算走,即便他如今已是半残,也要趁著大蛇吃饱后昏昏欲睡的时刻,將那怪物了结。 路途不算长,却比上来时多花了將近一倍的时间。 终於来到了蛇神殿,因消耗有些大,韩鑫的脑袋有针刺般的痛楚,但他还是强忍著,没有解开匪徒尸身上的摄魂术。 令对方將金叶子与装著大洋的箱子放下,韩鑫將那一坛烈酒泼在匪尸身上,控制著对方进入大殿,自己则留在外头。 黑暗中,一切都静悄悄的,唯有盘踞在殿內的蛇身有著微微起伏。 这时有声音轻轻响了,被韩鑫控制的匪尸走了进来,动作僵硬而缓慢,如同木偶一般。 韩鑫如今尚且是第一次控制死人,又实在有些气力不济,何况尸身上还背著重物,能有现在的表现已不容易。 蛇类的鼻孔位於吻部两侧,外表就像两个小孔,伴隨著呼吸一张一合。 韩鑫控制著尸身,站到了蛇头旁边,还未来得及做什么,大蛇的鼻孔便在酒香与血腥味的强烈刺激下猛地张开,身躯颤动几下,又一次醒了过来! 其实韩鑫原本只打算用酒味刺激一下大蛇,没想到效果居然这般好。 而这,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。 原来这一条被土匪们以血食供养的大蛇,除却吃人以外,还十分喜好杯中之物。 只是大蛇的酒品十分不好,往往饮个两坛烈酒便要发疯,伤了许多人命,所以平时被严格控制用量。 而蛇口里的那两颗毒牙,每过上半月,內部过剩的毒液就会渗出,然后在獠牙上凝结成晶。 每到这时,土匪们就会在血食身上浇上酒水,送给大蛇吞吃,然后趁其吃饱喝足、昏昏欲睡的时候,趁机从牙上刮下蛇毒结晶,用以製备“瘴气弹”。 这瘴气弹除却是见血封喉的剧毒,更能在猛烈撞击下迅速挥发,化作可將活人迷倒的雾气。 前些日子,赤面虎袭击大溪村的时候,因为轻视一干村民,所以只带上了枪械。 而留守在本寨的人马,则在先前与巡警队的火併下消耗了不少库存,以至於崔四娘在对付韩鑫时也没存货。 冥冥之间,一切自有定数。 蛇性最贪,当大蛇闻到了熟悉的酒香与血腥味后,馋虫顿时被勾起。 它不顾本身已经很饱,猛地睁开双眼,便要將送到嘴边的美食吞下,浑然没发现这其实是个死人。 而在强烈气味的干扰下,大蛇也没有察觉门外的韩鑫。 眼见得匪尸已经被吞下,正在大蛇的上下顎之间,躲在门后的韩鑫悄然举手,驳壳枪尾端的红缨轻轻一颤,一颗弹头便击中了满载著中型子弹的麻布口袋。 砰的一声过后,麻布袋瞬间爆发出极耀眼的火光,瞬间化为无数碎片。 狭窄空间下的高温反应,令得大量子弹在大蛇口中被激发,无序地朝著周围乱射…… 第26章 缘起缘灭 弹药殉爆,简简单单四个字,背后藏著的却是无数惨痛经验,那是用鲜血付出的代价。 虽说子弹的底火威力不高,但在一发接著一发,且连锁引燃的情况下,就会变得很可观了……何况还有那些具备著一定杀伤力的弹头。 大蛇的鳞甲纵使再怎么坚硬,身体內部照样是柔软的。 牛头大小的蛇首耷拉在了地上,蛇嘴的缝隙间朝外冒著硝烟,浓重的硫磺味充斥著整个大殿。 琥珀色的蛇瞳呆愣愣的,已然失去了神采。 韩鑫见状,有些唏嘘,其实他个人还是挺喜欢蛇的,可谁叫这怪物什么都吃呢? 从殿外走了进来,韩鑫对著蛇瞳又补了几枪,將眼球子打成了浆糊。 接著,他又拔出锯齿匕首,从眼睛位置捅入进去,一直到手腕也陷入眼窝,再將里头的刀刃拧上了几圈。 直到这条白鳞大蛇死得不能再死,韩鑫才放下心来,伸手摸向位於白蛇头顶处的角状肉瘤。 【缘起物:龙角瘤】 【汲取了龙脉精华的角状肉瘤,只差一步就能完成最后的蜕变。】 【託付给合適者,或能展现真正的力量。】 相较於大蛇庞大的头颅,这一根龙角瘤可说是小巧玲瓏了…… 韩鑫只是稍稍用力,便將其从大蛇的头顶掰下。 坚硬的鳞甲顿时失去了光泽,韩鑫清楚地感受到,大蛇体內的炁正以一种奇快的速度褪去,消失得无影无踪。 “……是重归於天地之间了么?” 將龙角瘤塞入怀中,韩鑫注意到大蛇体內还有一股微弱的炁残留,於是拔出匕首朝那个位置捅去。 鳞甲上的黑色条纹已经暗淡,连带著蛇鳞也变得脆弱,韩鑫没费什么力气,就將匕首从侧方捅入,然后划开肚腹。 他將另一只手伸入进去,捏住了一个头颅般的事物。 【缘起物:地神的头颅】 【龙脉灵性的显现,承载著神明的容器。】 【???】 “虽然意思不难理解……”韩鑫失笑道,“但……还真是越来越谜语人了。” 说著,他將那个东西从蛇腹之中取了出来——確实是一个头颅,不过是外覆金箔的泥胎木塑,並非血肉之躯。 虽然被那条大蛇吞下,常年经受著胃液的冲刷与腐蚀,但这头颅却没有被消化,只是外表遭受腐蚀、面目变得模糊不清。 荒郊野外的破庙,锈跡斑斑的香炉,无头的真君神像,贪婪成性的大蛇…… 一切的一切,在韩鑫见到这颗头颅的瞬间已然联繫到了一起。 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功夫。 广泽真君的神像受到百姓的供奉,化作了土地神,却被这条大蛇吞下。大蛇借著神像与尸骨之间的联繫,来到这玄武垂头穴之內,藉机汲取龙脉的力量。 幸好將这大蛇做掉了……韩鑫想到,如果让这大蛇继续蜕变下去,也不知会变成什么模样。 將那个所谓地神的头颅拎在手上,韩鑫走向大殿中心,望向那个始终被大蛇身躯环绕的身影。 这是一具皱巴巴的乾尸,面貌已模糊不清,羽冠鹤氅,腰间繫著黄带,左腿盘於右腿之上,聚青龙生气。 手结定印,脊柱挺直,胸口略微內含,头微低,眼观鼻、鼻观心,三点一线。 世上或许再没有比这更標准的入定姿势了,就像个艺术品般完美融入了周边环境,与自然结为一体。 仅仅只是望著这一幕,心头有种说不明、道不清的玄妙感受。 从这乾尸的身上,韩鑫头一次直观地了解到什么是“天人合一”——对方不像是单独的个体,而像是整个自然的一部分。 虽然早已猜到了眼前乾尸的身份,但韩鑫还是得动手確认一遍。 韩鑫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手指,轻轻地碰了碰乾尸的衣角。 【缘起物:无名修行者的肉身】 【从不吝嗇施予恩惠的修行者,姓名已经被人遗忘。】 【上善若水,利万物而不爭。】 在韩鑫惊讶的眼神中,乾尸忽然泛起金光,紧接著从头颅开始,一点点地化成了金色粉末,最后只剩下空荡荡的衣物留在地上。 然后,那些粉末於空中翩翩起舞,凝聚在一起,匯聚成一道金色细流,径直匯入了那一颗地神的头颅,自此消失不见。 贴有金箔的头颅,模糊的外表重又变得清晰,五官栩栩如生,散发出来的金光则越发暗沉內敛。 事到如今,已经歷过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,韩鑫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。 这时,周边的石柱忽然开始生出裂痕,整间大殿的每一处亦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呻吟声。 当头顶上有灰尘纷纷落下的时候,韩鑫意识到,这座大殿马上就要塌了。 於是他立即將地神头颅藏进怀里,到殿外拿上那一小盒金叶子,至於匪眾们抢来的一整箱大洋,只有含痛放弃。 眼下並没有懊恼的时间,韩鑫很快平復了心情,简单收拾好后,立即爬上用飞虎爪连著的石柱,三两下便將绳索解开,然后顺势爬上盗洞。 幸亏韩鑫的动作够快,当他从殿顶破损处回到盗洞中时,那一根石柱已经倒下,由它所託举的房梁也同时断折。 或许是因为大蛇先前的肆虐,破坏了这座大殿的结构。 或许是因为修行者肉身消散,因缘已尽,令这大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。 总之,当韩鑫拼尽全力从盗洞里爬出后,才刚往外跑出几步,后方盗洞就连同地面一起陷落下去,险些將他也埋在了地下。 回头看了一眼遍布著乱石的深坑,韩鑫明白,周边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,而这也將对玄武垂头穴的太极晕造成破坏。 换言之,这座鹰头山的风水宝地已经不復存在。 眼见得东方欲晓,一夜经歷了太多事情的韩鑫便欲离去,但先前的逃命已榨乾了他所剩无几的体力。 勉强支撑著走了几步,痛楚与疲惫便如潮水一般將韩鑫淹没,他感到双腿像是灌了铅一样的沉重,令他不得不就近找了块大石头靠著,打算休息一会再启程。 结果才刚坐下,越来越重的眼皮便再也睁不开,使得韩鑫两眼一闭,就此陷入了昏睡。 其实,在睡著前的最后一刻,韩鑫是有些不安的。 荒郊野外,人事不省,周边几乎没有遮蔽,身上又有血跡,对於飢肠轆轆的野兽而言,无异於天上掉下的馅饼。 若可以全须全尾地醒过来,他真愿意为此烧一炷高香。 第27章 守村人 过了许久,当韩鑫恢復意识的时候,首先感受到的是一阵顛簸。 他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正趴在一个宽厚而熟悉的背脊上。 “……呃。” 韩鑫尝试著动弹几下,结果全身上下一阵酸痛。 “宝寿?” “嗯。” 宝寿背著韩鑫,在山道上慢悠悠地走著,步伐平稳而坚定。 “你怎么来了……” 韩鑫享受著背上温暖的阳光,微眯著双眼道:“不是叫你在家等著么?” “快天亮时,我突然觉著哥哥有危险,就跑来了。” 宝寿瓮声瓮气地答著话,隱隱还有些委屈:“哥哥为什么骗人?” “瞧你这话说的,我怎么骗人了?” “说好的不受伤。” “哦。”韩鑫笑道,“是有这么回事,这是意外才掛了彩……没办法,舍不著孩子套不著狼嘛。” 感受著怀里几样事物都还在,韩鑫轻鬆地道:“你还真別说,这次著实大长见识,就算为了这些宝贝,也该来一趟鹰头山。” “那就好。” 宝寿並没询问韩鑫究竟得到了什么,在他看来,什么宝贝都不及自家哥哥的性命重要。 他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,幼时的韩鑫因为父母双亡,常被村里的人欺负。而宝寿则是因为太过木訥,也不大受其他人待见。所以两人的童年是在互帮互助下度过,与亲兄弟也差不多。 后来韩鑫离开村子当了大头兵,宝寿则继续守在村里,虽然有几年不见,但二人的兄弟情谊並未受太大影响。 大抵男人间的真朋友便是如此,或许三、五年都不曾联繫,但当对方需要帮助的时候,总是会义无反顾地站出来。 韩鑫知道,自家这位弟弟的脑子有时候不大清醒,却也因祸得福,获得了与常人不同的本领。 至少,韩鑫就没有在一堆杂草里精准分辨出药草的本事,更不可能察觉到数十里之外的兄弟遭遇了危险。 或许正是因为宝寿的思维单纯,所以与这一方天地的联繫反倒更加紧密。 在九叔的杂记中,像宝寿这一类人,有个统一的称谓——守村人。 更新不易,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於民间传说里,守村人是护佑村落乃至於一地平安的奇人,外表看上去疯疯癲癲,且常伴隨有五弊三缺——五弊即“鰥、寡、孤、独、残”,三缺即“钱、命、权”。 世上的守村人往往孤苦一生,就像是一个挡灾者,自己承受不幸以换来其他人的幸福。 也是因为这苦行,使得守村人大都拥有些奇特的本领。 传说,若能善待守村人,则村子必然能够兴旺;若是苛待守村人,则往往会有飞来横祸。 想到这,韩鑫忽然道:“宝寿。” “嗯?” “你察觉到我有危险,这倒是能理解,毕竟有些时候,人就是会心血来潮……”韩鑫询问道,“可你是怎么找著我在哪的呢?我既没告诉你要去哪,也没在路上留下记號啊。” “……”宝寿沉默了一会,这才道:“是路边的树木花草告诉我的。” “是么?”韩鑫惊讶道:“你能和花草树木说话?” “不是说话。”宝寿摇了摇头,然后搜肠刮肚了好一会儿,用他极其有限的词汇道:“就是……能明白它们的意思……” 韩鑫自己也知道,让宝寿解释这种事实在是太难为对方,大致明白了意思后,便不再细究,另选了个话题打发起了时间。 回到家后,虽然韩鑫很想立即清点一下此番所得,但身体因之前的行动又一次被压榨得接近透支,再加上一些伤势,令他不得不躺在床上休养。 安稳地过了几天之后,一向寧静的大溪村忽然喧闹起来,原来是村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——当然,用“个”来形容或许有些不对。 確切地说,那是一辆小轿车。 正月快要过去,如今已是兴国三年,但轿车在中州仍不是什么很常见的玩意,尤其是在大溪村这样的小地方。 引擎声仿若钢铁怪物的轰鸣,吸引来了许多人的围观。无论大姑娘小媳妇,但凡是手里有空閒的人,此刻都聚集在了村口,好奇地打量著这新鲜事物。 在这时,车门打开了,穿著白袜的双脚踩著黑色高跟鞋先一步探出,从旗袍开叉的缝隙里可见到其中一条腿上包著纱布。 “请问各位,你们知道韩鑫住在哪么?” 朱希贞走下车,脚步仍有些一瘸一拐,她头戴一顶羊毛呢的小礼帽,穿著一件立领的黑缎衬绒旗袍,胸前绣有一朵牡丹花,外头则罩著浅棕色的毛皮大衣。 大人还未开口,已有顽童在旁抢著回话: “我们村里男的都姓韩,可没听说过有叫韩鑫的!” “姐姐,你生得好漂亮,这黑色的铁疙瘩是什么?” “姐姐……” 朱希贞瞬间陷入了大溪村童子军的包围,慌乱之余,也不知该先回答哪一个问题。 “嘟嘟!!” 轿车忽然响起了喇叭,嚇得一村顽童作鸟兽散,纷纷躲到自家大人的背后。 一个梳著大背头的青年紧跟著从轿车上下来,穿著一身手工裁剪的白色法兰绒西服,內中还有一件收腰马甲,更显身姿挺拔。 他戴著一副金丝眼镜,白净的面容鼻樑高挺,鬍鬚修剪得十分乾净,只是面颊稍稍凹陷了下去,显得有些憔悴。 从脸型来看,不难看出这人就是曾被掳到土匪老巢的钱大少,也就是差一点做了崔四娘压寨夫君的那位。 钱大少看向那些被汽车喇叭声嚇到的孩子,先是露出一个抱有歉意的微笑,又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糖果,喊道:“来来来,排队到我这里领糖吃咯!” 趁著顽童们兴高采烈去领糖的时候,朱希贞来到村里老人的面前,先是问候了几句,又在头上比划道:“……各位大叔大婶,你们知不知道谁家里有个又高又壮、铁塔一般的大哥?” “那肯定是宝寿了。” 村里的老人立即明白过来,指向村口的方向,示意道:“看见没,就是那院子……对了,你说的韩鑫,不会就是三金子吧?” “……可能就是他吧,总之,谢过各位长辈了。” 朱希贞对老人们弯腰道了声谢,转身走向五伯家的院落。 第28章 不速之客 这是一座竹篱笆围住的小院,用长长的毛竹片编扎在一起,南边用两扇榆木板子做了院门,厨房顶上正冒著淡淡的炊烟。 朱希贞走到门前,先是整理了一番衣装,迟疑了片刻后伸手叩门。 她的手上戴著黑色天鹅绒手套,手背位置缀著一颗黄豆大小的珍珠。 敲了一会门,见始终没人回应,她便壮著胆子道:“请问,韩大哥在家吗?” 话音刚落,有个沉闷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。 “你找我家哥哥做什么?” 声音很粗,应该是一个昂藏汉子,但说话的语气却像是个孩子。 朱希贞抬起头,看到院门上方探出半个头颅,一对孩童般纯真的双眼正看著自己。 “你好,你一定就是宝寿了,还记得我么?”朱希贞见到宝寿,心中稍定,化著淡妆的脸上露出得体的微笑:“我们先前在县里见过一面的。” “……”宝寿认真地想了想,然后歪著头道:“不认识,你谁啊?” 朱希贞笑容一僵,眼中闪过难以置信的神色。 也不是她自恋,就算她不是什么绝代佳人,也绝不是扔进路人堆里认不出来的那种。在样貌方面,朱希贞还是有些自信的。 但宝寿毕竟不是普通人。 对於宝寿来说,除却一些特別亲近的人以外,他確实记不住旁人的脸,也即是通常意义上的“脸盲”。 在宝寿的脑海中,就没有美与丑这两个概念,所有人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,没区別。 也罢,不认得就不认得吧…… 朱希贞深吸一口气,梳理好心情,仍旧保持著礼貌的笑容:“那……我能进去找你家哥哥么?” “不行。”宝寿摇了摇头,坚定地拒绝道:“爹说了,不能给陌生人开门。” 朱希贞胸口一闷,险些没能保持住淑女姿態——这铁塔般的黑汉子,居然会怕什么陌生人么?! 笑容已经十分勉强,朱希贞又问道:“那,请问你父亲在家么?” “我爹带人去隔壁桐树村帮忙了,他们村子遭了土匪,死了很多人,需要人帮手。” 听到这,朱希贞面色一暗,笑容彻底在脸上消失,两道柳眉微垂的模样有些內疚。 聚贤县治下的村子发生了这等血案,她那作为县长的父亲,毫无疑问该为此负责。 然而事实上,时至今日,县府並没有给出任何援救措施,桐树村剩下的村民们唯有自救。 这时,已经散完了一圈糖的钱大少跟著来到院门外,正好目睹了这一幕,也听到了宝寿的话。 见到朱希贞失落的模样,钱大少有些心疼,柔声道:“希贞,这不是你的错,那伙匪徒確实穷凶极恶,朱叔叔也已尽力了。” “学长,我说过很多次了,我们的关係还没近到相互称呼名字的地步。” 朱希贞抬起头,冷淡的样子像是一座冰山,又像是生人勿近的高岭之花。 “请你自重。” 热脸贴了冷屁股的钱大少有些尷尬,连忙扶了扶金丝眼镜,假装看向其他方向。 “是,我知道了……学妹。” 宝寿没有看热闹的意思,见这两人交谈完,便道:“说完了你们就走吧,我哥哥待会该喝药了。” “……他受伤了?” 朱希贞神色一变,十分关切地向前一步,追问道:“严不严重?伤到哪了?情况现在怎么样?” 钱大少看著朱希贞忽然一副焦急的模样,心中十分不是滋味,一时觉得自己就不该跟过来——早知道呆在车上算了。 问题一个接著一个,就像连珠炮一样,宝寿差一点被问蒙。 他想了一会,反问道:“这跟你们有什么关係?” 朱希贞被问住了——对啊,跟她有什么关係? 她也无法確定九筒面具底下的人究竟是谁,只是凭藉直觉將韩鑫与九筒划上了等號,万一她认错了呢? 何况,这事她也不好明说。 少女的心事总是复杂的,眼见得朱希贞十分纠结,钱大少终究还是有些不忍,於是他对宝寿道:“我在西洋攻读现代医学,这位小姐是我的助手,如果你哥哥受了伤,我们可以帮他看看,或许能有帮助。” “你是说,你们是郎中?”宝寿艰难地理解了对方的话,“要收钱么?” 朱希贞回过神来,摇头道:“不要钱。” “名字?” 钱大少微笑道:“在下钱承文,这位是朱小姐。” “我叫宝寿。”宝寿低头將门打开,“现在我们认识了,你们进来吧。” “稍等。”钱承文道:“我去拿药箱。” 说完,他跑回车上,真从后座底下取出一个棕色药箱。 钱承文身为荣昌海贸的少东家,去西洋留学本应该攻读经济学与管理学。 奈何他这人有著自己的想法,不愿服从家里人的管束,又对经商没什么兴趣,於是主动改变了学科。 他今年不过才二十四岁,眼下已经在攻读医学博士了。 宝寿带著二人来到韩鑫房前,將门推开的同时,衝著里头道:“哥哥,有两个洋郎中要来给你看病……” 说完,他又特地强调道:“……不要钱。” “知道了。” 韩鑫在里头答应道:“我跟他们聊一会,你先去忙吧。” 朱希贞与钱承文结伴走进屋內,发现窗户紧闭,厚实的窗帘遮挡著阳光,一股浓烈的中药味扑面而来。 韩鑫坐在床上,光著上身,胸腹位置缠著几圈绷带,隱隱透出肌肉的轮廓。他抬起头看向门边,额头上出了少许虚汗,目光锐利如鹰隼。 “……贵客前来,韩某有失远迎。”韩鑫看著走进房內的二人,有些冷漠地道:“不知二位找韩某有何贵干?” 他才不会信什么看病的话。 朱希贞的双手在平坦的小腹处交叉,十分关切地问道:“韩大哥,你的伤势严重么……” “朱大小姐。”韩鑫皱起眉头,有些奇怪的样子:“……我们只是见过一面而已,似乎没这么熟络吧?” 听到这话,钱承文的面色尤其复杂,而朱希贞却是几乎可以肯定了——这种拒人於千里之外的语气,就算声音变了,她也认得出来。 “如果你们是来替我看病的,现在就可以诊治了。”韩鑫淡淡地道:“如果没有其他的事,我还需要静养,就不奉陪了。” “好吧。”钱承文对朱希贞使了个眼色,主动走了过来,將药箱往桌上一放,指著一旁窗户道:“这里太暗了,我能將窗帘捲起来么?” “请便。“ 第29章 身份不明 “……不可思议。” 钱承文戴著听诊器,一只手將听诊头按在韩鑫胸口处,来来回回听了好几遍,目光惊讶地道:“你的身上虽然有几处骨裂,但心音与呼吸系统竟然完全不受影响,甚至比常人还要健康……” “不需要再做什么干预治疗。”钱承文很快做出了判断,“只需要再多静养一段时间就行……你有感觉明显的不適么?我这里有些止痛片,可以帮你缓解身上的痛楚。” 韩鑫摇头拒绝:“谢了,但我从不用这东西。” 听到韩鑫没有大碍,一旁坐著的朱希贞鬆了口气,又道: “……对了,韩大哥,后来我带人赶回鹰头山的时候,正好碰见逃回来的几个巡警,从他们那里知道了事情经过。如今山上的土匪都被剿灭了,剩下几个活的也已经受了审,几天后就会被枪决。” “鹰头山的事,跟我有什么关係?” 韩鑫无所谓地道,“那些人是死是活,被谁剿灭的,我並不感兴趣。” “……我就直说了吧。” 钱承文不愿意继续拐弯抹角,看著韩鑫的双眼,直截了当道:“朱小姐当时曾带人攻山,结果一时失手被擒,被一名脸上戴著九筒面具的神秘人所救……” “怎么又蹦出个戴面具的神秘人,够乱的。”韩鑫露出一副不明所以的模样:“然后呢?” 钱承文金丝眼镜下的目光有些慎重,他缓缓道:“……我们认为,韩兄或许就是那个九筒。” “你们大概是认错人了吧。”韩鑫对此矢口否认道:“还在正月里,我可没那个閒工夫,跑去几十里外打土匪玩……” “可是……”朱希贞忍不住了,“那你的伤……?” “你说这个?”韩鑫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绷带:“前两天跑到山上玩的时候,手痒捅了个蜂窝,被蜂群追的时候不小心摔的。” “实不相瞒。”听到韩鑫的回答,钱承文轻锁著眉头,又道:“虽然时间短暂,但我也曾见过那人一眼……” “那,钱兄认为我是那个九筒么?” “我不知道。”钱承文老老实实地道,“他给我最深刻的印象,就是狼一般闪著绿光的眼睛……可我们刚进来时,这房间里也很昏暗,韩兄的眼睛却没有闪光。” 过度使用摄魂术虽然带来了很大的消耗,但因此带来的超量恢復,也让韩鑫更快適应了双眼的异变。 现在,他已经能够主动收敛眼眸中的光芒,自然不会有异样。 “所以嘛,我早说你们二位认错人啦。”韩鑫懒洋洋地道:“就这样吧,我身体不舒服,也有些累了。便不送你们了,二位请自便。” 言罢,韩鑫躺回床上,面朝著墙,留给朱希贞一个后脑勺。 望著朱希贞一脸失落、欲言又止的样子,钱承文心里泛酸之余,又有些莫名其妙的庆幸。 “无论如何,赤面虎已死的消息都是韩兄送到县里的,此番我能得救,也是要多谢韩兄的。”钱承文一边收拾著药箱,一边道:“悬赏赤面虎剩下的花红,我会代为偿付,过几天就会有人送来。” “多谢钱兄了。”韩鑫的声音依旧懒懒的,敷衍道:“你果然是个仗义人。” 这时,沉默了一会的朱希贞忽然开口:“……还有,煤矿的事已经定了,劳伦斯虽然死了,但他已经探出了矿山的位置,等过了正月,就会有人来开矿了。” “对。”钱承文在旁赞同道:“矿山就在聚贤县境內,储量很大,需要僱佣不少人。荣昌海贸会与县府合作开採这条矿脉,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,如果这件事能成的话,周边百姓也能跟著受益。” “……” 韩鑫侧躺著一语不发,似乎完全不在意的样子。 朱希贞再不能说什么,怀著满腹心事走出门去,迎面宝寿又端著一碗汤药走来,询问道:“我家哥哥怎么样?” “他没事。”钱承文温和地道:“只需要多养几天就好,但不能因为怕冷就紧闭门窗,儘量还是要保持房间內空气流通。” 宝寿显然无法理解什么叫作“空气流通”,但他知道韩鑫並没有太大的危险,这就够了。 “谢谢先生。”宝寿对著钱承文用力点了点头,“你们要留下来吃饭么?爹说不能让客人饿著肚子离开。” 点头的幅度之大,以至於碗里的汤药险些溅了出来。 钱承文好奇地闻了闻药香,询问:“这中药是要给韩兄的么?里面都有什么?” “嗯。”宝寿答道:“这是土方子,里头都是些补血养气的药材。” 钱承文笑了笑,显然对“补血养气”不以为然,认真地道:“病人是肋骨骨裂,需要多补充些营养,至於一些没有科学证明的中药,还是儘量少给他喝吧。” 宝寿不解,“科学?营养?” 钱承文耐心地解释:“就是肉、蛋、奶。” 宝寿这下听懂了,“哦……但是哥哥不肯,他说常福要长身体,肉跟蛋得先给常福吃。” “常福是谁?” “我弟弟。” 见二人说起话来没完没了,朱希贞在旁小声提醒:“……学长,村里的人並没有足够多的肉食,更別提牛奶了。而且,中药方子有时也很有效果。” 钱承文这才想到自己犯了何不食肉糜的错误,老脸一红。 “……是我没想到这一点,这样吧,我到时安排人再送点补品过来。” “好。”朱希贞点了点头,看向宝寿满面带笑:“宝寿,你去给你哥哥送药吧,我们就不留下来吃饭了。等下次你到县里来,我带你去吃好吃的。” 言罢,她与钱承文一同走出门,上了那辆黑色小轿车,掉头往大路开去。 宝寿走进韩鑫房內,將那碗药汤递给韩鑫,后者接过后吹了吹热气,轻抿一口。 “那两个人走了?” “是的。” “以后儘量少跟他们扯上关係。”韩鑫端著药碗道,“有钱有势的人事情最多,避免不必要的来往,就能少很多麻烦……” 很快,一碗药汤便喝了个乾净,见宝寿端著空碗出去,韩鑫就从被子里掏出那一支飞燕髮簪。 他的伤势其实已经好了许多,先前之所以出虚汗,並非是因为疼痛,而是因为这只髮簪的缘故。 事实上,这玩意的作用有点超出了韩鑫的预料。 第30章 壁虎游墙 趁著宝寿出门收拾饭菜的空档,韩鑫又坐起身来,將飞燕髮簪捧到心口处。 他闭上双眼,將心神沉浸於其中。 再睁开眼时,只见周边雾气变幻,仿佛自己正立足於墨色的云海之上,脚下是一小块空地,四周则被半透明的障壁阻挡。 一个类似幻境的地方,而这就是飞燕髮簪所拥有的效果。 “呼……” 打起精神,韩鑫看向正前方,像是在等待著什么。 在他的对面,一个黑影逐渐於虚空中浮现,空翻后轻巧地落到地上,衝著韩鑫摆开拳架。 黑影的起手式与崔四娘一模一样,就连轮廓也与其有几分神似,以趟泥般的步伐一点点接近,飞身向前便是一脚侧踢。 动如脱兔,迅捷如电。 黑影的身形虽然纤细,但在这极快速度下的一脚,仍有著不容忽视的力道。 劲风扑面而来,韩鑫却对此早有预料,他没有硬接,几乎与黑影同时动作,略微侧身,左手將这一脚朝侧方拨开的同时,直踢黑影支撑腿的迎面骨。 这里就是最脆弱的地方。 只听得咯嘣一声轻响,受击的黑影晃了晃,尚未来得及倒地便瞬间破碎,化为光影融入韩鑫周身,於是有种种明悟浮上心头。 看似得心应手,实则这已是韩鑫第五次与黑影对阵。 前四次,他都是才打个照面就被踢飞出去,醒来后只剩一头虚汗。 来来回回都是这一招,再怎样也该学会如何应对了。 在成功接下这黑影的一击后,韩鑫只觉眼前一阵恍惚,身躯被雾气排斥出去,再睁开眼时仍好端端地坐在床上。 壁虎游墙功的口诀与运炁法门,已然浮现在脑海。 “原来如此,这功法的关窍在於涌泉穴……” 韩鑫粗略地回忆了一遍,低头看向手中的飞燕髮簪,只见距离前端大概五分之一的位置,已经出现了一道裂痕。 “看这模样,应该是还能再打那黑影四次,大概每胜一次就可以解锁新的內容。而壁虎游墙功,则是所有东西的基础。” 只有心神进入那个梦境,所以韩鑫无需担忧身上的伤势,可疲劳也是实打实的。 他虽然人坐在床上,却跟真与別人交手一样十分疲惫,拿起一条毛巾擦了擦汗水。 与崔四娘的一战,韩鑫虽然凭藉著智取拿下了对手,但也確实被揍得很惨。 子弹总有用完的时候,而掌握了炁的高手有著某种预判的能力,想要命中他们並不简单。 虽说时代变了,但练练拳脚还是有必要的,若手头武器用尽了,至少不用坐以待毙。 “今天先到此为止,等熟悉了壁虎游墙功,再去挑战下一关。”韩鑫想著,“不过,能直接交手来增加实战经验,而不必忧虑受伤,比一个人瞎练要强多了。” 见时间差不多了,韩鑫走出房门,宝寿正在院里摆放桌椅。 韩鑫並不急著入座,而是转身看向自己所居的厢房,照著法门运炁,几息之后,感觉脚底涌泉穴有阵阵麻痒之感时,向前迈开脚步。 仿佛脚心位置有个吸盘,韩鑫直接走上了前方的墙壁。 为了专心运炁,韩鑫的步子极慢,却也很妥当。 背部与地面几乎平行,引力在下方拉扯著身躯,但他还是沿著墙壁走到屋顶,转身坐在了屋檐上。 不得不说,这是个不错的手段。熟练以后,纵使是悬崖峭壁也能来去自如。 宝寿来到韩鑫下方,仰起头,露出艷羡的目光。 “哥哥,你是怎么爬上去的?” “嗯,一时半会说不清楚……等我再多练练,以后教你。” 言罢,韩鑫起身跃起,朝前翻了个漂亮的跟头,稳稳噹噹地落在地上,身法明显比之前利索了许多。 卖弄之余,韩鑫忘记了自己还有伤在身,落地后身上难免隱隱作痛。 只是痛楚远远比不上兴奋,虽然韩鑫还不清楚他的手究竟怎么了,但摸来的东西確实样样都是宝贝,用摸金手来称呼也不为过。 除却飞燕髮簪以外,那颗地神的头颅暂时保存在韩鑫的床底下。而龙角瘤他怎样也研究不出用法,本想著给三眼试一试,却不知它跑去哪里冬眠了,只得暂缓。 心情好,午饭吃得也格外香甜,穿上衣服的韩鑫找了个凳子坐在院里,享受著午时的温暖阳光,闭目养神。 可安逸的时光总是短暂的,没舒服上多久,院外又响起了“砰砰”的敲门声,听上去十分急切。 “三金子?三金子!” 听到门外的大呼小叫,韩鑫站起身来,开门一看,是同村的一位大叔。 “三金子,你五伯中邪了,快看看吧!” 大叔面色惊恐,满头大汗地指向后方。 “家里还有柚子叶没?你赶紧烧点水给他洗洗!我去县里找高人看看。” 先前与五伯一起前往桐树村帮忙的几个年轻后生,此刻正围拢在路上的一辆排子车旁,伸手按住被绑在车上的五伯。 五伯前几天出门时还是好端端的,如今却衣衫凌乱,脚上的鞋子只剩下了一只。嘴角掛著一条晶莹的涎水,满脸疯癲之色,齜著一口烟燻的黄牙。 虽然被麻绳绑得死死的,他的手脚却还在拼命扑腾,已经被勒出了血痕,仿佛感受不到痛楚。 一边闹腾,嘴中还含糊不清地喊著什么。 “……噫!杀了你……把你们这些土匪都杀了!嘻嘻……” 五伯眼见得就要到花甲之年,气力已衰,但在他全力挣扎之下,几个年轻的大小伙子居然险些按他不住。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。 韩鑫看得出来,这样子是失去了自我保护的本能,以牺牲健康为代价透支了潜力。 就像是以烈火烹油,虽然气势极盛,又怎么能够长久? “……来不及烧柚叶水了,你们几个先让开。” 韩鑫当机立断,走上前去,一手捉住五伯的面颊,强行让对方的双眼对准自己,眼底隨即亮起幽绿的光芒。 方才还狂躁不已的五伯,在对上韩鑫的双目之后,先是一怔,然后脸上浮现出恐惧之色,像是见到了什么妖魔鬼怪一般,嚇得浑身哆嗦。 耳旁传来一声若有若无的惨叫,仿佛有什么事物正在脱离五伯的身躯。 然后,满是皱纹的面颊才逐渐平和下来。 五伯脑袋一歪,就此陷入了昏睡。 “呼……” 韩鑫微微闭上双眼,鬆了口气。 “行了,你们先回去吧,五伯交给我就行。” 第31章 野村游魂 同村那位大叔见韩鑫一出手便治好了五伯,心下有些诧异。 “可以啊,三金子,你还学会驱邪啦?你五伯这到底是怎么了?” “撞上不乾净的东西了。” 韩鑫解开五伯,將对方从排子车上搬下,將其一条臂膀环绕至自己肩头。 “我当过兵,杀气重,把那鬼魂嚇跑了……你们回去后记得也用柚子叶烧水洗个澡。 至於桐树村,这几天就別去了。” 几人忙不迭地答应下来,离开后还不时回头看上一眼,眼神中满是后怕。 柚叶泡水,是民间驱邪除秽常用的土方子,用的是柚子清冽的芳香来净化邪气与污秽。 而五伯方才的症状很明显是被附身了,民间又称“撞客”,且症状不轻。 韩鑫方才是借著摄魂术,与那鬼魂爭夺控制权,这才成功赶走了对方。 那对土匪喊打喊杀的模样,一看就是新近枉死之人,除了过年时被杀的桐树村村民以外,还能是谁? 寻常鬼魂並没有完整的意识,大多只是一口怨气不散,存在於世上的目的就是报復与发泄。所以,自然也就不分什么债主仇家,这才会附在去帮忙的五伯身上。 桐树村离这里有些太近了,这事不好放著不管…… 將五伯安顿到床上后,韩鑫先用柚子叶烧了些水,给五伯擦洗了一番,虽然鬼魂没了,留下的秽气却还在,需要及时清理。 接著,韩鑫对宝寿道:“晚上一起出门一趟,我现在去准备些东西,你去找一下槐花婶子,让她帮忙照料一下五伯和常福。” 宝寿答应了下来,於是两兄弟分头行动。 夜间。 桐树村距离大溪村约莫有七、八里的路程,快马片刻便到。 之所以有这么个名字,是因为村中有一株好几百岁的老桐树,有將近五人合抱那么粗。 桐树是中州特產,栽培歷史十分悠久,在一千二百年以前的《本草拾遗》中便有记录。 桐树籽製成的桐油,是最为常见的防水、防腐涂料。桐树村的人除却种地以外,也擅长製备桐油,因此一向过得比较富裕,也恰是因此才惹来了灾祸。 当韩鑫与宝寿在夜幕中来到桐树村外时,隔著远远的就见到一片烧毁的房屋,檁木、椽子隨意掉在地上,外表黑漆漆的,散发著微弱的糊味。 杀人放火,奸淫掳掠,无论哪个时代的匪徒行事大多如此,这样的结果並不稀奇。 据五伯讲,桐树村这次死了近三分之一的人,其中多半是壮年男丁。剩下的老幼妇孺已经成了惊弓之鸟,寧愿聚集在一起,每晚躲在祠堂里扎著堆吹冷风,也不敢回家过夜。 这个选择倒也不赖,毕竟祠堂里供奉著许多祖宗的牌位,等於有列祖列宗庇护,自然能抵挡怨灵。 五伯他们毕竟是外姓人,就算是前来帮忙干农活,也不好进別人祠堂里过夜,这才不慎著了道。 站在村子外围,韩鑫並不急著进去,而是找了处地势较高的地方,掏出他的七十二龙盘观望。 聚精会神,眼神逐渐发散,看到的事物隨之模糊——桐树村的一座座宅院、房屋,俱是以那颗老桐树为圆心而展开,一圈接著一圈,儼然也是个太极圆晕,那棵老桐树则是种在结穴处。 当年建村时,应该是受过地师的指点,才有这么讲究。 只不过,那些坍塌的房屋、烧毁的梁木,除却堵塞了村中通道外,也破坏了原有的太极晕,致使村內的生气不畅,阴气淤积。 在风水上,这种情况属於“绝脉”,那些新死者的怨气也因此难以消散,从而滯留在村中。 像这种情况,白天阳气重时还好,待到夜间阴盛阳衰时,孤魂野鬼就开始冒头了。 “这种情况,难免会有不乾净的东西……” 韩鑫回过神来,拿起腰间的竹筒,吩咐道:“宝寿,你蹲下来,把眼睛闭上。” 宝寿听话地蹲下,他生得人高马大,即便这样,脑袋也快到韩鑫的胸口。 韩鑫打开塞子,稍稍蘸取了里头的液体,擦在宝寿的眼皮上。 “行了,起来吧。” 宝寿眨巴几下眼睛,站起身来,以好奇的目光打量著桐树村內的一切。 然后,他用疑惑的语气道:“哥哥,村里有好多没麵皮的黑影。” 韩鑫闻言一愣,宝寿这意思当然不是说村里的人不要脸,而是字面意义上的没有麵皮。 游魂是死者怨气所化,本质是未散的阴魂,除非有些道行,否则大多情况下都只有模糊的轮廓,也即是“鬼影子”。不仅面目模糊不清,就连生前是谁都记不起来。 懵懵懂懂,浑浑噩噩。 至於更次一等的,便乾脆连影子都没有,譬如那一团团拳头大小的鬼火。 宝寿之所以能看见这些游魂,是因为韩鑫用了牛眼泪给他擦眼睛,这也是在民间广为流传的土方子。 传说牛是一种极为通灵的动物,能够看见阴差、鬼魂,所以能够预见死亡。而牛在临死前流出的泪水更具备著奇特力量,將这眼泪涂抹在人眼,便能短暂地看到非同寻常的景象。 但传说只是传说,且大部分是编出来糊弄外行人的。 事实上,九叔在留下的杂记中讲过,牛眼泪並非是真的泪水,而是薄荷、牛黄、甘草、骨粉等物调配成的药水。 在这些药材当中,骨粉才是至关重要的一环,通过它降低眼睛处的阳气,就可增强对阴气的感知,但是时间长了也会对眼睛造成损害,所以在不使用时,需要用柚叶水及时擦去。 “你能看见就行。”韩鑫对宝寿道,“待会咱们去村里,见到那些东西过来就先避开,记住没?” “嗯。” 宝寿点了点头。 至於韩鑫自己,倒是不必那么麻烦,得益於眼珠子的变化,他本身就能隱约看见鬼怪。 虽然不如用了牛眼泪清楚,却也没有伤眼的副作用。 韩鑫打算做的事情,其实也不算复杂。也即用罗盘確定了点位以后,从桐树村的最外围开始,一点点清理那些阴气淤堵的地方,疏通脉络,然后再处理癥结。 他將宝寿带来也是这个目的,后者一身的好力气正適合帮忙搬运重物。毕竟韩鑫如今身上有几处骨裂,独自一人不便动手。 两人才能抬起的房梁,宝寿一只手便能够轻易拿捏,一人便顶得上几人合力。 再加上有韩鑫在旁指点,事情进展得还算顺利。 第32章 镇地宝树 “又冒出来一个,先撤。” 眼见得一道鬼影缓缓从墙中探出,韩鑫喊了一声,宝寿立即放下手中那根烧断了的房梁,跟著他迅速后退,以避免与鬼物正面遭遇。 那些没有面目的游魂,大多都在无意识地四处徘徊。 而墙壁、门窗之类有实体的事物,根本阻挡不了游魂的行动。 时不时,便有游魂从一堆废墟里头穿出,脚不沾地般胡乱飘荡。 这时候,韩鑫与宝寿便要停下手中的活计,捂住口鼻后退,待到鬼影晃晃荡盪地去远了,再回来继续动手。 倒也不是怕了这些弱小的游魂,只是为了避免驱散祂们的麻烦。 这些游魂只会在夜间出现,若是白天干活会更方便,不需要经常躲闪。 但也只有在夜里,那些阴气淤塞的地方才会更显眼,也更容易找到那些受邪气侵染的事物。 譬如有些烧黑的木头大概是砸在了人身上,除却焦痕之外还沾染了人血,於月光下泛著妖异的光泽。 像这种东西,光是將其挪开还不够,得集中起来烧毁,避免以后再闹出邪祟。 花了半夜的时间,韩鑫与宝寿成功清理了桐树村的最外围。 忙活了一阵子,二人也有些累了,將那些染上邪气的事物堆在一起、付之一炬后,找了个地方洗了洗手,吃起东西。 宝寿仰头將一竹筒的水喝乾,又往嘴里丟了四五个炒蜂蛹,边嚼边道:“哥哥,这样一来,那些没脸的人就会消失吗?” “嗯,只要气脉通了,阴气就不会淤积,游魂就会跟著逐渐消散……只是还需要一阵子。” 韩鑫解释道,“这些脏东西如果缠上了人,就会在暗中作祟、戕害人命,以发泄横死的怨气……死得越惨,怨气越重,也就越棘手。” 宝寿听懂了,又问:“村里不会也有这种东西吧?” “不会。”韩鑫答道:“正常情况下,脏东西没那么容易出现。除非是短期內有大量死者、或者一个地方的风水出现了问题,最容易造成这两种情况的,其实是战爭。” 说到这,韩鑫难免有些忧心忡忡。 虽说大兴民国才是初建,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大乱將起,摆脱了前朝腐朽的统治后,想要迎来黎明的曙光,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。 大起义並不能算是成功,曾在前朝身居高位的那些人,不过只是换了副面目,便又躋身於新政府。且在没有强有力的中央约束下,各自为政,相互爭权夺利,为此不惜勾结洋人,出卖主权。 唯有扫清旧事物,才好建立新事物,而在这段期间保境安民,需要的是人与枪,光靠自己一个是不可能够的。 建立民团的事,也该提上日程了,如今手上也有了钱,拉支队伍应当是足够的。 见休息得差不多了,韩鑫站起身来,对宝寿道:“走吧,外围已经清理得差不多,其他地方以后再收拾也不打紧,咱们先去看看村里那棵老桐树。” 韩鑫先前已经看出来了,老桐树正位於整个村落的枢纽,如今地面上阴气淤塞、以至於滋生出了游魂之类的鬼物,树本身的状况怎可能不受影响? 或许,那一棵老桐树的变化,才是造成这风水绝脉的癥结所在。 走在村里,时不时还要停下躲避游魂,所以前进的速度並不快。 四下里都是黑漆漆的,唯有南边一栋高两层、灰砖黑瓦的大宅里有些灯火,那里正是桐树村的祠堂。 因为周边阴气深沉的缘故,韩鑫觉得身上有点微凉,体感温度比外界低上不少。 还有些距离,韩鑫已能见到明月下如同伞盖般的巨大树冠。 叶片大多已经落下,仅余下光禿禿的枝丫,看上去就像是扫帚头。韩鑫曾记得,桐树村的人对这树大都十分尊敬,口口声声称呼其为“老祖宗”。 树底下,还有一个背对二人蹲在地上的身影,披头散髮的样子像是个女人。 那人仰著头,静静地注视著老桐树的顶部,口中轻轻哼著什么,调子像是附近流传的摇篮曲。 “深更半夜的,怎么还有女人独自在外?”韩鑫皱起眉头,“走,过去看看。” 越是靠近那棵大桐树,附近徘徊的游魂就越少,不多时韩鑫便带著宝寿来到近前,只见那人两条小腿都裸露在外头,已被冻成了青紫色。 即便地处江南,正月里的湿冷也不可小覷,那股子阴寒直恨不得往人的骨头缝里钻。 “姑娘,你家在哪?” 对於韩鑫的招呼,蹲在地上的女人並没有反应,只是目光痴痴地望著那棵树。 这时韩鑫发现对方怀里搂著个襁褓,只是里头裹著的並非婴儿,而是一块椭圆形的石头。 韩鑫伸手在女人眼前晃了两下,见没有动静,乾脆將其额前的刘海撩起,露出一张白嫩的鹅蛋脸。 虽然沾著些污渍,却並不影响那张温婉的面容,小巧耳垂上有著凝固的血跡,看那伤口,似乎是强行扯下耳环所致。 “我记得她。”一旁的宝寿忽然道:“她是村长家的孙媳妇,办喜酒的时候还给过我朱古力糖吃。” 你是记得朱古力糖吧……不过,原来是桐树村村长家里的? 韩鑫这几年一直在外,没有回家,自然与这女人不相识。 除夕那天夜里,被扔到五伯家里的人头就属於那倒霉的老村长,赤面虎也曾亲口说过什么他孙媳妇很润的话…… 现在看来,只怕她的孩子也…… 原以为这女人是中了邪,被什么东西给魘著了,但韩鑫却並未从她身上感受到怪异的炁。 也即是说,她只是单纯因为受到的打击太大,从而精神失常。 虽然被扯得破破烂烂,但不难看出女人身上衣物用的都是好料子,做工也十分细致,於缺口中隱约可见胴体上青紫色的伤痕。 韩鑫嘆息一声,將身上外衣脱下披在了女人身上。 隨即,韩鑫上前去看那棵老桐树,只见树干上缠著几圈有成人臂膀粗的麻绳,树皮在月光下呈现不健康的灰白色。 他试探著伸出手,按在了桐树粗糙的表皮上。 果不其然,眼前又有讯息闪过。 【缘起物:镇地宝树】 【种植在风水穴位的桐树,可辟邪、驱煞、护佑家宅平安,曾是富裕与吉祥的象徵,如今已濒临枯死,似乎藏有什么隱秘。】 【找出危害树木的元凶,可令其恢復生机。】 虽然是这样说,但韩鑫对於树木的了解並不多,也只会插秧一类的简单农活。 让他来救治这树,有些难为人了,不过…… 韩鑫转过头,看向身旁的宝寿。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,宝寿也变得与那个疯女人一样,抬起头直勾勾地望著老桐树,目光也停留在树顶。 第33章 七星天牛 “宝寿。”韩鑫看向对方,问道:“你在看什么,这树有什么古怪?” “有。”宝寿点了点头,用手指向老桐树的顶部,认真地道:“这棵树的头顶生了虫子,他很痛苦。” 然后,宝寿又特地补充了一句:“很大、很大的虫子。” 再大也就是虫子唄…… 韩鑫想著,既然自家兄弟都这样讲了,那虫子多半就是导致这一棵宝树枯死的罪魁祸首。 来都来了,不如先爬上去看看到底是什么虫子,然后再看怎么做。 看来这桩因缘倒是好了结,若是这老树能够枯木逢春,或许村子迟早也能有復兴的一天…… 韩鑫想到,从他目前搜集到的信息里可以看出,这世界上有著一种名为“地神”的事物,据称是一地灵性的具现化,类似於土地公公之类的,但外表並不一定就是小老头。 地神联繫著一方土地的生机与吉凶祸福,且影响范围有大有小。像鹰头山那个神像的脑袋,还有眼前这一株老桐树,应该都在地神的范畴之中。 而若地神出现问题,就会发生各种难测的事件。 不是说老桐树如果没有濒临枯死,村子就不会被洗劫。而是在遭劫之余,或许不会有那么多人无辜被杀。 土匪固然穷凶极恶,但人的行为也与外界环境息息相关,会受到各种潜在事物的影响。 譬如那些在苦寒之地居住、常年见不到阳光的人,通常就比一般人更容易抑鬱。 如何更好地利用地势,这就是风水堪舆的存在意义。 “话说回来,人们寻找风水宝地建立墓穴,也有些让死者有灵保佑后代的意思,道理和地神也有些共通……” 心中闪过无数思绪,韩鑫隱隱生出了些感悟。 接著,他暂时拋下繁杂的诸般念头,將精力集中到面前的老树上,运炁至足底的涌泉穴,施展出壁虎游墙功。 在月光的照耀下,韩鑫一路踩著树干向上走,一步一个脚印。 离地十余米高的大树,他就这么將双手背在身后,动作轻飘飘的、如閒庭信步一般走至顶端。 在丛生的枝丫里选择一处站定,两只脚分別踩著较粗的树杈,韩鑫低头看向位於分岔处的一个树洞。 这洞有著碗口大,具体也不知道是虫蛀还是其他原因所形成,也不知有多深,但韩鑫当然不会用手去掏,他另有办法。 运炁至目,眼底闪过一道绿光,特殊的炁经由双眼散发出去,匯聚到视线的焦点,也就是那树洞的深处。 摄魂术的原理,是通过视线交错来干涉目標的神智。但这並不代表如果没有对准,或对方乾脆是个盲人,这招便失去了作用,否则操纵尸体之类的手段就不存在了。 究其本质,摄魂术是以自身的炁来支配他者的炁,视线交互只是效果最好的一种形式。 而若两方的炁不相上下,甚至敌强我弱,就很难起到作用,基本只是个精神威慑。 但在只想引起对方注意的情况下,这也足够了。 【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??????.??????】 果不其然,摄魂术確实惊动了深藏在树洞中的事物,里头传来阵窸窸窣窣的声响。 在韩鑫最初的预测中,所谓的大虫子撑死了也就是二、三十公分长,他又不是没见过这种大小的蜈蚣,不还是被弟兄们捉来泡酒了么? 可当他见到光是一对探出树洞的黑色触鬚,就有著好几十公分长的时候,终於觉得有些不对,下意识便將腰间的驳壳枪抽在手中,打开了保险。 难道是岭南的小精灵? 紧跟著那对触鬚出现在韩鑫面前的,是一呈锯齿形状的锋利口器,位於上顎的一对大牙仿若铁钳,外缘略厚、闪烁著金属般的光泽,並伴隨著动作不断开合,咯嘣咯嘣的声响听得人头皮发麻。 既然对方已经冒头,韩鑫也就不再留手,將驳壳枪对准怪虫的口器中央,將弹匣內的十发子弹一口气全倾泻出去。 枪声在空旷的夜里传出去极远,远处祠堂里的灯火先是一阵明显的闪烁,隨后熄灭了大多数,仅仅留下了两三盏,隱约间还可听到孩童的哭喊、以及小声的议论。 望著树洞內已经不再动弹的怪虫,韩鑫將冒著热气的枪枝塞回腰间。 “……果然还是这玩意好使。” 他一把揪住怪虫露在外头的触鬚,用力將它从树洞之中扯了出来。 韩鑫发现,这是一只体长將近一米的巨大天牛,外表呈圆筒形、背部略扁,黑色鞘翅上有著白色绒斑,按著北斗七星的顺序排列。 天牛本就有著“锯树郎”的別称,自幼虫开始便能钻蛀树木,有这么一个大傢伙在,难怪这几百年的大桐树险些枯死。也就是如今天寒,等到暖和起来,天牛產下的虫卵孵化,恐怕整棵树都要被蛀空。 能长得这么大,也不知道这天牛到底钻进树里多久了…… 十粒陷入体內的子弹,令这天牛的身体流下了多道血蛇,淡黄色血液隱约有一种半透明的质感。 韩鑫劈手將天牛的尸体丟下,隨后跟著从老桐树上滑了下来。 有赖坚硬外骨骼的保护,这天牛的身体仍旧完整,只是外表有些轻微的擦伤。 那个疯女人在见到天牛后,神情终於有了变化,先是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,紧接著低下头,轻轻拍打著怀中襁褓的后背。 面色温柔,儼然一位哄著婴儿的母亲,口中不断念叨著“不怕、不怕”。 韩鑫看这模样,也不好说这女人的病到底是减轻了,还是变得更加严重。 算了,还是先別管她了。 韩鑫看向天牛,目光停留在那一对漆黑的大牙上,心想,这两东西就跟铁钳一般,难怪能將老桐树啃出这么大的一个洞…… 虫牙天生带有弧线的形状,就好比一口寒光闪闪的反曲弯刀。 韩鑫拿出先前使用过的锯齿匕首,比了比后,发现两者接近差不多大小,又尝试著用匕首去试这虫牙的刃口,谁知用力一挑之下,直接擦出了几点明亮的火星。 锯齿匕首也算是不错的利器,但在这对撞中却出现了轻微缺口,反倒是虫牙仍旧安然无恙。 第34章 风地大观 正好用这虫牙再做把刀子。 韩鑫心想,有这玩意作为防身之物,再配上长短枪,他一身行头差不多也就齐全了。 而且,既然有两根虫牙,正好给宝寿也做上一把…… 韩鑫试著用手去碰虫牙,果不其然,眼前立即有讯息浮现。 【缘起物:七星天牛的利牙】 【受木棺灵树吸引而出现的异虫,拥有铁钳般的一对大牙。】 【极其锋锐,受唾液浸染而具备强烈毒性。】 有毒?那更好了。 等等,木棺灵树是什么意思……这什么镇地宝树,原来也是个棺材么? 韩鑫回过头去,看向在夜幕中显得极为深沉的大桐树。 月光下,无数枝条的阴影洒在地上,犹如缠在一起的水草。 “这里头埋著个尸体?人是死的……树却是活的?” 先前种种在此刻终於联繫起来,韩鑫眼前这老桐树包括整个村子,乃是一个人为布置的风水大局。 有意思。 桐树村与大溪村毗邻,再往南就是丰富的太湖水系,虽然水草丰茂、土壤肥沃,周围却並没有什么高山,自然也就难觅贵龙。 天时地利就是这样,再想进一步提升某地的运势,就只有依靠人为手段堆砌,或者祖坟冒青烟之类的偶发性事件了。 在风水穴上植木为棺,尸凭木得生机,木借尸以灵性,二者相辅相成,冥冥中盘活了整个村子的形势。后世子孙又围绕著这灵树置业成家,以房屋、田地、树林等形式增添了更多的太极晕,活生生拔高了此地风水的位格。 难怪在周边所有村子里,以桐树村最为富裕、人口最多,犹如鹤立鸡群。 韩鑫想通了一切,看著老桐树失笑道:“原来是真的老祖宗,那倒是有些失敬了。” “树冠形如大伞,遮阳庇荫,此为风观华盖穴。” 韩鑫掏出罗盘,左右確认了一番,暗道:“木在上为巽,地在下为坤。上巽下坤,是为风地大观。树冠处有损,对应上九——观其生,君子无咎,有受外界所制之象。” “桐树村四周平坦,一览无余,正应风地大观。那外来土匪,啃噬老桐树的七星天牛,则对应这局势最忌讳的外敌。” “化卦象入风水,借人力而改命,布下此局的无疑是个大才……当然,能看懂这用意的本人也不差。” 关於卦象,这倒是韩鑫自己的知识,身为大学生的那个他曾经琢磨过一阵子易经,还特地搞了三个硬幣起卦,把一干同学唬弄得不轻。 当然,准不准那就是另说了。 而九叔所传下来的东西,並不涉及这一类——摸金校尉倒斗,只要能找到坟在哪就行,知道那么多做什么? 能將《撼龙经》学明白就不错了。 但世间万物都可用八卦演化,掌握了这一点,解读起风水形势自然如虎添翼。 將阴阳八卦与观星寻龙相结合,不就是阴阳风水秘术么? 既然这书还没有出现,要不以后自己写上一本…… 总而言之,有这风水局的存在,桐树村这块地方就天然占有一定优势。但按九叔的说法,像这种夺天地造化的法子,过犹不及,往往会导致劫难隨之而来,在维护成本上是个大问题。 像那七星天牛,或许便是此劫的诱因,多半是这虫子先坏了风水穴上的宝树,破了此局,村民又无法抵御大敌,这才遭了横祸。 如果韩鑫甘愿冒险,不惜彻底破了这局势,將眼前的这棵老桐树从中间锯开,便能看见树芯处有个人形树瘤。那人形树瘤已在无数根须的紧密缠绕下与灵树结为一体,不分彼此。 捋顺了所有一切,韩鑫先给宝寿用柚叶水擦了眼睛,然后在树底坐下,身旁就是那疯疯癲癲的女人。 他在等日出后交代村民收拾残局,省得他们一天到晚,如惊弓之鸟般担惊受怕。 大溪村的人撞上不乾净的东西还能躲回家,这里的老幼妇孺却已经无处可退。再这么继续拖延下去,若是耽误了农时,就真要喝西北风了。 天边拂晓,鸡鸣声起,韩鑫与宝寿练了一趟拳,桐树村的祠堂內总算走出了熙熙攘攘的几个人影。 为首者是个鸡皮鹤髮的老婆婆,穿著一身緇衣,手戴一串佛珠,掌中握著拐杖,看似年迈,走起路来却是步履稳当,显得那根拐杖更像是个装饰。 老婆婆一口气走到韩鑫几人面前,看到疯女人身上披著的韩鑫外衣,眼神疼惜之余,难掩悲愴。 “唉。” 她轻嘆一声,对著几人微微点头,衝著宝寿露出和蔼的微笑。 “老身有礼了,麻烦你们帮忙照看我这可怜的孙媳妇,宝寿,这位是……?” “霍婆婆。”宝寿挺起胸膛,大声道:“这是我家哥哥。” “哦,是三金子啊……”霍婆婆望著韩鑫道,“我说怎么面熟呢,真是好多年没见了,我老太婆险些没认出来……” 说著,霍婆婆苍老的面上露出苦笑,“只是没想到,竟是在这场景下再见……” “霍婆婆。”韩鑫认得对方便是那个老村长的妻子,本就认识,自也懒得寒暄,开门见山道:“现如今,桐树村如今是由你管事么?” 从五伯口中,韩鑫早已得知,在除夕那天夜里,桐树村老村长家里的男丁都被杀了,一个活口也未曾留下,只剩一老一少两个寡妇操持家业。 “算是吧。” 霍婆婆满脸愁容,脸上皱纹越发深刻:“三金子,你可是有什么事?如今村里不太平,只怕帮不了你什么。” “我知道。”韩鑫说道,“村里死了不少人,如今还闹邪,我也是为此事来的。昨天夜里,我已经带著宝寿,將阴气淤塞最严重的几处通了,那几枪也是我打的,你瞧……” 说著,他朝著一旁让开,指著七星天牛的尸体。 “这是蛀蚀那灵树的害虫,已被我打死了,灵树里头的『东西』应当无虞。但它下的虫卵还在树里,剩下的就得靠你们自己解决了。” 霍婆婆听到“灵树”、“东西”的字眼,眉头忍不住一跳。 她嫁到这村里已有六十余年,早知道了一些密辛,正好印证韩鑫所言,心中对这话已然信了八分。 第35章 花旗参 韩鑫继续道:“村里之所以会生出不乾净的东西,一是坍塌的房屋阻住了地气,二便是镇地宝树出了差池。眼下虽然局势破了不少,但树还有一线生机,只要坚持下去,总归是会好起来的。” “这……” 霍婆婆百感交集。 她没想到,几乎等同於一村命脉的宝树,竟然在无声无息间被侵蚀至此。 联想到近来发生的一连串不幸,难免有些后怕。 若是这树真枯死了,只怕村里的人心要不了多久,也就跟著散了。 不知该如何感谢,霍婆婆乾脆拄著拐杖便要朝韩鑫跪下,被后者赶紧扶住。 韩鑫宽慰道:“快起来吧,你这不是折煞晚辈了么?再过几日等阴气散尽,你们就不必再害怕了……霍婆婆,村里可还有上好的熟桐油么?我过几日或许要用,你们能卖我几桶么?” 所谓的熟桐油,其实便是如今中州最常用的油漆,是防腐防水的上佳涂料。一般是靠將桐树籽榨出来的生油进行炒制,进而製备出此物。 製作方法不难,关键在於生油的品质。十里八乡,属桐树村的桐油最好。 韩鑫得到了失踪的神像头颅,如今要令真君庙重燃香火,自然要將整个小庙修建一番,正需要大量的优质熟油。 还有,这村子周边那些塌掉的房屋,有些残留下来的木材正好也能使用。 一边缺钱,一边缺材料,两相取利的事,当然是一拍即合。 韩鑫帮忙解决了桐树村的窘境,霍婆婆自然是要承他的情。 “出去多多歷练总是好的,你是个有大出息的……”霍婆婆一抹眼泪,对著韩鑫说道:“你帮了我们村里这么大忙,怎么好意思收你的钱,以后需要熟油儘快来村里拿就是,管够。” “你们如今也不阔绰,我怎么能在这时候占便宜?姓韩的不干这趁火打劫的事。” “钱財身外之物,不必太计较。”韩鑫拍拍胸脯道:“放心吧,到时就按市场上的价格採买,有了些进项,你们也好过日子。赤面虎那伙人已被个叫『九筒』的剿了,万爷他们的仇算是报了,若是泉下有知,也能瞑目。” 万爷正是被赤面虎砍下头颅的老村长,大溪村里多数人姓韩,而桐树村里的大姓则是万。 霍婆婆有些激动,几乎难以自持,这回是真的要靠拐杖才能勉强站稳。 “唉,我那老头子要是有你这么豁达,也不会因为吝嗇点钱財而被……结果牵连子孙。” 霍婆婆又看向那个疯女人,悲从中来:“一家子只剩下了我这老太婆跟孙媳妇,我也不知还能活多久。她如今又患了疯病,动不动乱跑出去,以后一个人孤苦伶仃的,该怎么办哟!” 正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,这些事就不是韩鑫能掺和的了,他只能好言安慰两句。 说了会话的功夫,太阳已经升起。 日光从枯枝的缝隙里落下,在那疯女人的身上形成光斑点点,仿佛净化了她身上的污秽。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,女人迷惘的双眼竟恢復了一丝神志,她放下手中裹著石头的襁褓,呆呆地转过头来,以虚弱的声音道:“……奶奶?” “誒!你醒了?”霍婆婆惊喜莫名,一把丟下拐杖就与她紧紧抱在一起,“好孩子,真是苦了你了……” 女人懵懂地被霍婆婆搂在怀里,她的两腿已经麻木、几乎失去知觉,目光越过霍婆婆颤抖的肩头看向远方。那对恢復了一丝神采的眼眸深处,映衬著两个逐渐远去的身影。 “……多稀奇啊。”韩鑫与宝寿走在路上,忍不住有些感慨:“要让其他旧相识知道,我这人居然会花一整夜的功夫跑去做好人,怕是会被笑掉大牙,但这感觉倒也不赖。” “稀奇么?”宝寿在一旁有些不解:“可哥哥一直都是好人啊。” 那是在你眼中而已……韩鑫心想,若非自己还有身为大学生的另一面,光是那个兵痞在这,绝没有那么好心。 但就目前来说,两个人格的结合倒也不坏。 想到这,韩鑫打了个呵欠,示意宝寿道:“走吧,忙了一夜,赶紧回家休息,顺便看看五伯怎么样了。” 一提到五伯,二人赶路的速度也变得快了些。 毕竟五伯年纪大了,被游魂附体又是一件极伤身的事,如今也不知道醒来没有。 回到村里,还未进门,发现自家院前出现了新的车辙印记。 才刚打开院门,穿著一领深青色袄子的槐花婶子,正牵著常福从里头出来,与韩鑫二人打了个照面。 “你们两个可算回来啦?”槐花婶说道:“怎么去了一晚上?弄得灰头土脸的。” 槐花婶今年四十有余,面相却显得还算年轻,身段也好,她算是这大溪村里的一个风云人物。 因为,槐花婶这一辈子总共剋死了五个丈夫,从她十八岁开始,每次刚过门,不出三日,新婚丈夫必定暴毙。久而久之,就从黄花大闺女变成无人敢接近的煞星,有算命的说她是天生寡独,命中注定无夫无子。 宝寿和常福两兄弟的亲娘早跑了,五伯没有老婆,槐花婶也缺个依靠,两人的关係便稍显曖昧。在农忙时,常福就经常被交给槐花婶照顾。只是为了避免五伯也步了后尘,所以这两人至今仍保持著微妙距离。 “忙了些其他的事……”韩鑫赔了个笑脸:“这才回来得晚了些……五伯怎么样了,醒过来了吗?” “早醒了。”槐花婶道:“他这把老骨头还挺硬朗,刚才还吃了些东西……对了,方才县里有人开车过来,说是送来了赤面虎剩下的花红,顺道还给你带来了些花旗参补身,你小子什么时候认识了县里的贵人?” 这么快?第二天就送来了? 韩鑫眉头一挑,看来有荣昌海贸在背后发力,县府的效率还真变高了不少。 花旗参是大洋彼岸花旗国的特產,中州本土的好参则大多集中在关外辽东地区。两者虽然外表有些相似,却並不算是同一物种。 中州的野参价格如今越发昂贵,一些年份较长的参王用价值连城来形容亦不为过。所以,更加实惠的花旗参也就成为了一些人进补的首选。 纵使如此,好的花旗参也能卖出接近同等重量黄金的价钱。 肉蛋奶之类的东西不大好运输保存,所以钱承文才选择了花旗参送来,这几根参都是由他亲自选定,再用新闻纸细细包好。正面是最新一期的大公报头版,上头的油墨清晰可见,標题是——津门大侠霍峻青大胜罗剎大力士。 第36章 养髓汤 津门霍大侠,还罗剎大力士? 相比较那几根品相上佳的花旗参,韩鑫更关心的是报纸上那副稍显模糊的照片。 只见对战双方体型极为悬殊,那北极熊一般的罗剎国力士不过只穿了条短裤,浑身长毛,露出一身的腱子肉,却被另一个身形较小的中州人一脚踢中膝弯,轻易拿住手臂。 再看这两人周边场景,好像是在某个擂台上,四周还围了边绳。 细读图片旁边的报导,见到“迷踪拳”字眼之后,韩鑫已经明白过来。 “虽说名字有些差別,但……大侠果然还是大侠,以后有空的时候是否该去拜见一下?” 將报纸四四方方地叠好,韩鑫將其收起,捏起一根指头粗的花旗参,又將那盛有蜂王玉浆的小瓷罐从抽屉里取出。 与先前相比,出现在眼前的讯息有了些许改变。 【缘起物:蜂王玉浆】 【神秘黑蜂所分泌的生命精华,其中蕴含不可思议的力量。】 【与上品好参混煮,可得玉浆养髓汤。】 瞧,这玩意的用法不就来了么? 虽然是花旗国的,也能算是好参吧? 眼下这个年头,上哪去找什么六品叶棒槌,有的吃不错了。 韩鑫没有急著煮参,毕竟他一夜没合眼,如今正是需要休息的时候,等会若是进补后精神奕奕睡不著觉,那就麻烦大了。 美滋滋地睡上一觉,韩鑫醒来后已经接近傍晚。晚饭待会槐花婶会送来,所以家中不必开火,但厨房里却不时传出声响,循著声音过去看,果然又是宝寿在那里鼓捣,要为韩鑫煎药。 以食物的標准来看,这位兄弟燉出来的东西很难入口。而若是以汤药为標准,倒也並非无法接受。 “兄弟,別弄了。”韩鑫拿出一根花旗参,拍在灶台上,“今天咱们用这个吧。” 宝寿鑑別药材的法子也与他人不同,他既不上手,也不去闻,只是盯著看了一会儿,又侧耳听了一阵子,也不知道究竟感受到了什么,便点头答应:“好啊,这是好东西。” 言罢,转头就去翻他之前搜集来的“珍藏”,取出了几样韩鑫根本不认得的药材,在灶上一字排开。 见状,韩鑫又取出蜂王玉浆,道:“对了,顺便把这玩意也加进去,你说成不?” 宝寿沉思了一会,又將几样药草重新收了回去,这才点点头:“这样更好了。” 虽然宝寿的词汇很是贫乏,但韩鑫对於他的本事却很信赖,那些其余的辅料必然也有用处。 韩鑫就在一旁看著宝寿煎药,后者拿起那根花旗参,先是一把將参须揪断,隨后直接冷水下锅。 待到开始冒出虾眼般的小气泡时,先將参须丟下;水泡如蟹眼大时,將第一批辅料丟下;等到水泡似鱼眼时,下入第二批;再等到彻底煮沸,水势如腾波鼓浪时,等上片刻,直接將火熄了,隨后拿起蜂王玉浆的瓷罐,打开盖子便用手指去蘸。 “等会!”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韩鑫赶忙叫停对方,递过一根洗净的木筷,“用这个。” 宝寿老老实实地將筷子接过,仅在瓷罐里蘸了指甲盖大小的一点,伸进那口小砂锅里搅拌起来。 说来也怪,就这么一点玉浆,竟令砂锅內的汤药变成奶汁般的乳白色,並散发著一种清新的甜香。 搅匀后,便將锅盖盖上,又闷了一会,厨房內的清香隨之越来越浓。 “还挺像回事。”韩鑫眯起双眼,深吸一口气道:“给我来点尝尝。” 於是宝寿便用木勺舀了一碗,递给韩鑫。后者捧在手中轻轻吹了几下,等到不再那么热后轻抿了一口,顿觉唇齿留香,一股暖意流遍全身,仿佛深入骨髓,叫人浑身暖洋洋地舒坦。 “好东西。” 待得暖意消失,韩鑫又喝了一小口,確认没问题后,对宝寿道:“兄弟,给常福和婶子他们留上一些,再给五伯送一碗过去,剩下的你便自己喝了吧。” 宝寿向来最听韩鑫的话,於是这铁塔般的汉子在腰间繫著围裙,小心翼翼地將汤药舀入碗中,却连碗的三分之一都没舀到。 然后,他认真地道:“这是给爹的。” 接著又舀了更少的两碗,道:“这是常福与槐花婶的。” 韩鑫当然知道自家兄弟没那么小气,这么做的原因,只是因为其他人消受不了太多补品,所谓虚不受补、过犹不及就是这么个道理。 最后,宝寿只是將里头的参段捞起,放在嘴里嘎嘣嘎嘣地嚼了,道:“哥哥,你把剩下的都喝了吧,这样伤好得快。” 韩鑫笑著答应下来。 有赖这几根花旗参配置的养髓汤,韩鑫的伤势痊癒得极快,用心休养了几天,已几乎看不出伤势。 正月过了,村里也逐渐忙碌了起来,大溪村的田地採用的是水稻与冬小麦轮作,九至十月份种下的麦子,要到来年四至五月收穫,夏收夏种。 这天,韩鑫又把宝寿叫来,跟五伯招呼了一声,说要带著后者再去城里一趟。 “你们去吧,多涨涨见识也好。” 戴著一顶斗笠的五伯挽著裤腿,双脚上满是泥点子,坐在门槛上吃著饭:“反正这小子在村里也帮不上忙,他那一身牛劲还没到派上用场的时候。” 如今田里要做的事情是施肥与除草,这是精细活,而宝寿却经常浇灌些杂草,然后把庄稼拔了,所以五伯从来不让他干这些差事。 但韩鑫却知道,宝寿养起来的那些应当不是普通“杂草”,他只是分辨“杂草”的角度与常人不同。 “这回要去的是省城,可能要多花几天。”韩鑫道:“所以提前说一声,也免得五伯你担心。” “好端端地,跑去省城干嘛?”五伯有些诧异,“你要什么东西,难道县里没有?” “我打算去省城寻些泥瓦匠来做事,鹰头山那边,不是有个什么真君庙么?” 韩鑫早就准备好了说辞,他先从床底下取出一个沉甸甸的箱子,打开后,里头装著的正是曾经埋在村外的那些银元,再加上赤面虎的花红,数量极为可观。 “前两天,我路过那里时拜了拜,结果真君爷便託梦给我,指引我找到了这么些钱,要我替他老人家重开香火。” 第37章 行船 明晃晃的光芒闪烁不定,令五伯一时看花了眼,他这辈子都没见过如此多的银元。 “我算了算。”韩鑫又道:“这笔钱不少,把那座庙修了后还能剩下许多,將来送常福出洋留学的钱也有了。” “还有这种好事?”五伯稀罕地道:“我怎么撞不上呢?算了,你也不必跟我说明白,只要不伤天害理,你想修个庙就修吧。” 神仙託梦,倒是一个解释这笔款项的好藉口,也给以后重开香火的事找到了理由。 韩鑫毕竟是能单枪匹马挑了一群土匪的狠角色,五伯知道他的本事,自然也不会多问这钱到底是从哪来的。 “只是……”五伯拿起菸袋锅子抽了一口,“你有这些钱,还是赶紧置办些家业,娶上一房媳妇,以后我下去见到你爹娘跟老九他们,也好有个交代。常福的事,你就先別操心了。” “那可不成。”韩鑫笑著道,“我把宝寿、常福当作亲弟弟,做大哥的怎么能不管他们?至於娶什么媳妇的事,还早著呢,我可不喜欢成天被女人念叨。” “行吧。”五伯知道韩鑫的个性,没有继续勉强,换了个话题道:“我这就去叫你火根叔套车,送你们两个去省城。” 火根叔正是五伯中邪时,送他回来的那位同村大叔,也是大溪村的老车把式。 “如今地里的活正忙,就別麻烦火根叔了。”韩鑫说道:“我打算带著宝寿坐船去,这样也更快一些。” 大溪村之所以得名,自然是因为附近的水资源极其丰富,来往船只颇多,大概三、四里以外,便有一个小码头。 韩鑫带著宝寿来到码头,正想寻找前往省城的船只,结果马上被人叫住。 “韩大哥!” 朱希贞戴著一顶遮阳帽,从一艘乌篷船上站起身,稍踮起脚,衝著韩鑫不断挥手。 她今天穿了身黑色的男装洋服,还打了个领结,而钱承文则陪在她的身侧,一旁有个板著脸的魁梧隨从,脖子上盘著根乌黑油亮的长辫。 韩鑫有些纳闷,怎么到哪都能碰到这伙人?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超给力,????????????.??????书库广 全手打无错站 看在那几根花旗参的份上,他也不能装作没看见,於是只有带著宝寿上前与对方见过,同时对钱承文道:“多谢钱兄命人送来的参,很有效果。” “有效就好。”钱承文笑眯眯地道:“看韩兄的模样,身体已是大好了吧?今天我是陪朱小姐一起去省城述职的,顺道在那里转火轮车去浦东。” 韩鑫心道原来如此,算算日子,朱希贞的腿脚也差不多好利索了,今日確实正好赶上了。 身后,宝寿歪著脑袋道:“述职?” “就是向上级匯报工作情况。”朱希贞笑著道:“我现在暂代本县警察署长一职。” 真是越来越麻烦了…… 韩鑫询问道:“钱兄要去继续学业,怎么朱小姐却不上学了?” “我已经毕业了。”朱希贞道,“学长他是在攻读博士学位,与我不同……说到这,韩大哥你们是要上哪去?” 韩鑫如实道:“……也是省城。” 朱希贞在旁人面前总是一副清冷模样,但对韩鑫的態度却很柔和,她主动道:“既然如此,相请不如偶遇,反正同路,韩大哥便坐我们的船去吧。” 钱承文也在旁邀请道:“来吧,韩兄。我们这艘船还挺宽敞的,路上也正好做个伴。” 韩鑫正想回话,却感觉一道目光锐利如刀,从旁边不远处刺来,正是来自那个留著一根猪尾巴的魁梧汉子。 见到韩鑫看向自己,那人便用略带审视的目光与他对视,神情警惕。 上过战场的人,大都对杀气十分敏感,只一个眼神交互,韩鑫便知道对方与自己一样,都是见过血的。 见其拳头上满是老茧,一身气血极为浑厚,韩鑫微微眯起双眼,询问道:“这位是……?” “哦,这位是关玉魁关兄。”钱承文赶忙介绍道:“他在前朝中过武举,是家父请来保护我安全的。” “原来如此。”韩鑫抱了个拳,“幸会……如今已是大兴民国了,关兄为何还留著辫子?” “习惯了。” 关玉魁板著脸回了一礼,显得有些高傲,接著便站在钱承文身旁一语不发。 看这模样、姓氏,又曾经中过武举,多半是前朝遗民之类的人物吧? 也难怪还留著猪尾巴,如今,也不过只是富商公子哥的保鏢而已。 若是四下里无人,韩鑫少说也要逮住这人,把那根碍眼的辫子给他绞了,如今却是不便动手。 终究还是没能拗过朱希贞的邀请,韩鑫带著宝寿上了船,与关玉魁隔著接近一个船舱的距离坐著,暗地里相互提防。 宝寿则被朱希贞邀请去品尝她亲手烘焙的西式点心,黄油的香味在狭窄的船舱里十分勾人,在徵得韩鑫同意后,宝寿便坐了下来大快朵颐,將曲奇、蛋糕之类的玩意一扫而空。 船只走著走著,忽然船底像是撞上了什么,发出嘎吱一声响,隨后便停了下来。 “……?” 韩鑫忽然察觉到一股奇怪的炁,微微皱起眉头。 而那个叫关玉魁的前朝武举人,则已经拦在了钱承文的面前,看向船头艄公:“怎么回事?” 艄公拼尽全力地撑著船,將船桨弯出个明显弧度,船身却仍然纹丝不动,此刻已是满头大汗。 “奇怪……这……” 韩鑫看著这一幕,嘴角微微勾起。 他偏头看向水面,只见无数龙眼大小的气泡正在朝著上方涌动,河水犹如沸腾了一般。 “船家……”韩鑫开口问道:“这条河之前曾有过这样的情况么?” “有倒是有过……”眼见得周边水面已经遍布著气泡,那艄公的面上浮现出惊恐之色,咽了口唾沫道:“这位爷,只怕咱们遇上水鬼拦路了……” “水鬼拦路?” 韩鑫低下了头,而船舱內其余几人都面露不解之色。 老艄公继续说道:“这条河上偶尔便会有这样的事情,说是溺死在河里的鬼魂作祟,拦住过往船只,船边那些个泡泡,那都是水鬼的怨气啊!” 钱承文以疑惑的目光看向关玉魁,后者心领神会,立即道:“废话少说,现在到底该怎么做?” 第38章 水猴子 “这……” 在关玉魁的逼视下,那老艄公似是有些畏惧,小声道:“……这水鬼没有掀船,看来不是要討命,想来是要什么东西才能將它打发了……” “我们哪知道那水鬼要什么,有话你就说明白些!” 关玉魁咄咄逼人的目光看向老艄公:“当时雇你的船,你可是拍著胸脯说在这河上往来二十余年,从来没有出过事!” 这前朝武举人此刻浑身煞气,嚇得老艄公一个哆嗦,连船桨都没能捉住。 在这时,只听得叮咚几声,韩鑫將手伸出船舷,將一把铜子洒进了水里。 “关兄何必难为这船家,如果不知道该丟什么,那就隨意丟几样下去,让那水鬼自己挑好了。” 宝寿见状,擦了擦脸上的饼乾屑,犹豫片刻,有些不舍地將手上咬了一口的蛋糕丟进了水里。 说来也怪,自打丟了些东西下去之后,水中冒出的泡泡便越来越少。 朱希贞正要掏口袋,却被钱承文阻止,精明的目光在镜片后忽闪几下,竟是从怀中取出了几枚大洋,拋入水中。 “我自小走南闯北,便是远在欧洲的布罗登国也游歷了大半,还是头一回撞见这么个爱財的水鬼,有意思。” 有钱果然能使鬼推磨,大洋的效果比韩鑫丟下去的铜子要好得多,不一会,水下冒出的气泡变得越发稀少,直至消失不见。 见状,那老艄公如蒙大赦,赶紧將船桨捡起,横向一撑,口中吆喝道:“河神爷满意了,大吉大利誒!” 接下来的旅程果然十分顺当,一直到省城外的渡口下了船,再也没出过事。 朱希贞急著去省府述职,匆匆与二人別过,钱承文自然是跟在这位学妹的屁股后头。 韩鑫带著宝寿下了船,却不急著离去,而是望著那打扫船舱的艄公冷笑道:“刘老三,你这老儿真是贪得无厌,看见那俩人打扮得光鲜,又是面生的,便想著敲诈钱財。居然连什么水鬼都扯出来了。” “啊?” 艄公抬起头,一脸茫然:“客官说的什么话,我怎么没听懂?” “还在这装蒜?不认识我是吧?”韩鑫皱起眉头,语气不悦道:“你不就是养了只水猴子,在那河底下建了暗堤么? 旁边留个往来通行的口子,想要敲诈钱財时,便將船掛在暗堤上,诈称有鬼。 至於那些个气泡,就是水猴子用藏在暗堤里的生石灰弄出来的。 收够了钱,就叫下头的水猴子停手,往横向撑船回到口子上…… 这等伎俩,你以为別人看不出来?” 被韩鑫揭穿了伎俩的老艄公这才面色一变,惊慌地朝著四周打量了一眼。 “韩爷你小些声,莫让旁人听了去!” “你还知道怕?” 韩鑫笑了,“你以为其他人没看出来么?只是当时在船上,懒得点破你罢了! 那俩公子小姐不傻,北边来的什么武举人更不是善茬。本来好好撑你的船,少不了赏钱,何必在那抖机灵!” 老艄公连忙点头哈腰地道:“是我猪油蒙了心……我那孙儿年方三岁,如今生了重病,实在是缺钱花,下次再也不敢了……” 说著,老艄公將手指塞进嘴里吹了个呼哨,水面上忽然冒出个圆圆的小脑袋,用小巧的一对爪子扒住船舷就从河里上了船,背上还繫著个皮口袋。 这东西长不到半米,身形灵活,全身呈暗棕色,足垫大且厚,四肢各生有五趾,趾间有蹼膜,后头拖著条短而粗的小尾巴,正是一只小爪河狸。 原来,这就是传闻中“水猴子”的真面目。 老艄公將口袋从水猴子身上解下,將里头的铜子、大洋取了出来,弯下腰,双手將钱捧过头顶,说道:“我知错了,这些钱你就帮忙还给他们吧!” “差你这几个小钱么?” 韩鑫又好气又好笑,忽然对著一旁道:“关兄,这老货鬚髮皆白、满面尘霜,可见在河上討生活也十分不易。虽说贪是贪了些,到底没犯大错,既然如此,要不你就算了吧?” 说话间,渡口一处栏杆后闪出个魁梧身影,可不正是钱承文那位武举人保鏢? 原来他一直没走,就潜藏在附近。 当这满脸横肉的魁梧壮汉现身时,老艄公才明白过来,自己先前卖弄的小聪明有多可笑。 韩鑫之所以一直留在原地,其实是在保护他。 “车船店脚牙,无罪也该杀。”关玉魁冷冷地道:“既已承认,更饶他不得!要是在津门,绝没有人敢这样戏耍关某。” 老艄公本来就有些害怕这姓关的,听到对方为了一点小事就要杀自己,更是双手一松,大洋、铜子洒了满地。 韩鑫站在他身前,头也不回地道:“还不快走?等著被这位举人老爷丟进河里餵鱼?” 老艄公如梦初醒,连忙弯腰將水猴子抱起放在角落,接著解开绳子,撑起船桨,不一会儿就离渡口越来越远。 之后,老艄公的声音从河面上远远传来。 “韩爷,你千万小心啊!” 关玉魁看也不看离去的老艄公,一对倒三角眼只死死地盯著韩鑫,面露狞笑道:“韩兄是打定主意,要多管这一件閒事了?” “你我互相都看不顺眼,就別在这跟娘们似的吵架了,动手吧……” 韩鑫整了整衣领,“那船家我保了,你要动他须过我这关,咱们今日里就分个高下。” “求之不得。” 关玉魁將盘在脖子上的长辫鬆开,活动了一下脖颈,发出咔吧声响。 “原本还以为你跟那老儿是一伙的……这样倒也不错,至少能松松筋骨。” 宝寿见二人之间的气氛不大对劲,面色一沉,主动走上前,谁料还没走两步,就被韩鑫从背后叫住。 “兄弟,你先退下,这是我跟他两人的事。” 韩鑫將腰间的一对驳壳枪解下,交到宝寿手里,紧了紧裤腰带道:“你在旁看著就行,別让举人老爷以为咱们兄弟以多欺少。” 火药味极重的二人不再多言,在空旷的渡口上各自摆开架势,一步步朝著对方走了过去。 同性相斥也好,八字犯冲也罢,世上总有人天生便看某些人不顺眼,一旦撞见就难免起衝突,韩鑫与关玉魁都是杀性极重的人,纵使没有那老艄公作为引信,这一架只怕也是难免。 第39章 武举人 韩鑫在拳脚功夫这一块,先前確实是不怎么能入眼,如今敢赤手空拳对上前朝的武举人,当然是有些倚仗。 如今,他不仅已经熟悉了壁虎游墙功,更打过了那飞燕髮簪上的第二道关卡,得了一套腿法。 在与黑影的对战中,他已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,自己也琢磨出了几招对敌的绝活。 一直在梦境里跟幻象打斗也不是事,总得真刀真枪跟人干上一场,方能验证自身所学。 至於输贏什么的……就算拳脚不行,解下了枪械,他怀里还藏著一把短刀。 这把短刀正由那七星天牛的虫牙所造,所以取名为“七星刀”,也算是蹭一个曹操刺董的名头。 很显然,关玉魁练的是北派武学,身形极为稳健,走动时直如一座山朝著韩鑫压来。 他的身材极为壮硕,身高只比宝寿低半个脑袋,体型与韩鑫对比,根本不在同一个重量级。 韩鑫向来是习惯占据主动的。 相较於对方,他的步伐虽然没有那么稳当,却更加轻灵。 丝丝缕缕的炁已然聚集於脚底涌泉穴,那姿势与其说是在走动,倒不如说是在滑行。 临到关玉魁面前时,涌泉穴中一股劲力骤然往外一吐,身体便如离弦之箭般衝出。 瞬间越过了三步的距离,韩鑫的一脚已扎扎实实地踢在了对方的胸膛上,发出一声闷响。 壁虎游墙功不仅能用来攀墙,若在平地上使用,更可借著劲力吐出的瞬间爆发速度,仿若脚下生出弹簧。 顺势使出的这一脚,便叫做“飘雪穿云”。 受此重击,关玉魁身体微微一弓,双脚骤然下陷几寸,隨即握紧拳头运炁,一挺胸膛,一股巨力反从韩鑫脚底传来,將他震得向后退去。 韩鑫顺势向后翻了几个跟头,卸去力道。 再看关玉魁,已经面色涨红、太阳穴稍稍鼓起,他伸手拂去了胸前一个清晰的脚印,黑布长袍下鼓起块垒分明的肌肉。 “绵软无力,还破不了我的铁布衫。” 见到这一幕,韩鑫已然明白了对方的倚仗——横练,或者说硬炁功,至精深处,不仅刀枪难伤,就连子弹也打不透,遑论人的拳脚。 韩鑫两眼一眯,右脚轻轻提起扭动几下,以缓解那股麻木的感觉。 “怪不得给人做保鏢,这確实是適合挡子弹的功夫。” “那也比飞贼的功夫强,你这飞燕掠空腿是师娘教的么?”或许是被说中了痛处,关玉魁面容显得有些狰狞:“果然是个危险人物,你接近钱公子有什么目的?” 目的? 如果可以,韩鑫倒是不想与任何麻烦人物扯上关係,他只笑著道:“打贏我,就告诉你。” “那就接招吧!” 关玉魁震步向前,一脚踩出个深刻印记,出手便是重拳袭来,他以腰带臂,力透指尖,手掌自背后向前一甩,仿若一条长鞭,发出“啪”的脆响。 这是劈掛拳的一式绝技,名为倒发乌雷。 这招固然是势大力沉,但蓄势太久,在韩鑫眼中却有些慢了,他侧身躲过的同时,便要上前一脚去撩对方会阴——纵使是横练功夫,也不是身上哪个部位都能练到的。 韩鑫不是什么正统国术门人,自然不会拘泥於什么切磋、比试的规矩。 然而韩鑫的动作虽快,却有一条黑影比他更快,无声息间已经窜到面前,令他不得不放弃还未踢出的一脚,转而双手交叉护在面前。 又是啪的一声,韩鑫被抽得后退几步,只感觉双臂火辣辣的疼痛。 放下手一看,外衣竟然已被抽破,通红的表皮上还有著一道血痕。 若不是及时运炁,稍稍减缓了攻势,怕是这一下连骨头都要被抽出来。 关玉魁保持著出完拳的姿势,而那条粗黑油亮的长辫则松松绕肩一圈,辫梢正搭在其胸前。 “好一招倒发乌雷,原来拳是虚招,那条辫子才是真的『乌雷』……” 纵使韩鑫厌恶这前朝遗民,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確实有身好功夫,用那条长辫弥补了拳法上的缺陷,直叫人防不胜防。 “眼力见儿倒是不错。” 关玉魁冷哼一声,再度使出披掛拳,以一通左右单劈手攻向韩鑫,拳如狂风骤雨,那条辫子更是时不时抽冷子袭来。劲力十足且不说,角度也极为刁钻,打在码头栏杆上,便將那碗口粗的木头抽得四分五裂。 一条长辫,竟仿佛比旁人手中的九节鞭还要强些,如同船只绞盘上的缆绳,若非精足血壮,决没有这样好的头髮。 韩鑫仗著灵活的身法连连躲闪,虽將他出眾的脚力发挥到了极致,却也险象环生。 关玉魁的拳路好躲,那条辫子却著实难防,诡异的角度实在难以捉摸,一旦落到实处,无异於被正儿八经的兵刃抽中一下。 终於,韩鑫被对方逼到了角落,身后就是一面石墙,再无躲闪的空间。 忽然他眼中精光一闪,从怀中抽出一柄刀身反曲的短刃,自下而上地反手一撩,却是正好迎向关玉魁的那条长辫。 这才几下而已,这小子就能捕捉到我的辫子?关玉魁轻咦一声,也並未收招,而是任由辫子继续打向短刀。 原来他这长辫一直受血气滋润,如今又以炁加持,坚韧好比铁索。 寻常兵刃想要將其斩断,无异於天方夜谭,反倒会被他顺势一缠,將刀夺下,到时韩鑫自然再没倚仗,唯有乖乖认输。 可关玉魁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只一道黑光闪过,他引以为傲的辫子就这么飞上了天,然后被韩鑫顺势挽个刀花,挑在了刀尖上方。 “好一条发鞭……”韩鑫眉头一挑,將那一截辫子隨手丟下,“要没有这刀,今日还真有些难办……你这条辫子无异於一把兵器,我用刀防身,也该在情理之中吧?” 关玉魁默默收回拳头,肃身站立,后脑残余的头髮因没有绑住而散开,搭配上光禿禿的脑门,显得有些丑陋。 “你从解下枪开始便在算计吧?让我以为你要赤手对敌而放下提防,实际早就做好了出招的准备……小子,够阴的。” “彼此彼此。”韩鑫笑道,“你不也是留了一手么?我这把七星刀不仅锋锐,上头还淬了毒,咱们继续打下去,若是划上道口子,只怕是不好收场啊。” 第40章 金陵旧都 “……算你贏了。” 关玉魁深深地看了韩鑫一眼,转身便走。 他並非输不起的人,何况还收了重金保护钱承文,要一直到后者坐上远洋渡轮后方才结束,因此实在不能离开僱主太久。 韩鑫见得对方远去,面容稍缓,將七星刀塞入鞘中藏进怀中,顺势揉了揉小臂上的伤痕。 有些小疼。 他这次算是占了兵器上的便宜,不过…… 眼见关玉魁越去越远,韩鑫立马蹲下身,去捡那条掉在地上的辫子,果然眼前闪过讯息。 【缘起物:神鞭】 【强大武师的髮辫,蕴含著非同寻常的力量。】 【將心神浸润其中,或许能有发现。】 说实话,韩鑫的確看不起这前朝遗民的標誌,不仅丑,更代表著一段屈辱的歷史,可当这东西是缘起物后,那就另当別论了,不过这玩意儿如果带在身上还是膈应…… 想到这,他眼珠子一转,看向宝寿,“兄弟,你帮忙把这东西带上,以后有用。” 將姓关的打发走后,韩鑫便带著宝寿出了渡口,继续往省城走。 省城又名金陵,过去曾是六朝古都,多年以来一直是江南文化的中心,不过在前些年经歷过一场剧烈动乱,死伤无数。 五十五年前,曾割据东南的食菜魔教总舵便设在此地。该教教徒坚持食素,並以所谓“明尊”为信仰,势力分布於整个江南。一经发动,各地信眾群起响应,有力打击了前朝对於东南的统治。 若不是那魔教的教义实在太过偏颇,终究难得人心,说不定前朝早五十年就被推翻了…… 可惜了。 若说是魔,倒也没魔到哪里去,只是约定俗成的称呼罢了。 传闻当时城破之后,前朝大军曾在这里劫掠了三天,据说是抢得盆满钵满。 但又有小道消息说,那魔教教主早知会败,其实已提前將大部分財宝都转移了出去,藏匿在一处无人知晓的地方。 所以在这几十年来,江南地区一直流传有所谓魔教宝藏的传说,却也一直没有真正的线索。 先前在那大官坟墓下的地宫里,韩鑫也没见著什么財宝,现在想来,宝藏或许真有其事? 对了,那一颗红色顶珠至今还没出手,金陵毕竟是省城,要不顺道在这再找个买家?毕竟,又有谁会嫌弃钱多呢? 与渡口相连的正是金陵城的三山门,门垣共四道,每两道城墙之间设有鱼腹形的瓮城,在城门楼上可远眺远处的三山,因此而得名。 才过正月不久,渡口上的船本就不多,再加上时近晌午,那些码头上扛大包的已经下了工,周围没什么人,刚刚那一架也就不怎么受人瞩目。守门的差役远远地见识了韩鑫的身手,当然也不敢难为他,例行公事地查验了证件,甚至没有打开瞧上一眼,便匆匆放行。 他们一个月才几块钱的粮餉,吃饱了撑的才会盘查这种狠人。 瓮城里头同样设有告示牌,贴著些省府的布告与通缉令。 韩鑫顺势瞄了一眼,发现安河镇米铺劫匪的悬赏同样也贴到了这里,至於花红,比之前又多了五百大洋,还標註了一行新的內容。 “嫌犯卓韦,於明绍二十六年加入振武新军,任四镇九协六营队副……” 韩鑫轻声念著布告,望著画像上与自己只有五、六成相似的男人,心道那些黑皮狗追索得还挺卖力,將自己的假身份也给找了出来,只是画工实在抽象。 自打他吐纳炼炁之后,別的不说,最直观的变化就是皮囊清秀了许多,不像之前脸颊上粗粗拉拉净是疙瘩,一脸凶戾。 若凭这假身份与画像就想找著自己,那有得忙呢。 但也不能就此认为安全了,从而疏忽大意。 作为过来人,韩鑫十分清楚振武新军里那些长官的死德行。 少了两个人而已,再搭上一批粮食,绝不至於如此大动干戈,將布告一直贴到了省城——就算是他们的老子娘死了,都不会这么卖力。 恐怕是自己手头上有他们想要的东西,这才借著通缉的名义来找人。 韩鑫想到,从地宫里带出来的顶珠、下落不明的魔教宝藏、曾率军討伐东南的大官、信誓旦旦带弟兄们发財的薛哨长,隱约间,已有一条暗线將线索串联起来。 原来是这样么? 本打算將那红色顶珠出手的韩鑫,立即熄灭了这心思。他今天將那珠子卖出去,都不用等到第二天早上,当晚就要被人找上门。 “哥哥。”宝寿见韩鑫半天不动,疑惑道:“你在瞧什么?” 这时,城內一条巷子里已经出现几个身著便衣的身影,离得远远的,鬼鬼祟祟地朝著韩鑫打量。 “我在看布告……”韩鑫大大方方地指著布告,笑道:“你说,这上头那个叫卓韦的,花红比赤面虎还多个几百大洋,长得跟我还有几分相似……若把我送去衙门,不知道能不能將花红拿到手?” 宝寿十分认真地看了看布告,又望了望韩鑫,確信道:“……哪里像了?差太远了。” “那没办法了。”韩鑫耸了耸肩,“看来咱们跟这笔钱没缘分,走吧,眼见得快中午了,赶紧进城吧。” 再转过头时,那些疑似密探的人物都已消失。 金陵城內的热闹,又是聚贤县城远远比不上的,各种新奇事物目不暇接,时不时便有黑色小轿车在街面上扬长而过。街道两侧分列著各种建筑物,如米铺、布庄、酒楼、饭店、戏院、歌厅等…… 几位穿著旗袍踩著高跟鞋,留著时髦波浪捲髮型的小姐在街面上走过,於身后留下阵阵香风,熏得宝寿打了个重重的喷嚏。 “哥哥。”宝寿揉了揉鼻子,纳闷道,“那几个女的是不是生了病,身上的味道好呛人。” “没事,香水洒太多了而已。” 韩鑫转头去街边的杂货店拿了两瓶黑色汽水,只见玻璃瓶標籤上写有“蝌蚪啃蜡”四个大字,仅用拇指便將瓶盖顶开。 “尝尝这玩意儿,你应该还没喝过吧?才几年的光景,这省城几乎变了个模样。” 第41章 夫子庙,孔守墨 宝寿奇怪地道:“哥哥之前来过省城?” “嗯,来过。” 韩鑫心想,其实何止是来过,在加入振武新军前,自己便是在这扛枪的,要不是因为那件事…… 將那所谓“蝌蚪啃蜡”一饮而尽,感受到一股气自胸腹之间往上窜,韩鑫仰头打了个响亮的嗝。 “舒坦。” 宝寿有样学样,结果汽水才从嘴里进去,立即就从鼻孔里头出来,咳个不停,大半瓶都洒在了地上,冒出细密的棕色泡沫。 “咳咳……” “喝个汽水而已,怎么成这样了?” 韩鑫连忙拍了拍宝寿的背,从对方手中接过空瓶,连带著自己的一齐交给看热闹的摊贩。 路上,宝寿过了片刻才缓过来,心有余悸道:“刚刚那东西……好危险。” 韩鑫带著宝寿,目的明確,直往夫子庙的方向去,这里向来是金陵城內极繁华的地方。 各种各样的街头艺人敲锣打鼓,表演著空手下油锅,胸口碎大石,吐火球,耍猴戏;又有五花八门的特色小吃,如鸭血粉丝汤、黄桥烧饼、鸡丝浇面、五香蛋、状元豆,无数店家站在热气腾腾的摊位后奋力叫卖。 这等热闹场面,是之前只去过县城的宝寿从没见过的。 他呆呆地杵在原地,好奇的眼睛四下张望,一时忘记了前进。 “怎么样,热闹吧?”韩鑫买了两串糖葫芦,一齐塞到宝寿的手里,“来,尝尝省城的冰糖葫芦味道如何,跟县里有没有区別。” 韩鑫早见惯了这等情景,並不觉得有什么出奇,但宝寿毕竟是头一回来,所以他还是带著后者逛了一圈,塞了满肚子的小吃,这才往夫子庙里进。 夫子庙是金陵城內歷史悠久的古建筑,东晋咸康三年始建,而后经歷多次扩建、修缮,占地极广,无数人赖其维生。 韩鑫带著宝寿去给孔圣上了几炷香,希望今年开蒙的常福能有些读书天赋,不至於跟著自己一起刀口舔血,然后就神神秘秘地把大殿內当值的一个老秀才拉到边上。 “誒誒誒,你这后生,在圣人面前不要拉拉扯扯,成何体统嘛!” 老秀才名叫孔守墨,今年四十五岁,背有些微驼,穿著一身浆洗得发白的深蓝色长衫,头髮梳得一丝不苟,戴著一副酒瓶底厚的圆框眼镜,两块脸颊凹陷下去,显得十分清瘦。 韩鑫递过去两个大洋,“劳驾,我有事想问。” 孔守墨见到大洋,也不管这还是在大成殿里,拿起一枚后吹了口气便放到耳边,听著清脆的声响,露出了满意的微笑。 “如今这年头,像您这么尊重读书人的可不多了……这位爷,您想问什么,四书五经诸子百家我都懂,若是要聘请西席,不才孔守墨,正是明绍十六年的秀才……” “不是。”韩鑫打断了对方的自我介绍,“我就是想问问,您知道这城里谁能修庙么?我想找个好工头,最好是在这夫子庙干过的。” 修庙? 这年头,就连泥瓦匠都比读书人受欢迎了,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…… 孔守墨的神情分明落寞了下来,淒凉道:“那你去乌衣巷找赵大头吧,这几年夫子庙的修缮都是他带著徒弟做的……对了,你要修什么庙啊?” “我们乡下有座神仙庙破了很久了,现在打算修一修,续上香火……你问这干嘛?” “破了很久了?”孔守墨的眼睛忽然亮了,“那还有没有庙祝?你看我怎么样?” “你?” 韩鑫狐疑地看了一眼孔守墨,后者被他瞧得有些心虚,扶了扶眼镜,努力地挺起胸膛。 “乡野小庙倒是没那么多讲究,也不需什么道士,只要懂些规矩就行,但至少得懂解签吧?你一个秀才能干啥……” “解签而已,我可以学的!这总比四书五经做八股简单吧?” 孔守墨一把揪住韩鑫的袖子,像是抓著救命稻草,他努力吸了吸鼻子,说道:“眼下科举没了,贡院改成了省府,我就靠在夫子庙干点杂活餬口,一天三顿都是稀粥,站都快站不住了!大爷,你行行好,就收下我吧,只管饭也行啊!” 诉苦的老秀才声泪俱下,就连后头陪侍的顏回塑像也仿佛露出悲容。 韩鑫见状,只得道:“这样吧,你先跟我去试试……丑话说在前头,如果做得来,这桩差事我就交给你,如果不行,就从哪来回哪去。” “多谢东家!”孔守墨立马就改了口,激动不已地道:“在下还是有些信心的,我一定会为东家鞠躬尽瘁、死而后已!” “犯不著。” 就这样,韩鑫收下了这个又酸又老的穷秀才,想著就算不做庙祝,再不济也能教教村里孩童如何读书写字。 拜了韩鑫为东家,孔守墨立即就想有所表现。 他跑去夫子庙管委会那口头辞了职,为了泄愤,將一口浓痰吐到了主任脸上——谁叫这老货老是藉故剋扣他薪水呢?这就算是彻底划清界限。 接著又脚底抹油,带著韩鑫他们前往乌衣巷去寻赵大头。 据说,这位赵班主乃是整个金陵城內手艺最好的泥瓦匠。 乌衣巷是一条幽静狭小的巷子,过去曾是东晋名士谢安、王导的住宅所在,巷內有一口古井,传闻是汉末时挖掘出来的,供给在此地驻屯的军士饮用,距今已有一千多年。 赵大头此人大字不识半个,花重金买了这巷子里的宅院,纯粹是为了附庸风雅,好给他的宝贝儿子增添几分文气,他本是亳州农户出身,靠著自己的双手一点点打响了招牌,如今手下光徒弟便有几十人。 一行人来到赵大头家中的时候,后者正好坐在院中喝茶,一看孔守墨走路带风的模样便笑了起来。 “姓孔的,你这酸秀才今天还抖起来了?怎么,你是来还钱的么?” 刚刚还神气的孔守墨一下就蔫了,神情一僵,心虚地看了一眼后头的韩鑫二人,小声道:“赵爷,咱们的事以后再说,今天是我东家想要找你做些活。” “你什么时候又找了个东家?” 赵大头放下茶壶站起身,眼下天还冷著,他却只穿了件背心,扣子也没繫上,结实的胸口呈古铜色,身后一眾徒弟闻讯聚集过来,院子里一下就多出了近二十人。 赵大头狐疑地看了一眼韩鑫,忌惮的目光停留在后方的宝寿身上。 “……一码归一码,孔秀才,你不把欠的钱还清,带谁来我也不认!我怎么知道你这东家,会不会也是个打白条的?”